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的实施需要事故预防、应急措施和保险补偿手段相互间的有机结合,而事故预防则是重中之重。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从“安全第一”改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到目前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也正是缘于此。
事故预防与控制的切入点
对于事故预防与控制的切入点,应从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三个方面入手,采取相应措施。因为技术(Engineering)、管理(Enforcement)和教育(Education)三个英文单词的第一个字母均为E,也有人称之为“3E”对策。换言之,为了防止事故发生,必须在上述三个方面实施事故预防与控制的对策,始终保持三者之间的均衡,并在结合上述措施的同时合理采取相应措施。安全技术对策着重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的问题;安全教育对策主要使人知道应该怎么做;而安全管理对策则是要求人必须怎么做。
从现代安全管理的观点出发,安全管理不仅要预防和控制事故,而且要给劳动者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以此为出发点,安全技术对策在理论上应是首选。因为无论是安全教育还是安全管理,都不可完全避免人的失误或人的不安全行为。当然,另一方面,安全技术对策在技术上和经济上的可行性,也是我们必须关注的问题。
安全技术对策的基本原则
安全技术可以划分为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及防止或减轻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这是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在技术上的保证。评价一个设计、设备、工艺过程是否安全,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防止人失误的能力
必须能够防止在装配、安装、检修或操作过程中发生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人的失误。如单项电源插头,规定火线、零线、地线的分布呈等腰三角形而非正三角形,还规定三线各自的位置,这样就可以避免因插错位置而造成事故;否则,如简单地设计成正三角形,即使经过严格的培训,也不可避免因人的失误而插错的可能。
对人失误后果的控制能力
人的失误是不可完全避免的,因此一旦失误,应能控制或限制有关部件或元件的运行,保证安全。如触电保安器就是在人失误触电后防止伤害的一种技术措施。
防止故障传递的能力
应能防止一个部件或元件的故障引起其他部件或元件的故障,以避免事故发生。如电气线路中的保险丝和压力锅上的易熔塞。后者在限压阀发生故障或堵塞时,自动熔开释放压力,避免因压力超高引发锅体爆炸;前者也是以熔断方式防止过电流对其他设备的损害。
失误或故障导致事故的难易
应能保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独立的人失误或故障,或一个失误、一个故障同时发生才能导致事故发生。对安全水平要求较高的系统,则应通过技术手段保证至少3个或更多的失误或故障同时发生才会导致事故的发生。常用的并联冗余系统就可以达到这个目的。
承受能量释放的能力
运行过程中偶然可能会产生高于正常水平的能量释放,应采取措施使系统能够承受这种释放。加大系统的安全系数就是其中的一种方法。
防止能量蓄集的能力
能量蓄集的结果将导致意外的过量能量释放。应采取防止能量蓄集措施,使能量不能积聚到发生事故的水平。如矿井通风就可以防止瓦斯积聚到爆炸的水平。
安全技术对策的基本手段
为使系统符合上述基本原则,人们提出了许多种实施安全技术对策的基本手段,其中最典型的论述有以下3方面。
生产设备的事故防止对策
这是由日本学者北川彻三提出的。其主要有21项基本对策:
围板、栅栏、护罩;隔离;遥控;自动化;安全装置;紧急停止;夹具;非手动装置;双手操作;断路;绝缘;接地;增加强度;遮光;改造;加固;变更;劳动防护用品;标志;换气;照明。
防止能量逆流于人体的措施
美国人哈登根据能量转移论的观点,认为防止事故应着眼于防止能量的不正常转移,并以此提出了防止能量逆流于人体的12项措施。
限制能量。如限制能量的转移速度和大小,使用低压测量仪表等。
用较安全的能源代替危险性大的能源。如用水力采煤代替爆破、用煤油代替汽油作溶剂等。
防止能量积聚。如控制易燃易爆气体的浓度、电器上安装保险丝等。
控制能量释放。如电器安装绝缘装置、在贮存能源时采用保护性容器(如盛装放射性物质的专用容器)、生活区远离污染源等。
延缓能量释放。如容器上设置安全阀、座椅上设置安全带、采用吸震器件减轻振动等。
开辟能量释放渠道。如电器安装接地电线、水电站设置泄洪闸等。
在能源上设置屏障。如安装消声器、自动喷水灭火装置、设置防射线辐射的防护层等。
在人、物与能源之间设置屏障。如安设防火门、防护罩、防爆墙等。
在人与物之间设置屏障。如配戴安全帽、手套,穿着防护服、安全鞋等。
提高防护标准。如采用抗损材料、双重绝缘措施,实施远距离遥控等。
改善工作条件和环境,防止损失扩大。如改变工艺流程、增设安全装置、建立紧急救护中心等。
修复和恢复。治疗、矫正以减轻伤害程度或恢复原有功能。
其中第1~10类即“屏障”。哈登还指出:中断能量非正常流动的屏障,在能量转移过程中越早建立越好。潜在的事故损失越大,屏障就越应在早期建立;而且应当建立多种不同类型的屏障。
消除与预防有关设备、环境中的危险及有害因素基本原则
针对设备、环境中的各种危险和有害因素的特点,主要有以下11项消除与预防的基本原则。
消除。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和有害因素。其手段就是实现本质安全,这是预防事故的最优选择。
减弱。当危险、有害因素无法根除时,则采取措施使之降低到人们可接受的水平。如依靠个体防护降低吸入尘毒的数量,以低毒物质代替高毒物质等。
屏蔽和隔离。当根除和减弱均无法做到时,则对危险、有害因素加以屏蔽和隔离,使之无法对人造成伤害或危害。如安全罩、防护屏等。
设置薄弱环节预防。利用薄弱元件,使危险因素未达到危险值之前就预先破坏,以防止重大破坏性事故。如保险丝、安全阀、爆破片等。
联锁。以某种方法使一些元件相互制约,以保证机器在违章操作时不能启动,或处在危险状态时自动停止。如起重机械的超载限制器和行程开关。
防止接近。使人不能落入危险或有害因素作用的地带,或防止危险或有害因素进入人的操作地带。如安全栅栏、冲压设备的双手按钮等。
加强。提高结构的强度,以防止由于结构破坏而导致发生事故。
时间防护。使人处在危险或有害因素作用的环境中的时间缩短到安全限度之内,如对重体力劳动者和严重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实行缩短工时制度。
距离防护。增加危险或有害因素与人之间的距离,以减轻、消除它们对人体的作用。如对放射性、辐射、噪声的距离防护等。
取代操作人员。对于存在严重危险或有害因素的场所,用机器人或运用自动控制技术来取代人员操作等。
传递警告和禁止信息。运用组织手段或技术信息告诫人避开危险或危害,或禁止人进入危险或有害区域。如向操作人员发布安全指令,设置声、光安全标志、信号等。
这些原则可单独采用,也可综合应用。如在增加结构强度的同时,设置薄弱环节预防;在减弱有害因素的同时,增加人与之的距离等。
编辑 边 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