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如果发生火灾、环境污染、大面积停水、停电以及地铁发生事故灾难时,怎样启动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实施救援,把损失程度减少到最小?近日,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根据最新修订的《南京市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当城市发生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时,市区内大型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等将成为避难首选之地。
“应急预案最大的亮点是突出全市一盘棋意识,并划分了相应的事故等级。”市安监局专家介绍,预案特别把超出区县政府应急处置能力、跨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列入应急处置范围内,目的是提高应急响应程序启动速度,及时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据悉,造成一次死亡3—9人、重伤10—29人或急性中毒50—99人的被确定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伤30人以上或急性中毒100人以上的被确定为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预案明确,市政府是全市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市安委会(设在市安监局)是应急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在发生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时承担市应急指挥中心职能。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按照发生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大(Ⅰ级)四级事故响应。Ⅰ级、Ⅱ级事故响应行动的启动由市政府决定,市安委会办公室或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Ⅲ级以下事故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区县政府决定。
为让预案具有可操作性,全市各职能部门配套制订了17个子预案,如市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事故救援,市公安局负责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网络、道路交通、火灾等事故救援,市交通局负责内河交通等事故救援,南京海事局负责长江交通等事故救援,市质监局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等事故救援,市卫生局负责急性中毒等事故救援,市环保局负责环境污染、核与放射性污染等事故救援,市市政公用局负责供水、供气等事故救援,市供电公司负责供电等事故救援,市地铁公司负责城市轨道交通等事故救援。
该市安监局负责人表示,发生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时,预案对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都有明确要求。在应急避难场所选择上,要求在大型城市广场、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和人防设施等项目建设时应考虑增加应急避难场所的功能,这些场所是应急避难首选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