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频繁发生,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与其他煤炭生产大国相比,中国目前在3左右,是波兰和南非的10倍,是美国的100倍。
分析近年来煤矿事故产生的根源,绝大多数系煤矿职工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这“三违”酿成。“三违”是煤矿生产安全中的隐形杀手,“三违”不反,事故难免。本人结合在煤矿的生产经验,现对几种常见的“三违”陋习产生的原因及其危害性予以剖析,以期引起管理人员的关注。
经验主义式“三违”
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企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总有一些矿工,对煤矿安全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中的一些技术要求、安全标准不以为然,漫不经心,凭借经验做事,想当然操作,结果导致事故发生。如2003年淮北芦岭煤矿“5·1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原因是一名电工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在没有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违章带电检修防爆开关,结果导致86名矿工丧生。该名电工以前也经常带电检修过防爆开关,但都平安无事,由此形成了违章的陋习。
对此类不按操作规程作业,凭借经验主义办事的“三违”人员,管理人员一方面要严肃“三违”责任追究制度,严厉处罚“三违”陋习;另一方面要加强按章作业的教育培训,严格标准化、精细化作业管理,对其常敲安全警钟,同时,在工作中要安排其他人与其相伴,及时监督纠偏。
安全知识匮乏式“三违”
煤矿用工制度的改革,使矿工队伍的成分越来越复杂。不断补充的劳务工、合同工以及临时性农民工,使矿工队伍多元化,但也给煤矿生产经营带来了一定程度的不安全因素。这些新工人的整体文化素质较低,数据显示,初中文化程度的占到矿工总数的60%以上,特别是地方乡镇民营小煤窑雇用的农民工,大多数只有小学文化,他们的安全生产知识比较匮乏,自主保安意识淡薄,安全作业技能较差。有的工人不知道煤矿不允许穿着化纤衣服下井,有的在井下擅自拆卸、修理防爆矿灯,有的为省脚力扒乘行驶的电车,有的在运转的传送皮带机上行走,有的甚至带着打火机在井下吸烟或者躲进老塘睡觉,这些违规违章行为,给矿井生产安全埋下了重大隐患。
如2006年11月4日,吉林省和龙市福洞镇南阳宏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7名矿工为之丧生,原因就是事故责任人在井下违规使用打火机吸烟。再如今年5月5日山西省临汾市蒲邓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矿主擅自打开查封的矿井,组织工人生产作业,并违规在井下使用了不防爆的柴油机动三轮车,机动车喷出的火花引起了瓦斯爆炸,导致28人死亡, 2人下落不明。
这类不懂矿井基本安全知识的糊涂人,应引起各级管理人员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在瓦斯、煤尘、水、火、顶板5大自然灾害俱全的矿井,更应时刻小心提防。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各国有和民营煤矿企业,其管理人员和职工岗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生产系统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系统教育和培训的人员,严禁从事煤矿管理工作和井下作业。
马虎蛮干式“三违”
人的个性有差异,有的人谨小慎微,胆大心细;有的人马马虎虎,粗枝大叶。在煤矿作业中,人的行为方式和状态,直接关系着矿井的生产安全。个别性情暴燥、粗鲁蛮干的“憨大胆”,常无视企业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工作马虎凑合,掘进时图省事不安掩护探梁,测气体空班漏检,炮眼装炸药不安水袋,放炮后哑炮不检,火工品随意乱放,有的甚至一味追求产量而违章作业,冒险蛮干,这对煤矿安全和职工生命安全构成极大威胁。2006年11月5日,山西同煤集团焦家寨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7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13万元,原因就是该矿作业人员违章蛮干,数次强行送电酿成的。事故前该矿5108进风掘进巷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巷道瓦斯积聚,达到爆炸界限,工作人员图省事,未按先排放瓦斯再送电的程序进行作业,违章强行送电,使距巷口630m处的、失爆的动力电缆两通接线盒产生火花,引爆了瓦斯。
此类马虎蛮干“三违”陋习,有意无意中充当了事故的隐形杀手,是煤矿生产安全的大忌。针对此类马虎蛮干的“三违”人,各级管理人员一是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其安全生产素质教育,使其明白个人违章蛮干的危害性,不仅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危险,而且直接影响着整个矿井的生产安全和周围矿工的生命安全。二是在安排工作时要进行合理组合,尽量不要让其带班负责,必要时可指派心细、稳重的同志协助督促其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一经发现违章作业,严格进行处罚教育,从而引导、帮助其按章作业。
玩忽职守式“三违”
煤矿安全生产只有不到位的管理,没有抓不好的安全。煤矿管理人员是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的第一责任者,不仅要熟知《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而且肩负着遵章指挥和管理矿工安全作业的重要责任。管理人员必须通过层级走动式巡查管理,纠正违章指挥和违规作业行为,及时处理各种生产安全隐患或问题,才能将各种事故隐患或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然而,工作中却有不少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原则性不强,管理随意性大,有的甚至玩忽职守,贻误安全生产,对事故隐患放任自流,姑息养奸。这类管理人员的“三违”行为不同于一般职工的“三违”行为,他们对矿井的生产安全和职工的人身安全威胁最大。
如河南郑州大平煤矿、辽宁阜新孙家湾煤矿两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并非不可抗拒的“天灾”,爆炸事故发生前该矿也完全来得及进行规避,但管理人员上班时间擅自脱岗,玩忽职守,贻误了避免事故发生的机会。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分析认为,大平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从瓦斯传感器的瓦斯浓度突增报警信号发出到瓦斯爆炸之间有31min间隔。孙家湾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从矿震发生到瓦斯爆炸之间也有11min间隔,当时这两个煤矿的工作人员都分别接到报警,但由于大平煤矿通风区值班区长、孙家湾煤矿总值班室安监科科长均擅离职守,造成指挥中心瘫痪,没有及时下达停电撤人指令,贻误了紧急避险的宝贵时机,导致两起矿难分别有148人、214人遇难。
这两起因玩忽职守造成的建国以来罕见的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充分说明了管理人员“三违”的严重性。对此,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考核,强化安全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一经发现管理人员“三违”情况,要严肃处理,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三违”责任人,不仅要让其“丢位子、丢面子、丢票子”,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决不轻描淡写,不了了之。
煤矿虽然是高危行业,但从事故发生的普遍规律来看。只要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规章,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实施、考核、追究三到位,不断规范职工的作业行为,用心每一天,干好每件事,就能抑制“三违”现象,避免或减少煤矿事故,实现矿区的长治久安。
当然,“三违”问责制再严厉,也是事后追究,无法挽回逝去的宝贵生命和造成的财产损失,因此,抑制“三违”现象,“毖后”固然重要,但“惩前”更是根本,而努力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工的整体安全生产素质,重视安全精细化管理过程控制,使每一名企业主和职工都能依法行事,按章办事,精心干事、专心做事,做到“零三违”“零事故”“零工伤”“零伤亡”“瓦斯零超限”,将各项预防工作做在前面,才是反“三违”活动的治本之策。
编辑 余茂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