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2013年1月5日,交通运输部下发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企业要以“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为载体,以事故预防为重点,以责任落实为保障,以科技创新和教育培训为支撑,以能力建设为基础,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意见》提出,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严禁非法改装车辆和“三无”船舶进入市场。严格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得进入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市场。严格执行从业人员资格证制度,从事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特种设备操作等重点岗位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意见》要求,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无关车辆不进站;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检查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车上人员不按规定系安全带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推进“安全带—生命带”工程;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严禁营运客车夜间通行;开展琼州海峡等区域客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禁止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
《意见》还对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和教育培训、完善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生产考核和监督等作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