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苏司长你好。2010年和“十一五”时期我国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如何?
苏 洁:2010年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铁路、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十一五”期间,在交通运输营运里程、客货运量、机动车船保有量、机动车驾驶员、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等因素大幅增长的情况下,事故起数、事故总量、重特大事故、相对指标数2010年与2005年相比实现了“四个明显下降”。
事故总量显著下降。2010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1万9521起,建筑施工事故2197起,火灾事故13万1705起,水上交通事故331起,铁路交通事故2300起,分别下降了51.2%、5.7%、44.12%、37.8%和79.5%。
事故死亡人数显著下降。2010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6万5225人,火灾事故死亡1108人,水上交通事故死亡329人,铁路交通事故死亡1587人,分别下降了33.9%、55.61%、31.3%和78.5%。
重特大事故显著下降。2010年道路交通发生重大事故33起、死亡427人,下降了24.4%;火灾重大事故3起、死亡43人,下降了40%和64.5%。
反映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总体水平的相对指标显著下降。与2005年相比,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由7.6降到3.2,下降了58%;10万人火灾死亡率由0.192下降到0.081,下降了57%;水上交通百万吨吞吐量死亡率由0.099下降0.048,下降51.5%;铁路交通百万机车总走行公里死亡率由2.63降到0.54,下降了79.5%。
以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的显著改善,为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奠定了基础。
记 者:2010年,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方面,重点开展了哪些工作?
苏 洁:2010年,我们在推动综合监管制度建设、道路和水上交通动态监管试点工作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在综合监管制度建设方面,我们重在推动责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至2010年年底,工信、公安、交通、建设、铁道、水利、农业、国资委、质检、民航、电力等11个行业管理部门全部出台了实施意见。为督促协调中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我们以19个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事故易发多发的中央企业为重点,督促其全部出台了贯彻落实《通知》的实施意见,推动了企业主体责任的层层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0年1月29日以国务院安委会文件形式印发了《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第一次从国家层面对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作出了系统的规定,为推动监管责任的落实奠定了基础。
在推动道路和水上交通动态监管试点工作方面,突出超前防范、源头治理。我们会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开展了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会同农业部部署开展了“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客运企业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我们联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通知,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从驾驶员培训、动态监管、市场准入、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路面执法管控等方面进行了督查检查,有效防范群死群伤事故。
从2009年总局开展道路和水上交通动态监管试点工作以来,全国试点省区由初期的9个扩大到22个。到2010年底,总局共投入1345万元,支持带动22个试点地区投入资金近40亿元,22个试点地区动态监管系统安装率从试点前的51%提高到90%。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的安装范围由最初仅限于长途客运车辆,扩大到“两客一危”车辆(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竹物品专用车辆);目前已建成省级监管平台21个,市(地)级监管平台403个,县级监管平台997个,企业监管平台1.4万个。各省级平台将与全国统一动态监管平台对接。
发挥事故查处在推动综合监管工作中的作用方面,2010年,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我们牵头组织对辽宁阜新“5·23”、黑龙江伊春“8·24”和上海“11·15”三起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特别是针对事故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分别会同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研究进一步加强卧铺客车安全管理,政策引导货运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等一系列措施;督促民航部门制定了事故防范21条措施;督促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强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监管,抓紧研究制定有关准入标准。我们会同公安、交通、建设、铁道等部门,对53起重大或典型事故进行了现场督导,并及时印发了事故通报;对37起重大事故进行了挂牌督办,除2010年10月下旬以来发生的4起事故正在调查之外,33起事故均按期结案,结案率与去年同比提高了12%,责任追究人员同比增加37.5%,调查时间平均缩短了31天。此项工作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张德江副总理在总局上报的专报信息上批示“此项工作抓得好”。
记 者:通过对重特大事故查处和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请问目前企业和相关部门安全监管主要暴露出的问题有哪些?
苏 洁:主要暴露出企业和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还存在“五个不到位”: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分析47起重大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火灾和水上交通事故中,涉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占同类事故总量的68.3%。二是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一些部门和企业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检查不深入、不彻底,造成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排除。如吉林省通化梅河口市“8·16”重大起重伤害事故中,相关部门和企业对升降机防坠器被拆除的情况,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最终导致事故发生。三是相关部门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部分地区行业管理部门执法不严、工作不实,一些非法违法行为未及时得到遏制。上海市静安区“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中,电焊工无证上岗且严重违反操作规程作业,工程违法层层多次分包,存在明显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行为,违规使用大量易燃材料,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对上述问题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四是打非治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视不够,将打非治违混同于日常的监督检查,没有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影响了打非治违的实际效果。五是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一些地区安全宣传教育不深入,群众安全意识淡薄。如山东聊城“11·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20名群众乘坐不符合载人要求的摩托车,驾驶人酒后驾驶,在省道上逆向行驶,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记 者:目前我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面临着哪些新情况、新问题?
苏 洁:我国重点行业未来5年仍将保持快速发展,安全监管的任务十分繁重。目前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2亿辆,有1087万辆营运车辆,公路通车里程398万km,高速公路通车里程7.4万km,高速铁路营运里程7531km,机场175个(其中约一半为支线机场),民航旅客运输量2.7亿人次,高层建筑16.2万座、超高层建筑1500多座,在建工程项目30多万个。这些行业在“十一五”期间均保持了10%~20%的增速,今后一个时期仍将保持快速增长。特别是高速公路未来将以每年1万km的速度增长,“十二五”末形成15万km的高速公路网;高速铁路到2012年营运里程将达1.3万km,是目前的1.73倍,这些将使安全监管的任务更加繁重。与行业的高速发展相比较,重点行业安全基础仍然薄弱。行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还存在不匹配、不适应的问题。2011年以来,全国已发生16起重大事故,其中综合监管行业(领域)发生13起,特别是3月11-16日,连续发生了4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2起水上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记 者:针对企业和相关部门安全监管主要暴露出的问题和我国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面临的新情况,下一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综合监管的重点放在哪些方面?
苏 洁:下一步我们重点抓好“两个强化”和“四个推进”。
“两个强化”是强化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和强化事故调查和挂牌督办工作。强化综合监管体系建设,2011年要着手研究拟订综合监管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工作做法,以法规或规章的形式固定下来。推动各市(地)、县(市)政府抓紧出台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基层政府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继续推进中央企业完善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的具体措施和标准规范,并会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加强监督检查。
强化事故调查和挂牌督办工作,挂牌督办是国务院《通知》提出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履行好事故调查职责的一项有力的制度保障措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正在研究非法违法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跟踪督办办法,其中将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较大事故列为督办范围。今年要研究建立事故整改措施督办制度,加强对每一起重特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地方政府和企业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及时整改事故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个推进”主要是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动态监控,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平安创建活动。
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动态监控,进一步发挥运用安全科技预防事故的作用。近日总局会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2011年底前“两客一危” 车辆全部安装动态监管系统,确保年底安装率达到100%,动态监管终端完好率达到85%,在线率达到80%。2011年底,在全国建立国家、省、市三级监控平台和国家、省、市、县、企业五级监控网络,推进“两客一危”车辆实现全国联网联控,及时纠正查处车辆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扩大水上交通动态监管试点范围,在全国沿海省(区、市)推动防碰撞系统安装应用工作,建立区域监控平台。2011年底前,海洋运输船舶和60马力以上机动渔船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安装率要分别达到70%和40%。启动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试点工作。
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部署,20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国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研究制定了建筑领域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持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运行和建筑物装修等情况为主要内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等非法违法行为。以“四客一危” 船舶(客滚船、客渡船、客船、旅游船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船)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船舶运输、船舶非法载客、超载和非法渡运等非法违法行为。
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提高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管理水平。2011年选择事故多发的道路交通和建筑施工,以及安全基础较好的电力行业,重点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行业部门抓紧制定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在相关行业选树一批达标示范企业和优秀班组,通过典型引路,逐步扩大覆盖面。
推进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基层基础保障能力。会同公安、工信、建设、交通、农业等部门,以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为重点,在已经连续3年创建的基础上,从2011年起继续联合部署开展为期5年的创建“平安畅通县市”活动。会同农业部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活动,以提高渔船作业人员持证率、渔船检验检测率为重点,进一步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会同农业部继续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以提高农机上牌率、规范农机操作为重点,切实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农民安全出行意识,降低农机事故。
编辑 晓 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