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2013年1月初,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采取4项重点举措推进“依法治安”。
一是加快修订《安全生产法》。新的《安全生产法》有望在2013年出台,各地要做好宣传贯彻和配套规章的起草工作。同时,要按照《安全生产立法“十二五”规划》,抓紧制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修订《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二是推进《矿山安全法》的修订工作。将矿山整顿关闭、淘汰落后技术和产能等内容纳入法律修订中。同时,完善海洋石油安全开采、尾矿库安全运行、矿山闭坑等法规制度。
三是深入推进“打非治违”。紧紧抓住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各重点行业领域,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行为,强化源头治理。依法查处事故瞒报、迟报行为,加强挂牌跟踪督办,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牢牢抓住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故查处和执法监督5个重点,不断推进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