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实施事故责任追究、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有力武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如何通过贯彻实施《条例》,督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落实监管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就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黄毅。
www.esafety.cn 记者:请问黄司长,《条例》的出台对于“两个责任制”的落实将起到什么作用?www.esafety.cn
黄司长:事故发生后的及时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条例》作为规范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一部行政法规,对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上的责任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它的出台和实施,有利于促进“两个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www.esafety.cn 首先从政府层面上看,《条例》明确规定,“事故发生地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并且在2小时内上报事故情况。《条例》在事故调查处理中也确立了“政府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条例》还规定,“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接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复。”并通过必要的形式将调查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这些规定,都体现了各级政府在安全生产上的责任,应该认真落实。
www.esafety.cn 其次从企业层面上看,《条例》明确规定,事故发生之后,单位负责人应当于1小时内上报,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配合事故调查组搞好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工作。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www.esafety.cn 《条例》在法律责任这一章,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的规定,其力度之大,是前所未有的。这本身就有着很强的威慑力和警示力,对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具有促进作用。
www.esafety.cn 记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如何督促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落实监管主体责任,避免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www.esafety.cn
黄司长:《条例》虽然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作为各级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还是要把工作的重心放在事前防范上,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抓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大幅减少事故发生。为此,要采取以下措施督促地方各级安全监管、煤矿监察部门落实监管主体责任。
www.esafety.cn 首先,要通过目标责任制的考核,促进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在2006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机关实行目标责任制的基础上,今年逐步扩展到事业单位和省局机关,并将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挂钩,通过制订目标责任制,进一步细化、分解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责任。
www.esafety.cn 其次,要通过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检查不是目的,主要是督促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的措施,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www.esafety.cn 第三,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的履职能力。要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安全监管监察队伍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成为安全生产的行家里手。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www.esafety.cn 第四,要通过全社会的监督,努力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效。当今社会是透明的社会,任何违法违纪行为都没有藏身之地,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要以自觉、平和的心态来接受社会的监督,分清是非,错了就改。这样才能不犯大错误,才能不断进步。
www.esafety.cn 记者: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如何通过事故查处,加强行政监管,落实政府部门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
黄司长:一般情况下,地方政府在调查处理事故上,基本上都是授权安全监管部门牵头组织,煤矿事故则是由各级煤监机构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放过。按照这“四不放过”的原则去调查、处理事故,就可以促进各项监管工作的落实。
www.esafety.cn 第一,事故原因要查个水落石出。原因不清楚,怎么吸取教训?通过个案分析查清技术和管理层面的原因,然后界定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通过统计分析来掌握规律特点,改进监管。通过事故分析,明了哪个环节哪个地方伤亡多,哪儿就是我们的工作重点。
www.esafety.cn 第二,事故教训要深刻汲取。对事故的惨痛损失要自责,对事故的原因要有深刻反思,才能总结出事故的沉痛教训。对事故教训要认真吸取,举一反三,亡羊补牢,切实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不让同类型事故重复发生。
www.esafety.cn 第三,事故处理要依法依规。除了以前有的法律法规以外,近期又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一个是刑法修正案(六),设立了瞒报罪,提高了事故责任罪量刑和处罚标准;高检高法出台的司法解释,明确了数罪并罚的原则。《条例》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各个环节。对这些法律规定,一定要认真执行,依法办事。
www.esafety.cn 第四,预防措施要严密有效。发生一次事故接受一次教训,改进一次工作,既要就事论事认真整改,又要查找在制度上、规程上、标准上、体制上深层次的原因,着眼于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第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应建立信息沟通机制。2006年6月中纪委牵头,高检、高法、监察部、司法部、安全监管总局6个部门对近两年重特大事故处理结果进行复查。复查结果大部分是比较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判虚刑的多,监外执行的多,还有党纪政纪处分不装档案的,擅自修改的等,这些都一一下发了整改通知。将来还要考虑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www.esafety.cn 记者:《条例》对事故发生单位加大了处罚力度,企业应该如何吸取事故教训,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www.esafety.cn
黄司长:《条例》对事故发生单位和事故责任人的处罚确实加大了力度,体现了“依法治安、重典治乱”的原则。但是,处罚不是目的,不能一罚了之,更不能以处罚代替监管。要很好地利用处罚这一手段,以儆效尤,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www.esafety.cn 一是企业要建立诚信体系。企业要履行《安全生产法》所确立的各项法律制度要求的职责,向全社会承诺安全生产,向内部职工作出安全生产的承诺,这就是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而对企业要进行安全诚信的评价。
www.esafety.cn 二是政府要依法监管。政企分开,并不是放任不管。企业违背《安全生产法》哪一条都不行。要依照一整套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去规范约束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手软。
www.esafety.cn 三是行业的有效指导。政府不干预企业,但不能不管行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行业的宏观管理。我们发布了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指导意见和小煤矿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指导意见,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也要结合实际指导企业加强管理。
www.esafety.cn 四是社会的广泛监督。媒体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让企业的违法违纪行为没有藏身之地。企业还要接受资本市场的监督,上市公司出了事故,出现了违法违纪行为,股价必然要下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到位,要靠企业负责人的自觉,还要靠外力的推动。(图片由胡少飞提供)
www.esafety.cn 编辑 王 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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