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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绿色通道维权 22女工领到18万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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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6 14:1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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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执行绿色通道快立快执效能,为22名女职工执回了18万余元经济补偿金,有力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和谐诚信的经济环境,22名职工送来锦旗盛赞大兴执行法官“秉公执法,公正廉明”。
张某等22名女职工与北京某厂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5年12月1日起至2006年2月28日止,2005年12月30日厂方单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22名职工依法向北京市大兴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最终裁决厂方支付22名职工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2006年7月,张某等22人依法向大兴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受案后迅速启动“执行绿色通道”,当天立案,当天移送,优先执行,成立由庭长担任组长的专案组,组织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执行法官开展工作。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得知,该厂由于长期生产任务不足,大多数工人停工待岗,暂时无能力履行义务。法院进行了大量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并对厂方充分释明了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最终厂方负责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尽快筹集资金解决问题。
2006年11月,专案组将厂方打入银行帐户的存款11万余元划拨到法院,并按比例发放给22名职工。2007年3月,在法院的多方努力下,剩余的7万余元案款也如数执行到帐,并在日前进行的集中发款仪式上发放给22名劳动者。
集中发款仪式上,女工们的笑脸和法官的笑脸相应成辉。相同的笑脸,不同的快乐。女工们为自己合法权益的实现而喜悦,法官们则为和谐诚信的市场经济环境得到保护而感到欣慰,女工们品味着劳动者合法维权的胜利,法官们则收获了“秉公执法,公正廉明”的赞誉和人民的满意与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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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雨月风清 责任编辑:雨月风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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