|
上海火灾大楼工程多层违法分包 |
|
作者:人民日报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1-18 8:51:58 |
|
记者从11月17日上午召开的国务院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上获悉,发生火灾的胶州路大楼工程建设涉及的总包、分包、施工、监理等有关情况均已查明。事故调查组表示,将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朱力平表示,火灾时保温材料产生剧毒气体致惨重伤亡。
记者在会议上获悉,“11・15”火灾发生时,上海胶州路728号大楼正在实施今年的静安区政府实事工程――节能综合整治项目。静安区建交委2010年9月通过招投标,确定工程总包方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分包方为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2010年11月,静安区建交委选择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监理工作,上海静安置业设计有限公司承担项目设计工作。
此工程部分作业分包情况为: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给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施工;节能工程、保温工程和铝窗作业,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分别选择正捷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和中航铝门窗有限公司进行施工。
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在会议上说,经过初步分析,起火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有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在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这起事故还暴露出五个方面的问题: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
火灾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灭火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的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朱力平少将表示,这次火灾之所以造成如此惨重的人员伤亡,一个很大的原因是楼房外立面上有大量的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聚氨酯泡沫一旦燃烧就会产生含有剧毒氰化氢的气体,人如果吸入一口就会中毒死亡。
朱力平强调,火灾逃生一定要果断迅速。这次火灾里,有9名工程人员既不向上也不向下逃生,躲在屋里,结果全部因有毒烟气致死。
火灾保险理赔启动
一孕妇遇难者家属获赔122万
上海保监局17日表示,已在第一时间为“11・15火灾”启动应急预案。上海保监局通报,太平洋财产保险上海分公司承保了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综合保险,家财损失保额每户5万元,人伤保额每人10万元。每次事故限额家财险300万元,人身险100万元,社区公众责任险100万元。太平洋上海分公司已支付赔款500万元。
中国平安证实已有2名被保险人身故。中国平安在24小时内将首笔赔款60万元送至一名遇难者家属手中,另一名被保险人系孕妇,目前122万元的赔款也已处理完毕。
返回上海28层教师公寓火灾专题
|
文章录入:瑞明 责任编辑:瑞明 |
|
上一篇文章: 上海火灾事件调查:监理方曾发现隐患 下一篇文章: 上海火灾大楼承包商揭幕 中标60项政府工程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加入收藏】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