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的几起特别重大事故,带来了重大人员伤亡,为此,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从强化领导责任、严防自然灾害等六方面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事故总量有较大幅度下降。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煤矿、冶金、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8月份湖南省凤凰县堤溪大桥垮塌、山东省新泰市华源矿业有限公司河岸决口引发溃水淹井、山东省邹平县魏桥创业集团铝母线铸造分厂铝水外溢等重特大事故,造成严重生命财产损失。这些事故说明,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事故隐患仍然大量存在,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预警机制不够健全。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国务院要求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纳入法制化轨道。近期,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将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逐级检查,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和工作岗位。
严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该健全自然灾害预防和救助体系,组织各有关部门加强水库、涵闸、堤防工程设施及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除险加固。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工矿企业要认真分析周边自然环境对安全生产可能造成的影响,全面落实防汛、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存在洪水淹井隐患的矿井,在台风、暴雨期间要立即停工撤人,不得进行井下作业。
全面排查治理工业等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重大隐患及时根治。通过对典型事故的深入剖析,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组织开展在建及已投入使用的桥梁、隧道、地铁和建设施工项目安全大检查,加大资金投入和危桥改造力度。加强冶金、有色等工业企业起重、吊运、冶炼、铸造等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退出的要坚决退出,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
做好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并组织开展救援工作。要加强应急队伍、救援物资和装备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制和机制,建立小企业与大企业、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做到科学施救。
大力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力度,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工作举措的宣传报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及时客观公正地报道事故发生和抢险救援情况,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举报的情况要认真核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