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受伤后行走不便的工伤职工,他蹲下身去,把伤者背上办公楼,为他倒上一杯茶,开始为他办理工伤认定的一道道手续。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病床上的他,还翻阅着工伤案卷,短信提醒同事去法院开庭。
为维护工伤职工权益,为新来同事言传身教。一名在省直机关工作了16年的普通工作人员,没有惊心动魄的事迹,也没有惊天动地的话语,只有一颗真诚热情的心,对待每一位工伤职工,办好每一件工伤认定案件。他,就是被称为广西工伤职工的“守护神”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副调研员朱滨江。
谦逊待人 微微笑容显真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现任处长陈堃第一次见到朱滨江还是在10多年前,陈堃回忆说,“滨江给人的第一印象是真诚,大凡认识或者接触他的人都有此感。记得我们一见面,觉得他不仅人长得英俊潇洒,按照现在时髦的称呼就是一“帅哥”,而且彬彬有礼。近几年和他在一起工作,他的真诚给我的印象更深了。我对他说:滨江,你是我们广西的“老工伤”了,业务熟悉,今后多多支持我的工作。他连连摆手说:哪里哪里,我只不过是来的时间长一点而已。 滨江还有一个特点是很谦虚。他从事工伤保险工作很多年了,从上世纪50年代以来到现在的工伤保险政策他都非常熟悉,可以说是了如指掌,但他从来都以谦虚的心态对人对事。我在法规处工作时与他所在的处室一起推进工伤保险立法工作,某些制度的设立既要考虑新形势也要考虑与原有制度的衔接,这时滨江对政策熟悉的优势就体现出来了,他提了很多很好的意见。滨江为人还很豁达。有时开会讨论某个政策或案件,有不同意见,大家难免嗓门大、声音粗,有的事项是滨江主管的,对不同意见,他虚心听取。散会了,滨江照样展现他的招牌笑脸,大家彼此间还能照开玩笑。”
让陈堃记忆深刻的还有一件事:“很多年前因一个工伤认定案件与滨江一起到法院出庭,休庭时我先看笔录签字,滨江乘空走到当事人那里,和当事人聊天、安慰着他,聊的很融洽。我们离开法院时,当事人还主动跟滨江很友好地道别,丝毫没有一般情况下打了个官司,撕破了脸皮的样子,我想这是滨江待人真诚和友善所致。”
不辞辛苦 翻山过水去调查
工伤保险处每天都要接待工伤职工上门做工伤认定申请,面对各种复杂的情况,朱滨江总是面带微笑,用充满磁性的声音迎上去招呼工伤职工,耐心地讲解工伤政策,周到地为职工考虑。每年朱滨江办理工伤认定案都在400件以上,工作量非常大。为了按时结案,他经常加班加点工作。
为了做好工伤认定调查,朱滨江经常需要出差,进工厂、下矿山、去码头、到乡村,凡是有工伤事故的地方都有他的身影。一次,朱滨江接到一起工伤认定案,事故发生在广东境内,朱滨江要去现场调查核实,向厅里申请派车前往,因为考虑到超出本区范围,按规定没有派车,朱滨江没有放弃。几天后,同事们看见他神情疲惫地爬上办公楼,有人问他:“去广东了?怎么去的?”。朱滨江兴奋地回答:“怎么能不去呢?先坐火车,后坐公共汽车,总算把情况都搞清楚啦,这下可以办理认定了。”
设身处地 为工伤职工着想
企业职工一旦遭遇工伤,不仅身体受到伤害,经济上也必定会有一定的损失。面对工伤职工,朱滨江不仅注重从工伤待遇上认真处理,平时一点一滴的小事上也细心的为工伤职工考虑。
从2007年开始,广西社保厅机关开展创建节约型政府机关活动,每季度通报一次办公电话费。办公室在检查时发现朱滨江的那台办公电话每月都超支较多,就派人找到朱滨江,请他说明情况。朱滨江拿着电话单子,诚恳地解释说:“5849036是咱们厅劳动能力鉴定的受理电话,既要接受劳动者工伤政策的咨询,又要和工伤职工沟通,好多工伤职工在外地,打长途要个人掏钱,这些电话是我主动打过去的,可能办公话费就多了点。”
钻研业务 探索工伤新思路
在工伤保险岗位工作16年,朱滨江不断学习掌握工伤保险政策,钻研工伤认定业务,还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工作期间,朱滨江就发表了《加强工伤医疗管理 深化工伤保险改革》的文章,其中分析了导致全省工伤医疗费不合理开支的4个因素,提出建立相互制约机制,明确医院、企业、工伤职工、工伤保险机构职责,以及各项检查和用药具体范围,实事求是制定职工工伤医疗管理办法 的具体建议。
面对21世纪事故上升状况,如何做好广西工伤保险工作,适应新时期职工维权的需要,是朱滨江经常思考的问题。他针对广西地理位置较为偏远,经济发展较落后,现阶段整个广西的工伤康复相对落后的情况,参加撰写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及工伤康复的发展现状分析》一文,探讨建立工伤康复制度和工伤康复方式的发展思路。文章被收入2010年 《中国康复医学会第七次全国康复治疗学术会议主题报告、学术交流论文汇编》, 并被《法制与社会》等多家杂志的多篇文章参考引用。
高温时节 特殊维权忙宣传
地处我国南部的广西在夏季常会遭遇高温酷暑的考验,这使得在高温下工作的职工发生中暑的可能性大大增加。然而很多职工对“在工作中中暑通过鉴定可认定为工伤”这一政策却了解甚少。朱滨江通过各种机会,向社会宣传国家政策,告诉职工申请中暑工伤认定的条件,他说,有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机构疾病证明书证明高温中暑,还有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就可以认定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比如,职工的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伙食补助和病假工资等由单位支付。但是,最好的做法是企业加强劳动防护,避免职工中暑。
疑难案件 不畏辛苦得解决
2010年一名农民工在广西某县打工受伤瘫痪后,由于对法律和工伤保险政策不了解,与用人单位私下签订了协议,致使医疗费和生活费无保障,全家的生活十分困难,他的父亲多次来访,要求解决儿子的工伤待遇问题。朱滨江听说这个案件后,主动请缨,他说:“这位农民工与用人单位是有劳动关系的,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政策予以解决”。怀着对农民工兄弟真诚的心,他不畏艰辛,多次往返于南宁与该县之间,积极与法院、人社和仲裁等系统联系协调,经过近半年的努力,这起非常棘手的疑难案件终于得以解决。领到待遇后,农民工一家人感动得连声说:“谢谢!谢谢好人!”。
为“老工伤” 衣带渐宽终不悔
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既是2011年工伤处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朱滨江为了能更快更好的完成纳入,在知道自己有病的情况下,仍然像老黄牛一样,经常加班加点拼命工作。他一方面了解和督促各市报备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作进度情况,另一方面多次到区财政厅与相关处室协调老工伤纳入的财政拨款问题。处里领导和同事多方提醒到医院检查,他还是笑笑说我已经到社区医院治疗,身体无大碍,一直坚持工作在第一线。直到腹泻不止,被送进医院。
他在办公室和处长说的最后一句是:“我想休假,也要在办完这些老工伤的文件后休。”
生命不息 卧病床头审案卷
住进医院,朱滨江仍然坚持工作,时刻惦记着老工伤工作和案件的处理情况。他住院的第一天,就自治区政协 “关于解决我区机关公务员工伤保险的提案”发给处长短信:“委员们对提案答复无意见,电话记录在我电脑桌上”。
治疗期间,原定朱滨江要去参加法院一个工伤认定案件的庭审,他又给处长发来短信,关心问道:“23日南宁市中级法院开庭,处里安排人去了吗?”。
过了几天,他又来短信询问,与各市签订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协议的事情进行得怎样了。为了尽量不影响大家的工作,他让妻子给同事发短信,说这段时间大家辛苦啦,工作忙,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本人需要静养,请大家暂不去探望。
朱滨江去世前一天,处长陈堃来到他的病床前,他对陈堃说了最后一句话:“你们工作辛苦了,也要注意休息。”
2011年5月29日,54岁的朱滨江因肝癌医治无效去世。5月30日,厅党委书记蒋克昌带人到他家慰问,他的姐姐和妻子拿出一叠案卷说:“这是清理滨江遗物时在他的病床枕头下发现的”。当接过这摞沉甸甸的案卷时,大家热泪盈眶,这分明是一位工伤保险工作者、一位党员交给党和人民的最后一份答卷!
编辑 林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