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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效机制与“打非治违”

作者:罗 时 来源:本站搜集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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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八大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经国务院同意,2012年4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国所有行业领域全面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作为一项阶段性工作,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安排,到9月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即将告一段落。然而,面对一系列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与违规违章行为,巩固“打非治违”成果的落脚点在哪儿,这一问题引发各主要媒体的热议。

“非法违规”行为仍是事故多发的突出原因

  今年自进入第三季度以来,各地一系列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与违规违章行为导致的重大、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仍不断发生。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统计司7月2日—8月5日的每周安全生产主要特点分析,非法违规行为仍是造成当前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突出原因。

  7月2日—7月8日,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较大以上事故6起,死亡和下落不明30人。其中,湖南省在一周内发生3起较大事故,如7月4日湖南省耒阳市新井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后,矿主未向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造成井下20名矿工涉险,8人遇难;建筑施工较大事故呈高发态势,共发生3起较大事故造成12人死亡,同比增加2起、7人。

  7月9日—7月15日,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较大事故12起,死亡和下落不明59人,分别占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0.0%和62.1%。其中,金属与非金属矿较大事故3起,造成11人死亡;建筑施工坍塌较大事故3起,造成9人死亡;道路交通较大事故14起,造成58人死亡。

  7月16日—7月22日,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事故12起,死亡42人,环比分别上升16.8和3.1个百分点。

  7月23日—7月29日,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事故11起,死亡59人。其中,煤矿较大事故多发,且再次发生隐瞒不报并自行组织救援险酿特别重大事故的情况;农用机动三轮车非法载客引发的道路交通重大、较大事故也时有发生,如7月24日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南阳镇境内,一辆农用机动三轮车非法载客(载22人)翻入河沟,造成14人死亡、6人受伤。

  7月30日—8月5日,一是非法生产事故多发,一“多合一”作坊发生重大爆炸事故,浙江温州一无证铝锁抛光加工作坊发生重大粉尘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二是建筑施工事故多发,共发生建筑施工较大事故5起,造成18人死亡,同比死亡人数增加2人。三是盲目施救导致的较大事故时有发生,共发生2起因盲目施救导致伤亡人数扩大的较大事故,最终造成8人死亡。

企业责任缺失是当前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

  2012年8月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出《关于近期几起煤矿迟报瞒报事故情况的通报》,通报“7·4” 湖南省耒阳市煤矿透水迟报瞒报致8人死亡事故;“7·17”湖南省煤业集团嘉禾煤矿煤与瓦斯突出迟报瞒报致3人死亡事故;“7·25”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安利来煤矿发生顶板事故致5人被困,事故发生后该矿未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在自行组织施救过程中再次发生冒顶,又造成53名救援人员被困,直至7月26日接群众举报后经全力抢救,截至7月29日所有被困人员成功获救;“7·26”山西省阳泉市盂县玉泉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瓦斯事故,造成7人死亡、30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事故发生后该矿瞒报事故,被群众举报。

  人民网、新华网等媒体在报道该通报的同时纷纷发表评论指出,在全国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同时,一系列迟报、瞒报、谎报事故的违法行为还如此猖獗,一方面说明这些不良企业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矿工生命安全,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另一方面也说明,这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重缺失,在平时的生产中就安全隐患丛生,什么隐患排查治理、什么“打非治违”,对他们来说都是“走过场”,这些平时就埋下安全隐患定时炸弹的企业,一旦遇到隐患积聚爆发必然发生事故。对这些企业必须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迟报、瞒报、谎报事故的违法行为要严惩,对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的有关人员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基层监管漏洞是重特大事故不断的重要原因

  2012年8月5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郭南村一家无证铝锁抛光加工作坊发生重大粉尘爆炸事故,截至8月5日23时,事故造成13人死亡、15人受伤(其中6人重伤)。事故发生后,许多媒体纷纷联系正在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发表评论指出,一些地方与行业的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缺失,存在一系列漏洞,这是当前重特大事故不断的重要原因。

  8月8日新华网发表张和平的《温州致13死爆燃事故调查:基层监管空档埋隐患》一文指出,2011年9月,安徽籍姜某、李某夫妇租用一间民房无证经营,雇了20多名外来人员办起一家抛光作坊,为上游制锁企业生产镁铝合金门锁拉手。这家抛光工场一层生产空间共计100多m2,二楼用于吃住。工人两班倒,8台抛光机基本全天候疯狂转动,“抛”下来的、散发的高浓度粉尘可想而知。令人震惊的是,调查人员询问业主姜某夫妇:“你们是否知道高浓度的粉尘会爆炸?”他们回答:“知道。”姜某说,怕噪声和粉尘散出去影响周围住户,怕被投诉查处。因此,他们整天紧关大门。

  2008年以来,瓯海区梧田、瞿溪、仙岩、南白象等乡镇、街道曾发生4次抛光作业粉尘爆炸或引发火灾,造成多人伤亡的严重后果。然而,这些惨痛的教训根本没有引起人们的警醒。

  8月9日北京日报发表的名为《小小粉尘吞噬13条生命》的评论指出:“委托管理贻害大”。2010年,温州市瓯海等一些县、区在上级机关的推动下,对外来人口、出租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成立流动人口管理局。根据这一新制,公安部门将原属主责管理的外来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居住证发放、出租房登记等事务统统移交,委托给流动人口管理局。“创新”委托管理后,出现管理“两张皮”,与实际情况脱节。那些与流动人口管理局工作对接的下属街道、乡镇相关领导、人员,对流动人口、出租房管理的规律、特点不熟悉,工作抓不到点子上,只是简单地为登记而登记。这样一来,“创新”工作反而造成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率、出租房登记率、人户一致率、居住证发放率等明显下降,导致管理失控。有关干部分析,郭南村发生的重大粉尘爆炸事故与瓯海区外来人口和出租房管理体制盲目“创新”,导致这两项社会事务的管理漏洞百出有内在的关系。姜某夫妇进村后,招进的几十名工人成群结队地进入郭南村,流动人口管理局的人员始终无人问津。期间难得有公安人员来过一次,就是来了也是问了几句就走了,从此再无下文。

巩固“打非治违”成果的落脚点

  2012年7月9日易安网发表孙守仁的《安全工作没有结束日》一文指出,安全工作某一阶段性任务可以告一段落,但安全工作任重道远,并没有结束。重大安全隐患排除是否措施到位,法律法规、安全工作是否落实到基层,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如何化为实际行动,安全监督监管如何勿流于形式……仍有许多工作有待要做。

  2012年4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指出,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将告一段落。但面对一系列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与违规违章行为,安全工作远远没有结束。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才是巩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的落脚点。

  编辑 边 安

责任编辑:kerry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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