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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新变化:变相炒人花样翻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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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腾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4 15:4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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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前一度刮起的直接“炒人”风相比,一些企业为了达到“减员、规避风险”的目的,裁人手段更加隐蔽。一些工龄长、年龄大、工资高、“不听话”的员工在企业所谓“业务发展需要,调整岗位”等名义下,被重新安排到“不愿干、干不了”的岗位上,迫使员工“自愿”离开…… 变相“炒人”手段隐蔽,花样翻新 手段一:将“年龄大、工龄长”的员工放到本人“干不了”的岗位上。 手段二:通过派遣公司卸包袱。一些企业为了避免与劳动者产生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合同到期后不与员工续签合同,将他们交给劳务派遣公司或下属一些资产弱的公司,然后再挑一些认为可用的员工外聘回来继续原来的工作。 手段三:将“不听话”的员工放到“不愿干”的岗位上。 手段四:工厂转移地方。 手段五:宣布工厂停产倒闭。去年10月24日,位于东莞市东城区的常登鞋业有限公司在厂内贴出公告,宣布该工厂12月20日停止经营,尽管工厂给3500多名员工一定程度补偿,但这些工人最终就这样被解雇了。 手段六:将公司一些高管职工降职。 手段七:不让员工加班。“外出打工,尽管不希望长时间加班,但是对于很多月收入不到千元的打工者而言,还是希望适当加班多挣点钱,这种看似很规范的做法,也成为一些员工被迫离开的一个重要原因。” 工人、企业、监管部门三方看法 工人:“我们面临新难题” 尽管现在一些企业不像过去那样,动辄直接开除员工,但他们又面临新的难题。“现在我们面临的最普遍的问题,不外乎一是加班时间过长,而加班费很低;二是关于合同的问题。” 那些被迫“自动”离开的员工,往往没有回头路可走,只有选择维权的路子,向企业讨要加班费,追诉相关经济补偿。但由于“马拉松”式的维权之路,少则三四个月,长则两三年,很多选择维权的农民工耗不起。 企业:为何仍然频频“顶风”变相裁员? 目前企业最想裁掉的员工有三种:工龄长、年龄大、工资高。原因很简单,工龄长的易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年龄大的干活效率不高,有的活干不了。工资高的一旦形成劳资纠纷,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要支付三倍的工资。正是由于这些原因,一些企业变着法子“炒人”。 监管部门:让企业安心才是真 尽管企业有用人自主权,但是这种变相的“炒人”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企业对新法存在误读,从而产生过分忧虑。关于合同“归零”,其实企业做的是无用功,白花钱。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只要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劳动关系就是连续的;其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终身制”、“铁饭碗”;第三只要是守法经营的企业,就不会增加成本。 专家建议从哪些方面解决劳资矛盾 化解劳资矛盾隐患应趁早 尽管劳动合同法已经正式实施,但是相对较长的缓冲期,给了一些企业调整规避的机会,同时,长期积弱的工人们看到新法的“阳光”,愈加自发地向企业要价,一时间珠三角劳资矛盾此起彼伏。 是什么造成劳动争议的“马拉松”现象? 一是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冗长繁杂。 二是工厂造假使得取证难。 三是执行难。因为劳动争议案件一般为农民工起诉财大气粗的公司或私人老板,而农民工受时间、精力和财力方面的限制,往往“等不起、拖不起”。 四是缺少公平的调处环境。 专家建议应从以下四方面着手构建应对劳资矛盾高发的机制: 一是改变现行的审判体制,或裁或诉,各自终局。 二是废除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 三是增加劳动监察部门编制。 四是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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