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2012年7月25日,武汉市召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会,将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以及交通运输、冶金有色、机械制造、公众聚集场所经营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武汉市安全生产责任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统一办理。参保企业在投保期内,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第三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抢险救援费用、事故鉴定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均可按保险合同约定获得赔偿。参保企业的年保费缴纳金额,根据企业规模和安全生产级别确定。同时,根据企业上年度安全生产水平,适当提高或降低下一年度保费标准。单次事故造成伤亡,每人赔偿额不得低于20万元,最高可达60万元。
武汉市安监部门积极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不过多增加企业负担为原则,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和考核力度,切实督促高危行业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