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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顺义安全监管模式

——访北京市顺义区安全监管局局长高士虎
作者:本刊记者 吕楠俊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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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北京两轴两带多中心城市发展新战略的实施,北京顺义区成为北京东部发展带上的重要节点和北京重点发展的新城之一,已初步形成了以汽车制造、电子通信、航空运输、食品饮料、现代物流、会展经济为支撑的产业格局。

  顺义区下辖19个镇、6个街道办事处、424个行政村,现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6万余家,二三产业就业总人数14.7万人。顺义区安全生产的现状是水平管理不高的个体私人中小企业占很大比例,这给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和挑战。

2011年1月,顺义区安监局局长高士虎荣获第五届北京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

  “安全生产工作强调责任,但如何落实责任呢?我认为首先要有载体、有抓手,如果没有载体,就是走过场。因此,顺义区在2008年出台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后,又于2010年出台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逐步找到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有效载体,形成了顺义独特的安全监管模式。”顺义区安监局局长高士虎介绍说。

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北京市顺义区安全监管局成立于2004年7月。成立之初,顺义区安监局面临着2大难题:一是人员少,监管力量不足。单位成立时只有8个人,2部车。二是责任大、压力大。2004-2005年,平均每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都在20人左右,主要集中在触电、坍塌、机械伤害,全区的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为尽快扭转安全监管工作的不利局面,顺义区安监局经过3年多的摸索与实践,于2006年提出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的设想。

  顺义区安监局先后查阅、参考了20多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100多种行业标准,邀请了18个行业部门、79家企业代表及中科院、中央党校、安科院、市安监局等部门的19位专家学者参加研讨会,广泛征求意见,组织直管行业进行试点并取得成功后,于2008年出台实施了《顺义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建立起了对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按类分级、依级监管”的监管模式,即:把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其安全监管的相似性分为工业生产、人员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工程建设、道路交通和其它6大类,由行业和属地监管人员对照级别评定表,从基础管理、现场管理、职业卫生管理、应急救援管理4个方面进行打分,确定企业的级别,并明确了18个主要行业部门、40家属地部门的监管任务。综合监管、行业和属地部门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级别的企业,在监管频次、培训学时、专项整治、复评周期等方面实行差别管理,从而使安全监管工作更具针对性。

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

  “安全生产工作有2个主体,政府部门是监管主体,企业是责任主体,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初步解决了行业、属地和综合监管工作机制的整合问题,明确了政府管理层面的履职内容,但要实现本质安全,就要求企业自己动起来,让主体责任落实有载体。所以,2009年,我们又提出了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报。”高士虎介绍说。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报(以下简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本单位隐患排查制度组织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每季度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过生产经营单位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以下简称“自查自报系统”)向相关部门上报。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部门、综合监管部门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

  如何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高士虎介绍说:“整个过程就像打了5场战役一样,这5场战役分别是出台办法、制定标准、建立查报系统、组织培训、组织实施。”

  首先是出台办法。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动态分类排查、动态评审挂账、动态整改销账”的长效机制,持续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2010年1月,顺义区出台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企业、行业、属地、专项以及综合监管部门各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将企业和政府各部门行使职责的过程串连起来,建立起以政府监管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工作模式。如企业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主要承担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隐患治理等级及隐患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等制度,并明确自查自报管理机构或专、兼职工作人员等5项职责;属地管理部门主要承担督促辖区内不同行业类别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报工作,并每季度进行核查等6项职责。还明确了隐患排查、治理、挂账、销账的责任主体,依托自查自报系统,利用网络实现隐患上传、隐患核查、隐患销账等功能,记录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过程,使重大事故隐患的挂账、治理、验收、销账形成闭环,从而建立起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第二是制定标准。高士虎介绍说:“通过几年的安全生产监管实践,我们发现困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难题之一就是安全管理标准的缺失。由于具体标准不明确,企业不知道在安全上做什么,政府不知道查什么。在分类分级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顺义区开展了细化管理标准工作。”首先由住房建设委、文化委、商务委等23家行业部门制定本行业的事故隐患自查标准,安监局汇总审核23家行业部门上报的标准,发现大部分都较为简单、粗糙。于是,安监局成立了2个由2名副局长牵头的专题小组,分别对直管的13类企业和其他34类行业标准进行重新梳理。之后安监局将梳理后的47类标准反馈到23家行业部门征求意见并经“一把手”签字,在经过顺义区政府常务会审核后,最终形成了47类自查标准。这47类标准根据行业安全管理相似性原则,分为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2部分。基础管理包括资质证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等10项内容;现场管理包括设备设施、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等8项内容。

  高士虎介绍说,这47类6150条事故隐患自查标准,每一条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和出处,解决了企业“管什么,怎么管”和政府部门“查什么,怎么查”的问题。

  第三是建立查报系统。为解决企业上报事故隐患的载体问题,顺义区安监局在原分类分级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对系统进行全面的升级改造,投入100余万元,将自查自报系统、办公OA系统和“短信平台”进行整合,建立一个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安全生产网络化监管平台。平台包括自查自报、特种设备、事故管理等19个功能模块,纵向贯通市安监局、区安监局、街道(乡镇)、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横向扩展到顺义区其他行业管理部门,形成全区统一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全过程记录、管理政府监管部门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行为。

  第四是开展全员培训。为推进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在全区顺利开展,顺义区制定了详细的培训方案。培训前顺义区安监局制定了统一的培训课件,采取书面培训和上机培训的方式,重点对自查自报管理办法、企业自查标准、系统操作3块内容进行全面培训,使企业知道怎么查隐患、怎么治理隐患、怎么上报隐患。

  为提高培训效果,从2010年7月下旬至9月上旬,顺义区分两级开展多期培训:一级是分4批对安监局工作人员、23家行业主管部门、40家属地共310名管理人员以及523名村级(居委会)安全管理员进行了培训;二级是由行业牵头,属地组织,对全区1万1 587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全覆盖的培训,明确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上机操作人员必须参加,参培率达到98%。同时顺义区安监局还加强培训督导工作,成立了5个督导组,对培训实际效果进行督查。

  第五是抓主体实施。培训结束后,组织企业排查上报隐患就成为自查自报工作的关键环节。顺义区从2010年9月份开始,由23家行业部门牵头,属地部门配合,组织辖区内1万1587万家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每季度1~15日,生产经营单位通过自查自报管理系统,对一般事故隐患进行网上填报;对重大事故隐患发现后立即上报;同时留存纸质检查记录备查。对个体私营小企业存在网上填报困难的问题,通过“以查代报”的方式,由属地发动村级安全员进行检查,组织集中网上录入。

  为督促企业将自查自报工作落到实处,行业部门和属地部门按照《办法》中规定的核查比例开展现场执法监督检查。自查自报工作不仅是某一个部门或属地的工作,是行业部门及属地各个职能部门内部各个职能科室的工作。如:住房建设委包括建筑施工企业、装饰装潢企业、物业公司3类企业,涉及3个职能科室。通过自查自报工作,逐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为抓好企业自查自报率,顺义区组成5个自查自报督导组,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在全区建立督导联络员,签订自查自报管理工作督导责任书,下达企业隐患自查自报率(不低于90%)和督导抽查率(不低于5%),并与年终督查考核奖、评先直接挂钩。截至2010年底,顺义区93.1%的生产经营单位完成了自查自报工作,共上报隐患1万7295项,企业隐患上报率79.8%。

树立典型 深入推进

  首钢冷轧公司作为顺义区树立的典型,在自查自报工作中创出了自己的思路和方法。

  首钢冷轧公司为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针对每个岗位编制了“四清楚”卡内容,每名职工做到四清楚,即:岗位危险及危害因素清楚;针对岗位危险及危害因素所采取的防范措施清楚;岗位安全操作规范清楚;岗位应急处置方法清楚,切实提高职工“我会安全”的技能。同时,面对新工艺、新设备及时解决生产线调试、设备单体试车、联体试车及检修工作中涉及的人员安全问题,确保制定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岗到人,行之有效,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2010年以来,首钢冷轧公司按照顺义区自查自报管理要求,检查治理不安全隐患57项,并投入61万元,及时整改隐患。

  在谈到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如何开展时,高士虎说,虽然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长效机制还要常抓不懈。下一步主要抓2方面工作,深入推进隐患自查自报工作。一是出台执法行为规范。对照6150条事故隐患自查标准,梳理行政执法处罚依据,制定统一的执法程序和标准,建立健全企业自查、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完整的规范链条,避免执法的随意性。二是深化事故隐患自查标准。围绕47类6150条事故隐患自查标准,细化自查内容,制定不同行业企业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应急救援预案范本,针对现场管理出台现场安全操作规程范本,为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编辑 吕楠俊

责任编辑:kerry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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