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从广州出发的旅游大巴车,经过两天长途跋涉,7月4日凌晨,在距离目的地湖北省天门市客运站还有20多km的地方违法停车时,被后方驶来的大货车撞下高速公路4m深的边沟,随即燃起大火。猛烈的撞击和熊熊大火造成26人死亡,29人受伤。
这起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暴露出客运安全主体贪图利益、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交通运管部门失管失控的问题以及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极其淡薄的问题,令人震撼、发人深省。
一次违法停车 26条鲜活的生命永远停在路上
2011年7月3日下午,武汉市海龙旅游客运公司的驾驶人梁伟,驾驶鄂AE3892号“广通”牌大客车,在未向交通运管部门报批线路的情况下,私自揽客,从广州市出发,开往湖北省天门市。
7月4日3时38分,大客车上最后一排的一名女乘客要求从随岳高速公路珠玑收费站路段下车,驾驶员梁伟违法停车让其下去。车辆刚刚起步,右侧第二排过道一侧的乘客余国兰要求在毛嘴镇下车,并借驾驶员梁伟的手机给其丈夫刘国访打电话。
因毛嘴镇与珠玑村只相差约2km,刚刚起步又要停车,梁伟很不耐烦。但他还是拨通了刘国访的电话,并让余国兰接听。电话那端刘国访问余国兰所处的位置,余国兰解释不清,遂又让梁伟接听电话告知大客车所处地点,焦躁的梁伟并未接听,而是挂断了电话。
紧接着,大客车被梁伟停在了随岳高速公路随州方向229km+400m处慢速车道和应急车道分道线上。车头斜向前方,面前是两根直径30cm粗的金属立柱架起的指路标牌。他告诉副驾驶员张麟将余国兰的行李从大客车的行李箱中拿出来,让其从此处下车。
打开车门,张麟刚走下车,突然间,拉载着一满车冬瓜的湖北省襄阳市青林顺达公司的驾驶员赵天峰驾驶的鄂F1N210(鄂FEA30挂)重型半挂车在毫无刹车的情况下,以81km的时速撞向大客车尾部,并与大客车前方的两根立柱形成夹击。撞击产生的巨大能量导致两车先后冲下边沟,相继起火。
“我下车时那个女的还在与梁伟争执,不肯下车,当时还有乘客说要那个女的下车,说已经过了毛嘴。出事时那个女的还站在梁伟旁边,梁伟当时侧身面对车门坐在驾驶员的座位上,那个女的面对梁伟站在他旁边。”7月15日,幸免于难的副驾驶员张麟说,尽管发生事故已经10多天,但回忆起当时的场景他仍心有余悸:“以后自己再不敢从事客运驾驶的工作了。”
事故发生后,车祸中失去亲人的家属们从四处赶来。但当他们到达事发地点后,不少人却不敢去认领尸体。他们沉浸在比死亡更可怕的痛苦之中:曾经那么鲜活的生命,瞬间变成了一块块焦炭。生死之别,痛何以堪!
在幸免于难的29人中,有一些还承受着伤痛煎熬和失去亲人的双重痛苦。正在医院救治的41岁的乘客杨兵华,双眼蒙着的纱布,渗出丝丝血迹。他是天门市小板镇人,和妻子吴少华在广州海珠区开了一家小服装厂。这次夫妻俩带16岁的女儿杨远、19岁的姨侄女鲁雅丽、16岁的姨侄鲁文刚一起回老家。快到家了,路上却发生了车祸。
“一声轰响过后,我从第二排的座位上滚落到车厢中间,失去了知觉。”杨兵华说,他醒来后忍住腰部剧痛站起来,爬出车厢,然后开始寻找亲人。在离车体1m远昏迷的人堆里,他发现了妻子,然后用尽全身力气,拼命将妻子拉出来。此时,他清醒地听到女儿呼唤“爸爸”的声音。当他再准备往人堆里翻寻时,疼痛让他没了一丝力气。客车很快燃起大火,巨大的火势将昏迷的乘客吞噬,无助的杨兵华拼命呼唤3个孩子的名字。然而,3张稚嫩的面孔,却离他远去。
失控的监督 混乱的管理
一切仿佛都是约定。鄂F1N210(鄂FEA30挂)重型半挂车早在7月2日下午就从千里之外的广东省河源市发车,中途路过江西的赣州市,于7月3日凌晨到达江西省萍乡市境内。当天,有人将货车的油箱撬开偷油,驾驶员为修油箱在此逗留了一天,并于7月4日2时21分由荆岳大桥上随岳高速公路,车辆行驶约1200km。恰在此间,遇到了同样千里迢迢驶到此地的鄂AE3892大客车。事故就此发生。
7月15日,湖北省公安厅高速警察总队三支队京山大队做出“7·4”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鄂AE3892大客车驾驶人梁伟因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违法上下客,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鄂F1N210(鄂FEA30挂)重型半挂车驾驶人未及时发现前方险情并采取安全有效的避让措施,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但是,这绝不是人们想像的一次偶然或者不经意的停车。一些参与“7·4”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的相关人员表示,这起事故看似发生得偶然,其实蕴含着必然,只不过是发生的时间早一点还是晚一点的问题。因为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客现象在一些地区长期存在,屡禁不绝。其中,既有客运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也有监管部门监管不力的问题。
“7·4”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幸免于难的大客车副驾驶员张麟在接受调查时说,他原本并非这辆大客车上的驾驶员,7月1日,他的朋友梁伟打电话喊他一起去广东东莞送40多名学生去打工,他以前也和梁伟一起跑过几次长途,就答应了他。返回时,他们从广州一处住宅小区接上散客,都是湖北天门人,由当地的非法揽客者(湖北称为“兔子”)组织来的。
据湖北省运管部门介绍,旅游客车应当由备案的驾驶员驾驶,每次发车均需审批。也就是说,鄂AE3892大客车从武汉到广州的往返均应当提请发车地运管部门批准。事故调查报告显示,他们并未履行报批的手续。
据了解,目前在我国成立客运公司并拥有相应的客运线路经营权,需要一定的前提条件,比如资金规模、客车数量等。大多数个体经营者仅有实力买一两辆客车,有的还要贷款买车,是无法取得客运线路经营权的。在全国范围内比较普遍的做法是,他们大多是将车辆“挂靠”到有资质的客运公司。而客运公司也乐于摊薄运营成本,除了收取相当数量的挂靠费,每月还能收一定的管理费。但是,一些客运公司往往只是收钱,并没有对“挂靠”车辆的安全进行管理。这也是导致客车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此次事故中的鄂AE3892大客车的车主名叫万学启,职业是在湖北武汉一家旅游客运公司搞业务。2009年8月25日,他与大学同学陈清香共同出资购买鄂AE3892大客车,车价一共是54.5万元。他们通过武汉海龙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的李经理介绍,将新车直接放在海龙旅游客运公司入股经营,因为海龙公司有营运指标,海龙公司担保贷款32万左右,车辆营运利润分配中,海龙公司占20%,万学启和陈清香占80%。
万学启介绍,按照双方合同约定,鄂AE3892大客车的安全管理由海龙旅游公司负责,车辆出车、年检、临时检测、驾驶证年审、驾驶员安全学习、办理临时线路牌、营运证年审、车辆及承运人保险都由海龙公司负责。但事实上,海龙公司并未履行这些约定的安全责任。这从该公司法人代表冯凯和安全员严家干的口中得到证实。
据了解,武汉海龙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现有机动车44辆,其中营运车辆19辆,非营运车辆25辆,全部为联营经营(挂靠)的模式。调查显示,这家所谓的客运公司,仅租用两间房屋作为办公场地,没有自己的场站,所有车辆发车均自行安排。
“7·4”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冯凯与严家干在接受调查时,均表示这些车辆的安全管理,主要是通过车辆GPS动态监控和线路牌的审批办理来控制。但是,事故调查显示,从6月25日开始,鄂AE3892大客车的GPS就没有显示了,海龙公司给出的解释是天线故障。
从6月25日到发生事故的7月4日,为何10天时间该公司竟没有联系车主和司机维修?“我公司监控的时间是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早上9时到下午17时30分,7月1日的监控显示该车在武汉,停驶状态,7月2日、7月3日公司休息,没有人进行GPS监控,7月4日早上就听说该车出事故了。”海龙公司的严家干如是说。
毋庸多言,海龙公司所谓的安全管理事实上是不存在的。不用说该公司跑长途的大客车的交通安全管理长期处于放任状态,就是市区内的通勤车辆也不可能只是在“朝九晚五”的时间内运行。
事故发生后,海龙公司说,他们使用的GPS系统不稳定,经常出现摄像头无法拍摄、车辆无法定位的情况,他们也向设在武汉运管处的GPS监控中心反映,并通知他们维修,短的一两天就修好了,长的要好几天才修好。
安全意识有多淡薄 天堂的路就有多近
“7·4”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鄂AE3892大客车上那位因为固执要下车的乘客余国兰成为焦点人物。尽管她本人成为车祸的幸存者之一,但是毕竟是她的一个举动间接导致了26名无辜乘客殒命。目前,躺在病床上接受疗伤的余国兰,不仅面对着多名遇难者亲属讨要说法,更在道德上陷入深深的自责之中。除了纠结,还是纠结,以致她目光呆滞,精神恍惚。
但是,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余国兰在事发当日要求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的要求并非个案,相反,这种现象比较普遍,且长期存在。在“7·4”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之前的2min,鄂AE3892大客车曾经下去了一名50多岁的乘客,就是一个印证。
余国兰的做法还代表着相当一部分人出行的逻辑:从事故发生地点下车,从高速公路上下去就是自己所住的村子,直线距离不到2km。而如果到天门的客运站,或者到前方的岳口镇,都还有比较远的一段距离。鄂AE3892大客车到站时间应该是凌晨4时,下车后可能还没有班车,还需要等到天明,再乘车走几十里的路返家,远不如就近下车便利。
“7·4”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仙桃市紫荆村党支部书记杨志红向记者反映,尽管村干部经常与当地交警一起在村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但是高速公路上下客的情形仍然比较常见。“村民们嫌进站上下车路远,从高速公路下来比较方便。”
事故刚刚发生后不久,湖北省高速警察总队三支队京山大队的民警就在事发地点查获另一辆违法停车的大客车。随岳高速公路因开通不久,日均车流量仅在3500辆左右,且客车的比例并不高,但依然时常查获违法停车的车辆。相比之下,相邻的汉宜高速公路车流量大,途经江汉平原腹地,乡村密集。这一带出门务工人员很多,仅天门在广州务工人员就达约60万人,长途出行比较频繁。进入暑期,很多在外务工人员或带孩子回乡探亲,或带留守的孩子前去打工地,加大了出行的密集度。“7·4”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就有5名未成年人在鄂AE3892大客车上。因为很多乘客要求就地“踩一脚”上下车,导致违法停车随处可见。
湖北省仙桃市运管部门一位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由于客车“挂靠”(或称联营)现象在较大范围长期存在,且只收费不管理的情况比较普遍,导致了客运车辆车主和司机在高速公路上“见到散客就像见到了钱,心里痒痒,就想捞上来”。
一头是车主与司机想多赚钱,一头是乘客图便利,于是“一拍即合”。如此,交通安全就成了被便利与金钱谋杀的牺牲品。
据调查,在“7·4”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沿途路上,甚至还出现一些专业从事非法揽客的人员。他们与高速公路上的班线驾驶员互相勾结,组织散客由高速公路翻越或者破坏护网,违法上车,给交通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由于利益驱动,尽管多个高速公路执法部门联合进行打击,仍然屡禁不止。紫荆村党支部书记杨志红认为,目前专门为村民们在镇子上设立班车不太现实,有关部门还是应该加强大客车的管理,更加严格一些:“只要客车不停车,‘兔子’揽客也没办法上车。”
记者在采访时还得知,鄂AE3892大客车所属海龙公司使用GPS“朝九晚五”的做法并不少见,有的公司甚至将GPS的使用管理交给施工单位。而很多地方的运管部门并没有统一的GPS监管平台,对企业和客车处于放任状态。即便是有GPS监管平台,也还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比如“7·4”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设置在武汉市运管处的GPS监控中心虽然是24h监控,但只有当值班人员点开该客车的图标时,才能看到车辆的具体运行状况。事故调查人员说:“武汉有上万辆客运车辆,每辆车都这么监控,显然不现实。”
“7·4”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震惊了全国。事发后,湖北方面及时采取了“三联”“三防”的严管措施,惩处违法停车行为。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根除此类事故仍然任重道远。因为除了鄂AE3892大客车上的那些幸存者以及即将被处理的责任人员,其他人在谈起“7·4”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仿佛在说着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情。
除非人们真正意识到交通安全是一件与自己紧密相关的一件事,高速公路上的客车能够不再到处违法停车,客运企业能够认真负起安全主体责任,交通运输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够一针见血,否则,一种“必将发生”的东西仍将继续。
编辑 韩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