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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火灾烧出的思索

2012年3月22日,广州荔湾区光复路光复大厦13楼一房子发生火灾。

 

  3月22日,广州荔湾区光复大厦13楼一单元失火,历时5个多小时,熊熊烈火终于扑灭。火灾虽灭,反思刚始。

  最该反思的还是老问题:消防通道不畅。老城区巷窄房密车乱,一旦发生火情,“大只佬”消防车很难挤进去,浪费不少救援时间。除了日常城市管理上杜绝乱停乱摆、擅自占道,长远的解决方向,还得通过规划先行做好“中调”文章,抽疏老城区的人口密度甚至建筑密度。同时,消防能力掣肘也进一步凸显。13楼的火灾,便让救火车一度力有不逮。据说目前广州登高消防车最高是78米,仅可达20楼。只能说,光复大厦这次火灾尚属“幸运”。

  更值得思考的是,作为个体,面对无情火灾,我们如何避免、善后?

  如何避免?一方面,如今绝大多数人防火、灭火的意识和常识少得可怜,更多还是靠运气和点滴经验,一些家庭即使购买了灭火器也不会用,多数单位基本没有举办过消防演习。如果多一点防火常识,很多火灾惨剧原本不会发生,或本可及时自救、灭火。另一方面,对于邻居家中可能危及自家的消防隐患,比如出租给人当布匹、眼镜仓库等,能否提出警示,或者诉诸有关部门?这种权利的边界尚需明晰和确立。

  如何善后?楼下失火,殃及楼上,大家都很不幸,但赔偿关系必须厘清。若是楼下住户过失导致,他自然成为赔偿方;若是大厦电路或燃气管道损坏导致,责任方(物管公司或电力公司、燃气公司)便要赔偿……道理不难,操作不易,因肇事住户能力有限导致邻居索赔难,或责任方企业挤牙膏式赔偿,类似案例不胜枚举。一场突如其来甚至与己无关的大火,烧掉大半身家,这样的个体不幸,理应尽可能从制度及文化上予以避免——据报道,发达国家家庭财产险投保率高达80%,而我国尚不足10%。鲜明反差,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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