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国务院通知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本刊讯 2012年4月2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季度)视频会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骆琳强调,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明确要求,集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骆琳在讲话中指出,2012年1季度,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但重大事故仍时有发生,特别是发生的重大事故均属非法违规行为导致,有的险些酿成特别重大事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违规违章行为仍然是造成事故多发频发、制约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的突出原因。
骆琳强调,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明确要求,集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宣教力度,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强化和落实各方责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和标准化建设;加强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职业卫生监管,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认真做好事故查处工作,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召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座谈会
本刊讯 2012年4月26-27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座谈会。围绕“打非治违”、整顿关闭、隐患排查、基础管理、创新执法等主题进行了探讨。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付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付建华指出,近年来,全国煤矿安全监察系统突出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创新监察执法方式,坚持计划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联合执法、创新执法和延伸执法,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付建华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总局安全生产(季度)视频会议精神,突出抓好6个方面的工作:强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推进规范煤矿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强化“三项监察”,深入推进严格规范执法;强化安全许可和整顿关闭,深入推进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强化典型引领,深入推进监察执法工作创新发展;强化执法监督,深入推动煤矿安全监察效能提高;强化能力建设,深入推进监察执法水平提高。
交通部要求加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工作
本刊讯 2012年5月4日,交通运输部以明传电报的形式要求认真吸取印度“4·30”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012年4月30日下午16时20分左右,印度阿萨姆邦布拉马普特拉河上一艘双层甲板渡船(载300余人)在距离阿萨姆邦首府高哈蒂约280km的一处渡口附近沉没。截至5月4日,已造成113人死亡,约90人失踪。当地官员表示,暴风雨是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为了吸取印度事故的教训,交通运输部要求:超前防范,进一步强化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突出重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防微杜渐,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格管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早做准备,各项应急保障措施提前到位。
煤矿防治水害事故专题视频会议召开
本刊讯(记 者 刘 旸) 2012年5月9日,煤矿防治水害事故专题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通报了全国煤矿近期发生的透水事故情况和调查处理进展情况,并就如何认清当前煤矿水害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王树鹤在会上通报,4月6日至5月2日,吉林、山西、贵州、黑龙江等地煤矿发生较大以上透水事故6起,造成61人死亡或下落不明。其中发生重大透水事故4起、死亡或下落不明48人,占今年全国煤矿重大事故的57.1%和49%。
王树鹤指出,近期透水事故主要反映出6大问题:一是非法违法开采,该关的不关、该停的不停;二是探放水措施不落实,事故企业没有认真贯彻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盲目进行掘进和采煤作业;三是水文地质资料不清,矿井水文地质调查工作不到位;四是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不落实;五是迟报瞒报谎报事故,贻误事故救援;六是安全监管不到位。
会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付建华要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防治水专项治理方案,认真开展专项督查,督促煤矿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主体责任,做到“十个一律”:对没有按要求完成自查自纠或没有将《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情况表》上报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对发生较大以上水害事故矿区的小煤矿,一律停产整顿;对没有按规定建立防治水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和专用设备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对探放水制度不落实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对水文地质资料和老空水情况不清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对超层越界、开采煤柱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并严格处罚;对未按规定进行防治水培训、职工不掌握透水预兆常识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对没有制定水害应急预案和进行演练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对雨季“三防”工作措施不落实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对水害严重、限期整改不合格的煤矿,一律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视频会议
本刊讯 2012年5月3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会议通报了近期发生的多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找了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工作。
会议指出,2012年以来,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11起,同比增加3起。特别是4月份发生了6起,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这些事故具有以下特点:旅游包车事故多发;单车坠落事故及客货车辆正面碰撞事故突出;驾驶人安全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淡薄,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不高;中小型运输企业和个体运输户事故多发;1/3的省区发生了重大事故。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副局长王德学出席会议并要求,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立即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严格驾驶人和机动车管理;尽快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加强车辆动态监管;加快做好车辆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严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道路交通安全良好氛围。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
建设部发布《2012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本刊讯 2012年4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了《2012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深基坑等坍塌事故。
2012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的内容是建筑安全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分为4个阶段,2012年4月底之前为部署启动阶段,2012年5-9月为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10-11月中旬为检查督导阶段,2012年11月下旬至12月为总结分析阶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通过开展严格细致的监督检查,真正发现问题和隐患,并督促有关企业落实责任,逐一整改到位;要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工作,突出重点,力求治本;要把建筑安全专项整治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打非治违”活动和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使专项整治工作各项具体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颁布实施
本刊讯 2012年4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规定》主要从3个方面作了完善: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规范了产假假期和产假待遇;调整了监督管理体制。
《规定》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管理体制由以前的原劳动行政部门一家调整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定》明确了女职工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规定》对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责任予以明确。违反《规定》第六条第二款关于怀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的劳动时间与休息规定、第七条关于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的规定、第九条第一款关于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的劳动时间与安排规定,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违反《规定》附录第一条关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规定、第二条关于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规定的,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违反《规定》附录第三条关于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规定、第四条关于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规定的,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全国水利安全监督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
本刊讯 2012年5月11-12日,全国水利安全监督工作会议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会议明确了水利安全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
水利部部长陈雷出席会议指出,新时期水利安全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严格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监管、防范安全事故为重点,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减少较大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保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坚持监督检查与指导帮助并重,以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项目稽察、强化整改落实为重点,大力提高稽察效能,全面提升水利建设管理水平;按照依法监管、标本兼治的要求,以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完善监管工作体系、推进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全面夯实工作基础,着力构建水利安全监督工作长效机制。
陈雷强调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加强执法检查,规范生产建设秩序;坚持预防为主,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加大稽察力度,强化水利建设管理;突出整改落实,维护行业良好形象;强化科技支撑,提升安全监督水平;创新监管机制,增强安全监督实效;加强基础工作,提高安全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