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半年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工作,于2012年5月26日在北京市等10座城市如期举办,全国有超过7000名考生参加了鉴定。这次鉴定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继成功地组织了2010年、2011年的3次鉴定后进行的第4次鉴定。
目前,全国已有近2万名安全评价从业人员经参加职业资格鉴定,取得了《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在遍布全国的甲、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中登记从业,成为安全评价以及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工作的技术骨干力量。经过10多年的发展壮大,安全评价从业人员已经建立起了职业化的技术队伍。
职业资格的作用
职业分类是以工作性质的同一性为基本原则,对社会职业体系进行系统划分和归类。随着社会进步,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也越来越复杂,现在社会的劳动分工已经是由各种各样的职业或职业群组合而体现,这些职业活动相互间既统一和谐,也各自独立相互分割,需要运用一定的科学手段,按照不同职业的性质、活动方式、技术要求及管理范围等加以区分,在系统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对全社会就业人员所从事的各类职业进行系统划分和归类,并根据某一个职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对从事这一职业的人员提出必备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的基本要求,依此设定职业资格,作为从事此项职业的基本条件。
职业资格反映了劳动者为适应职业岗位的需要而运用特定知识和技能的能力,在我国,一项职业资格设定的从业人员基本条件,采用“国家职业标准”的形式予以规定,它是从业人员从事职业活动,接受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能力鉴定,以及用人单位录用、使用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依据,从业人员通过参加职业培训、职业能力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而获得职业资格。
我国现代职业分类起步较晚,但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发育与完善,职业分类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和关注。1986年我国颁布了国家标准《职业分类与代码》,1995年颁布的《劳动法》明确规定由国家确定职业分类。1999年5月,在参照国际标准职业分类方法,结合我国国情,充分考虑了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的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下简称《大典》)颁布。
《大典》将我国社会职业划分为8个大类、若干个中、小类,细分为上千个职业,覆盖了我国全社会的各个层面、各个角落,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我国社会职业结构,对我国劳动力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广泛的应用领域。2007年8月30日颁布的《就业促进法》也规定了国家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作的劳动者,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安全评价人员职业资格的确立
评价人员的队伍建设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已开始进行,制定从业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专家开发培训教材,评价工作在那时主要是针对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监察工作的需要,涵盖了职业安全和职业健康两部分内容。
1999年9月,在原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的领导下,首部专门的培训教材《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指南》出版。同年12月在青岛市举办了首次专业技术培训班,近200人参加了培训学习,经考试有130余人取得了培训合格证书,成为首批持证上岗的评价人员。随后在2000年、2001年连续举办的多次培训中,近千人参加了培训,其中728人考试合格上岗工作,初步建立起了评价人员的基本队伍。
2001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后,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要,对评价的内涵作了新的界定,定位为安全生产的范围,2002年6月7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管理的意见》,正式明确了安全评价的概念和评价内容,当年由专家编写出版的培训教材《安全评价》专门用于组织培训学习使用,并在2003年、2005年作了两次较大的修订。
2002年6月29日,《安全生产法》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安全评价被列为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事项。200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成立以后,为了更加严格规范对从业人员的能力考核,重点加强对资格考试的管理,原来自培自考的方式改为委托专业考试服务机构承担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考试,实行了考培分离制度。到2007年,全国共有1万7 710人取得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书》,参加评价工作。
2007年初,为了更加科学、规范、依法管理这支队伍,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有关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建议下,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论证,将从事安全评价工作批准为我国的一项新职业,安全评价从业人员定名为“安全评价师”,列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职业编码X4-07-01-11,自此从事安全评价工作成为了一项社会职业,次年《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颁布、《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出版,安全评价从业人员队伍的建设进入了职业化发展阶段。
2008年,按照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规定和程序,1万4156名持有《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经参加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取得了不同级别的《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初步完成了这支队伍的职业化建设。
安全评价师队伍的发展
2009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修订后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将从业人员取得《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安全评价机构申请资质的重要条件之一。
2010年,为保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两部局领导协商一致,同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继续组织开展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2010年9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制定了《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考核方案》,11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度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委托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开展鉴定工作,并要求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为鉴定的实施做好技术支持服务。2010年12月26日,首次面向安全生产领域从业人员的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圆满举行。
2011年底,经过3次鉴定,目前全国共有安全评价师1万9877人,其中一级4679人,二级7904人,三级7294人,初步显现出了金字塔形的人才阶梯结构。
安全评价从业人员的职业化建设是遵循了《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的规定而推行的。安全评价师作为一种知识技能型新职业,总体规模不大,其人群在我国职业体系中所占的比例微小,但这个职业的工作性质、职业道德、法律责任却十分重要。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的设立符合法律规定,顺应了安全评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社会化、专业化发展的需要,也填补了安全生产领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的职业空白,这在安全生产领域是一项创新性的发展,也实现了对安全评价从业人员法制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和管理的愿望,还为安全生产领域逐步建立职业资格体系探索了道路、积累了经验、打下了基础。2008年国务院提出了加快规范建设我国各类职业资格管理制度的要求,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开始了一轮大规模的修订完善工作,安全评价从业人员队伍的职业化建设与国家职业体系建设的总体方向脉络吻合,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不但需要专业化建设,更需要职业化建设,这项职业资格的设立正逢其时,也适应了市场机制的要求。
安全评价从业人员队伍的职业化建设,顺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满足了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反映出了社会发展的进步,与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管理相配合,充分体现出了欢迎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重视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的理念,这支队伍的建立也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的落实了做出了自己的贡献。近十年来,安全评价机构这支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工作的新军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事故防范技术支撑保障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咨询服务的领域也得到了不断的拓展,安全评价师队伍在其中起到了有力的支撑。安全评价师队伍已经完成了职业化的建立,目前进入了职业化管理的阶段,管好、用好这支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正在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修订工作,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壮大起来的职业化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队伍,必将为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编辑 林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