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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站原创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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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隐瞒病情,工伤后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编辑同志:

  我们公司新招不久的一名女职工在2011年9月份的一次事故中受伤,受伤较重,右小腿骨骨折。在治疗期间,该职工曾经发作癫痫病,导致治疗手术被迫延期。现该职工手术后回家养伤。我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明文规定:职工若有隐瞒病情等其它情况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该职工也在劳动合同中签了字,但她没有告知公司自己患有癫痫病。请问,我们公司是否可以在该职工伤情好转后解除该职工的劳动合同?

  浙江省新昌德力石化设备有限公司 王才君

  王才君先生:

  根据函中所反映的情况,贵单位职工在就职时隐瞒了自己的癫痫病史。如果这种病症不适合其工作岗位的要求,属于职业禁忌症,应按照合同规定,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鉴于该职工受到生产事故伤害,现在是一位工伤职工,那么处理劳动合同事宜时就要考虑这种特殊情况,不能简单地解除劳动合同了事。

  建议贵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规定,待该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在该职工病情得到治疗并稳定后,与该职工进行协商,由该职工本人提出,解除与其的劳动、聘用合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施倚

这种情况能否认定工伤?

  编辑同志:

  我公司最近发生了一起非生产性交通事故。事故经过是这样的:公司一名职工早上从家里骑电动车出发,行车大约15min左右,被一辆轿车碰挂,导致该职工受伤住院治疗。事后这一职工要求办理《工伤证》。而我公司上下班作息时间规定:上午上班8点钟到办公室,12点下班;下午上班14点30分到办公室,17点30分下班。公司的安全部门对该职工的要求进行了调查核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发生交通事故时间是8时20分,是在该职工应该到岗以后的时间里受到机动车辆伤害的;当时这一职工明知不能按时上班,也没有给单位领导请假和说明原因。经调查该职工上班必经路线当时未堵车,也无其它原因的影响耽误上班时间。职工在发生交通事故住院治疗和休息期间,尽管轿车司机单位给予了赔付,但是,他本人的工资等费用我公司都按照工伤待遇给予了全额发放。

  据我们了解,该职工要求办理《工伤证》,是考虑年纪大了,如今后出现后遗症,可由公司来承担一切后果。

  综上所述,该职工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天 水 尚方林

  江安先生:

  根据函中所反映的情况,贵公司职工能否认定为工伤,关键在于他是否是在上下班途中。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贵公司规定了上班时间是早上8点整,而该职工受伤时是早上8点20分,迟于上班时间,且无任何请假说明,路上也未见堵塞。如果仅凭这些情况,不能说明该职工不是在上班路上。该职工向企业要求办理工伤认定事宜,也在情理之中。因此,贵公司在处理该职工工伤认定申请时,需明确该职工受伤时是否为上班途中,是,则为工伤,公司应予办理工伤认定申请,迟到问题可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否,则不为工伤,但公司需要为该职工不在上班途中进行举证。

  施倚

在厂区内摔伤能否认定工伤?

  编辑同志:

  我单位一职工在2010年12月底,半夜下班骑电动车回家。当时他骑行在厂区内路上,因为半夜照明不好,他没有看见厂里事故车刚抛洒在路面上的稀泥料,骑到上面后滑倒受伤,造成左臂眩骨骨折。请问:这样受伤是由单位按工伤处理,还是让该职工自行处理?

  云 南 肖 曲

  肖曲先生:

  根据函中所反映的情况,贵单位职工受伤应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贵单位在厂区人员必经之路上抛洒稀泥料,造成路面障碍,且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如立即清扫、设置安全提示牌、限制车辆人员通行等,且照明灯光昏暗,使得夜班职工下班回家骑车时视线受阻,说明公司没有尽到对职工的安全保障义务,才导致职工受伤。因此,贵公司应为受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申请手续,保证职工享受到工伤待遇。此外,今后对于厂区内设施进行修整时,应妥善做好安全准备,进行现场保护和安全提示,以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施倚

哪些费用能列入安全生产费用?

  编辑同志:

  在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要求企业应有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安全投入。请问:哪些费用能列入安全生产费用的范畴?

  鞍 山 沈 洪

  沈洪先生:

  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的有关规定,明确了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措施计划,费用支出按计划执行。

  费用的第一项为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支出。其中的矿山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矿山综合防尘、地质监控、防灭火、危化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片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以及尾矿库坝等;危险品生产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等设施设备;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运输工具安全状况检测机维护系统、运输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

  第二项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的支出。

  此外,还有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和进行应急救援演练的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等。

  施倚

如何控制振动作业危害?

  编辑同志:

  在机械行业的生产过程中,经常会有振动的职业危害。请问:产生机械振动危害的机械有哪些,控制振动危害的措施是什么?

  常 州 孔祥仁

  孔祥仁先生:

  机械行业产生振动的机械有锻造机、冲压机、压缩机、振动机、送风机和打夯机等。在生产过程中手臂振动所造成的危害较为明显和严重,国家已将手臂振动病列为职业病。

  存在手臂振动的生产作业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操作捶打工具,如凿岩机、空气锤、筛选机、风铲、捣固机和铆钉机等;二是手持转动工具,如操作电钻、风钻、喷砂机、金刚砂抛光机和钻孔机等;三是使用固定轮转工具,如砂轮机、抛光机、球磨机和电锯等;四是驾驶交通运输车辆与使用农用机械,如驾驶汽车、使用脱粒机等。

  防止振动危害的控制措施主要有:

  控制振动源。应在设计、制造生产工具和机械时采用减振措施,使振动减低到对人体无害水平。

  改革工艺。采用减振和隔振措施,如采用焊接等新工艺代替铆接工艺;采用水力清砂代替风铲清砂;工具的金属部件采用塑料或橡胶材料,减少撞击振动。

  施倚

责任编辑:kerry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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