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浙人考〔2008〕13号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24号)及《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全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缴和报考条件审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考〔2007〕32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6日至7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2008年9月6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4: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2008年9月7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2:00-4: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于2002 年9 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08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要求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四个科目。《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考试所用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在考后与试卷一并回收;其余科目考试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
报考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五、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及要求
今年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5月15日至21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08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07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并确认无误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 (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5月20日至22日,按属地原则到设区的市(含义乌市)人事(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在杭的省部属单位(省部属单位的区分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问题解答”栏目)的人员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办事窗口(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进行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首次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安全产生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各1份。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各市在报考条件审查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市务必于5月29日前,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用特快专递寄送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6月4日至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首次报考未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9月3日至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
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3.
七、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5〕317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的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 元(含客观题上缴国家8元、主观题上缴国家12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需要缴款票据的,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放。
八、教材征订
教材征订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负责。地址:杭州市西溪河下77号,邮编:310012,联系电话:0571-88068048,联系人:来亦子。
九、成绩公布
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和下载考试成绩。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要求严、标准高,备受社会关注,各地人事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交费通知单
2.从事安全产生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3.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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