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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作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 王铃丁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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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金属非金属矿山7万4590座,其中地下矿山8032座,露天矿山6万7862座。大中型矿山2508座,占矿山总数的3.3%,小型矿山7万3429座,占96.7%;在建金属非金属矿山1万239座。全国共有尾矿库1万1946座,其中危、险、病库1477座,占尾矿库总数的12.4%;在建尾矿库1507座。由于我国金属非金属矿山种类多、分布广、规模小,加之小型矿山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普遍较低,因此,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然偏大,重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自2004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标准化”)建设工作。

标准化建设的推进过程

  2004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明确要求:要通过制定和颁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在全国所有工矿企业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行为,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的要求,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并针对全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状况制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考评办法及标准(试行)》,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同时,为在我国建立起与国际现代安全管理接轨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体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与南非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合作进行研究,组织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中南大学、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和南非有关方面的专家参与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

  在充分研究、借鉴、吸收国际先进的矿业安全管理理念的基础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还注重将先进的管理理念与国内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法规、矿山企业众多的实际情况相融合。在标准体系制定过程中,选择了国内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经济性质的6家矿山企业,如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上海宝钢集团梅山矿业公司、陕西金堆城钼业公司、河南金源黄金矿业公司、广西环江锌源矿业公司和江苏福鑫石材公司,进行研究阶段的现场试点工作。通过广泛征求意见,不断修正和完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06年11月颁布了AQ2007-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以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的形式向全社会发布,自2007年7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

  《规范》包括导则、地下矿山实施指南、露天矿山实施指南、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指南和尾矿库实施指南。导则是《规范》的综合指导部分,规定安全标准化系统的创建原则,明确安全标准化系统的核心内容和要求,说明安全标准化系统的创建过程和方式。4个实施指南明确了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详细要求,列出14个要素的具体内容、明确要求和绩效形式、评审要求等。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规范》,全面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2009年4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以及考评要求等。随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以下简称《评分办法》),包括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和小型露天采石场4种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相应的评分办法明确了安全标准化系统的等级划分以及考评方法、考评指标、考评内容,制定了安全标准化等级的评定过程和要求。至此,全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体系基本形成。

标准化建设的规范完善

  2010年7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11年5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规范为三级,并对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考评等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由于2009年制定的《评分办法》中将非煤矿山的等级划分为五级,而《指导意见》中将各行业的标准化统一规范为三级,为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2011年7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对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再部署。同时,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评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研究制定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评审管理办法》),其中要求把石油天然气生产单位HSE(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与安全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着手制定石油天然气开采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的相关管理办法。按照新的要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体系进一步规范、完善,包括《规范》(内容除等级划分和考核指标调整外,其他没有变化)、修订后的《评分办法》和《评审管理办法》。

  评审标准体系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采用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两个指标来确定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共3个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标准化得分是对标准化体系14个元素的考核得分,用百分制表示;安全绩效是评审年度内生产安全事故的死亡人数。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小型露天采石场和石油天然气生产单位分别按照相应的评分办法进行评审、确定达标等级。地下矿山、露天矿山的标准化等级划分如表1所示,尾矿库、小型露天采石场的等级划分中标准化得分要求相同,安全绩效则是评审年度内不能发生死亡事故。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地下矿山和露天矿山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相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人(含1人)、2人(含2人)、3人(含3人)以上的,取消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经整改合格后,可重新进行评审。小型露天采石场和尾矿库发生死亡事故,取消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经整改合格后,可重新进行评审。

  评审组织体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非煤矿山一级标准化和海洋石油天然气生产单位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确定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非煤矿山(不含海洋石油天然气生产单位)二级、三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确定二级、三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评审组织单位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受理、组织评审单位进行评审、向安全监管部门提交评审材料、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等工作。经安全监管部门授权,评审组织单位要对取得标准化证书的非煤矿山进行现场抽查,并将抽查情况报告相应安全监管部门。对不符合要求的,向安全监管部门书面提出撤销其标准化等级的建议。

  评审单位按照评审组织单位的工作安排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依法独立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一级标准化评审单位应当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管理的社团组织、非煤矿山技术支撑机构或具有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二级、三级标准化评审单位应当为安全监管部门管理的社团组织、非煤矿山技术支撑机构或具有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一级标准化评审单位可承担二、三级标准化评审工作。评审单位不能是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

  评审程序

  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定级程序包括非煤矿山自评、评审组织单位组织评审、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公告。具体来说,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尾矿库为正常库),建立标准化体系并良好运行6个月以上的非煤矿山,可成立自评组织机构,自评确定相应等级,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非煤矿山根据自评等级,向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提出书面评审申请,审查合格后,非煤矿山应从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的评审单位中自主选择评审单位,由评审组织单位组织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完成后,评审组织单位应进行审核,认定其符合要求并确定等级后,向负责审核公告的安全监管部门提交评审报告表、评审报告等相关材料。安全监管部门对评审组织单位提交的评审报告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公告。经安全监管部门公告后,由评审组织单位颁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牌匾。证书、牌匾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制,按照相应等级统一编号。

标准化建设的几点要求

  6年多来,全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部署,2011年底前,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和三等以上尾矿库要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水平,颁布实施HSE管理体系分级及评分办法;2013年底前,所有非煤矿山和尾矿库要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2015年底前,80%的大中型非煤矿山要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化水平。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重点要抓以下4方面。

  强化指导 分类推进

  对已经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的非煤矿山,要抓巩固、抓提升、抓改进,有效期满后按要求重新评审定级;对已经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尚未评定等级的,要抓规范、抓过程、抓实效,按要求进行评审定级;对尚未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要抓指导、抓促进、抓达标,按照工作目标限期完成标准化建设工作。

  统筹规划 分步实施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标准化建设工作经验,根据全国标准化建设的总体目标,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工作方案,明确各年度的具体目标。同时,对辖区内未开展标准化建设的非煤矿山,要按照经济性质、矿山种类、生产规模、开采工艺等进行分类,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有步骤地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

  典型示范 务求实效

责任编辑:摆渡船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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