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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寓大火暴露高楼避难层缺失问题

作者:钱晨 来源:云南网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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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下午2点多,上海胶州路余姚路附近静安区教师公寓突发火灾,由于当天风大,火势迅速蔓延。大火从大楼底部烧到顶部,整幢大楼都被浓烟和烈焰包裹着。随后,有住户爬上楼顶高呼“救命”。事故发生后约1个小时,一架警用直升机飞到现场,并索降下救援消防员,试图对大楼顶上的被困人员进行救援,但由于浓烟较重,直升机始终无法接近大楼,只得无功而返。

随后,警方又出动了3架直升机前往事发前场救援,但始终因救援难度太大无法施救。

尽管上海消防部门出动了61辆消防车前往扑救,但仍很难控制住大火。据现场网民微博报道称,消防车高压水枪只能打到5楼,火灾现场风大,导致水枪难以控制住火势。而随后赶来的云梯消防车等高楼救援设备同样不能达到足够高度。消防人员最后采取了从隔壁大楼喷射水柱的办法来控制火势。

直到15日晚8点多,燃烧了近5个小时的大火才渐渐被控制住。

这次大火可能是近年来上海最严重的一次高楼火灾。在此之前,吉林饭店大火、上海“浦西第一高楼”着火、广州一高层建筑失火等高楼大火早已指出一个严峻事实:面对越来越多的高层建筑,目前的消防应急救援装备能力远远不能满足救援需要。

国内外的高层火灾经验证明,高层火灾重在自防。超过100米的高楼着火,如果大楼自身的消防系统不起作用,靠外部救援扑灭大火几乎不可能。央视大火扑救现场也曾考虑过动用直升机,结果同样是放弃。因为,高层建筑群本身对周边空气造成不稳定气流,火灾发生的爆炸等不稳定气流更是影响飞行质量。

目前,消防部门主要靠室内消防设施及随身携带设备进行扑救。但登高车有效的扑救高度也很有限,目前消防系统最高的登高车也只有70多米。从国内外的实战案例来看,高层建筑大火一旦形成,从室外进行扑救相当困难。因此,高层建筑本身必须具备自救能力,必须设立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等先进的消防设备。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尽管已设有防烟楼梯间等安全疏散设施,但发生火灾时,大楼内的人员仍很难迅速地疏散到地面。因此,我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超高层公共建筑每15层必须设置避难层,不能对该层房屋进行装修,也不能挪为他用。当有火灾等紧急情况发生时,高楼上的人员就可以先就近到避难层暂时躲避,等待救援。

然而,对于高层住宅,出于成本等经济考量,却没有相关法规对设避难层作出明确要求。这次上海高层住宅大火,无疑是敲响了一记警钟。

昆明消防关注上海大火

已购进54米登高车1辆53米举高车4辆

11月15日14时,上海余姚路胶州路一栋高层教师公寓起火。据附近居民介绍,公寓内住着至少500户人,起火点位于10-12层之间,起火时,楼内还有不少居民没有撤离。

据了解,20层以上建筑在本地市区内并不少见,继吉林大火后,上海高层公寓火灾也使得昆明市民有些担忧:假如火灾发生在自己身边,如何处置?事故发生后,昆明部分高层建筑内的办公人员立即对楼内的探头、火灾报警设备以及初期火灾处理设施进行了检查。据了解,目前,昆明消防部门对上海此次火灾也在关注中。

众所周知,火灾发生时,消防部门必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实施救援,普通的水罐车、泡沫消防车等已经不能完全满足高层建筑灭火的需要。涡喷消防车、曲臂消防车、云梯消防车、举高车以及登高平台消防车在高层火灾救援中显得更有力量。

今年8月,昆明为打造消防铁军,斥资千万,购进可将车臂灵活升降便于调整救援高度的54米智能曲臂登高车1辆、31米多功能抢险救援登高平台车1辆、53米举高车4辆等。添置的消防设备,大多可随救援现场情况改变救援高度,以适应高层建筑的救援需要,为高层建筑灭火救援,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昆明消防介绍,高层建筑由于高度、空间的限制,灭火救援难度比较大,消防部门针对高层建筑特点所配备的登高车、曲臂消防车以及涡喷消防车等,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克服高层建筑高度的限制从而实施灭火救援。同时,大厦防火、灭火也成为消防部门工作的又一重点,前不久,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在落实“云岭消防安全”工作中,也针对性地对各大厦进行了专项检查。

消防部门提醒: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不要乘坐普通电梯逃生,而应该从紧急通道逃生;如果被困房间中,应迅速用湿布塞住门缝以防浓烟渗入,并向门板上洒水,使门板冷却。

当所处房间超过三楼高度时,绝不可用跳楼方式逃生。可以根据情况使用绳索或将床单、窗帘结成绳索(最好用水浇湿)绑住固定物后,从窗口爬下。

进入上海28层教师公寓火灾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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