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分工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6、7日两天。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区设置同去年,即除泰州市(并入扬州市)、宿迁市(并入淮安市)两市之外,其他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考场。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已经过适当修订、调整,考试科目设置不变,即为《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题型设置不变,即《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采用网络阅卷,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并在考试实施中请监考老师提醒考生:1. 答题前要认真仔细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2. 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3. 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
其余3科为客观题,全部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应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考试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其余3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四)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人通〔2005〕42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报名工作
(一)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各市在接到通知时,即可组织报名工作,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定。根据人事部要求,各地报名持续时间应不少于15天。对确有特殊原因错过报名时间的考生应积极给予补报。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5月5日-6月15日,报名网址:http://www.jsrsks.com.cn.
其他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
(二)凡新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 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 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 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三)对于去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而言,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交上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和今年报考科目,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对于上年度档案号遗忘者,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网址:http://www.jsrsks.com.cn )将提供相关档案号的查询服务。
(四)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新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将有关报名材料于2008年5月6日-6月15日期间(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节假日不报名)送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接受资格审查,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9号711室,联系电话:025-85411863.如需报名收费票据者,无论新老考生,网上报名通过后,请不要进行网上支付,直接到上述资格审查点现场办理缴费手续。
(五)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市和省直报名点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六)8月18日起,考生可登录所报名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有关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
(一)因网报考生的准考证由考生直接登录相应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上无考生照片和考试机构印章,因此,各地应打印带考生照片的考场座次表,供监考人员使用。同时,要重视并抓好考前考务培训工作,加强考场管理,要求监考人员务必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考生本人及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相关信息与考生准考证、身份证上的信息是否一致,并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
(二)信息的更改与确认
1. 无论是信息库还是准考证,对于考生姓名中出现的诸如同音字、形似字等明显的错别字,应以考生出示的身份证为准,并做好有关更正记录,及时报省人事考试中心修改报名信息总库。
2. 在姓名一致的情况下,当发现信息库中的身份证号与考生出示身份证中的身份证号有个别数字出入时,若该数字不涉及出生年月,各地可以自行更改。
3. 考生的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4. 考生更改报名信息均应填写《报名信息更改记录表》(各市自制,备查)。
八、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2008年考试大纲与辅导教材由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面向全国总发行。2008年我省实行“以省辖市统一发行寄送”的办法,请各市安监局负责统一征订。为方便报考者,各市安监局应在报名点安排工作人员具体办理考试大纲和教材的征订事宜。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发行部联系电话010-64965024,64983840,考生也可登录www.chinasafety.ac.cn/shop/INDEX.ASP查询具体征订事宜。
九、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考试费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卡费等)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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