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把握的人生财富。没有安全,一切都是负数。我们企业的安全是体现在从尊重人、保护人,到塑造人的全过程中,安全工作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关爱职工生命,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湖北卫东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顾勇对企业安全管理有着特别超前的看法,并在实践中亲自倡导了一种独特的做法——顾式管理法。
探索适合企业的安全管理之路
湖北卫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东公司”)的前身是一家建于1964年的地方军工企业,在改革的浪潮中一度濒临破产边缘。1994年12月26日发生的一起导致4人伤亡的爆炸事故,更是让卫东公司付出了血的代价。2003年底进行股份制改革后,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目前,该公司产品涵盖民用爆炸物品、机加工产品和军用产品3大类共40多个品种,是国家工信部民爆器材和民爆专用设备的定点生产企业,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3.2亿元。
从事高危行业的高危产品生产的卫东公司,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企业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其中董事局主席顾勇亲自指导探索,以塑造企业的“本质安全”为目标,不断在人防、物防、技防等各个环节研究建立强化安全管理与控制的新机制、新模式,形成了一套以“安全违章整改跟进法”和“安全生产累进奖励法”为核心的“顾氏管理法”,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进。目前,卫东公司已经连续多年未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2006年轻伤事故率达到1.7‰,2007年降至1.6‰,2008 年降至0.74‰,2009年为1.25‰,先后被襄樊市安监局和湖北省安监局命名为“安全管理示范企业”。
用“安全违章整改跟进法”抓违章
走进卫东公司的每间工房,入口处都悬挂着告示牌,上面附有一个表格,即安全违章整改跟进表。这是公司为强化对职工违章行为的监控、整改,实行由董事局主席顾勇亲自提出的“安全违章整改跟进法”。
“安全违章整改跟进表”共有5项内容:一是违章行为,包括企业职工的违章依据、风险评估,以及可能给职工自身和他人造成的危害;二是对违章行为的整改要求;三是对整改期限的规定;四是对违章行为进行整改的责任人及投入保障;五是整改跟踪时间,明确为1至6个月。
卫东公司为构建安全违章整改的长效机制,实施“安全违章整改跟进表”,通过公司每月组织的一次集中隐患排查、分厂每周组织的一次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人员每日进行的日常巡查,将排查出来的职工违章行为和各类事故隐患,统一填制在“安全违章整改跟进表”中,同时在公司网络、公示栏、大型视屏等公开展示,公示时间与整改跟踪时间一致,为6个月。只有该违章行为在6个月内不再重复出现,才可以确定为整改到位,撤销公示;若在公示期间再次出现同样违章,则从重复出现之日起,连续追踪6个月,直至整改到位。
在实施“安全违章整改跟进表”过程中,为消除员工的抵触心理,违章跟进采取不记名方式,即只公布违章行为,以此告诉员工,安全员抓违章,并不是针对员工个人,而只是针对违章行为,希望违章员工和其他同岗位员工能够真正重视起来,从而彻底消除违章。
“安全违章整改跟进法”实施后,在卫东公司起到了警示职工、降低违章、避免事故的作用。每发现一个职工违章,可使全体职工共同受到教育。特别是公开展示连续6个月的视觉冲击,会给每个职工造成深刻记忆,提高职工自律意识和能力。这一方法还保护了职工的积极性。有的员工说:“以前违章就会被点名,虽然也能起到纠正违章的作用,但感觉还是没有面子,往往让人产生抵触心理。自从公司实行了违章跟进管理法,违章后只是把违章现象写在公示板上,违章职工不被点名,技安员们把违章的弊端及改进方法在底下单独和违章职工交流,既保住了个人的面子,又起到纠正违章的作用,真正激发了我们要安全的主观能动性。”
“安全违章整改跟进法”在2006年实施当年,共统计各种违章现象27起,主要有超量、违反劳动纪律、违反工艺操作规程、违反公司安全十大禁令、无证上岗等,职工违章率为1.7%;到2009年,违章现象统计降低为7起,职工违章率降到0.4%。
靠“安全生产累进奖励法”促整改
从制度上促进员工改正违章行为,是一种被动的安全管理方法。卫东公司为了引导员工在意识上关注安全,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员工生产中的思维规律,充分发挥经济利益对人的行为的引导作用,实施“安全生产累进奖励法”。
“安全生产累进奖励法”,即:在对管理人员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的同时,对一线员工实行安全生产累进奖励。具体奖励方法是以一个月为考核周期,如员工当月安全考核合格,则计发当月安全奖,并作为全年累进奖励基数,逐月累进,奖励按基数逐月累进增加。
为体现安全奖励的公平性,卫东公司根据安全生产风险的大小,把累进奖励级别分为3个等级,确定不同的奖励系数。风险高的岗位系数大,奖励基数高。安全奖励采取按年度发放的办法,若员工在年度某月考核不合格或发生事故出现违章行为,则扣发某月之前的安全生产累进奖;所在分厂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则扣发分厂安全累进奖;若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则公司免去安全累进奖。
“安全生产累进奖励法”最大的特点还在于安全生产奖励的累进性,即在奖励上只“做加法,不做减法”,违章跟进将过去的无情处罚变为有情提醒,警示员工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体现出关爱员工的理念,而每天班前会的重复,连续6个月公示的视觉冲击,让员工的记忆不断加深,从而增强员工的自律意识;如果员工全年不违章,可以得到累进的高额奖励,一旦出现安全问题,最严厉的处罚措施是扣发累进奖励,不影响员工的正常收入,既体现了奖罚分明的原则,又很人性化,为员工所乐意接受。
2006年实行“安全生产累进奖励法”当年,全公司共兑现累进奖励80多万元。2009年,安全累进奖总额已经超过500万元。对于公司职工而言,安全已不仅仅是生命健康保障,而且成为富裕生活之源。而作为一家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企业,卫东公司也从刚改制时工业年产值只有1200万元,员工平均年收入4000多元;到现在年产值达到3.2亿元,员工收入翻了四番,利税突破6000万元,连续3年获得襄阳市纳税大户称号,一跃成为湖北省最大的民爆器材生产企业,且因安全状况良好,软实力大为增强,吸引了更多的合作单位和项目。
更为重要的是,经过长期的安全生产实践和安全文化沁润,卫东公司干部员工的安全管理和文化素质不断提高,卫东的安全环境使每位员工切实感受到了作为企业人的尊严,做“安全行为人”成为卫东员工的自觉。高安全素质的干部员工队伍,成为卫东公司实现本质安全的最坚实基础。
正如顾勇所说:“企业能不能实现本质安全,关键不在于是不是高危行业,而在于在安全管理方面是不是用心思考,持续改进。只要用心去做,任何企业都可以实现安全的可控、在控,把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编辑 林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