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5日,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二司在四川成都召开了全国部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暨道路交通动态监管工作现场会。会上,本刊记者就综合监管工作中如何突出综合特点,加强指导协调配合;如何丰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内涵;如何推进“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如何组织协调解决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如何推进道路交通动态监管工作及2010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重点等问题采访了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二司司长苏洁。
记 者(以下简称“记”):2009年,国家安监总局“三定规定”对内设机构和职责进行了部分调整,监管二司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主管部门(交通、消防、建筑、农业机械、民航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2009年,这些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怎样?
苏 洁(以下简称“苏”):一年来,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按照总局党组的工作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探索创新综合监管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不断丰富完善综合监管的内涵,着力推进综合监管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取得实效,保持了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009年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0.1%和7.8%,火灾分别下降4.5%和22.3%,铁路交通分别下降11.6%和20.1%,水上交通死亡人数下降4.3%,农业机械分别下降44.1%和18.6%,渔业船舶分别下降26.7%和23.3%,民航连续5年保持了安全飞行记录。
记:2009年各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综合监管工作中突出了哪些关键环节?
苏:做好综合监管工作,首先是加强法制建设,在体制机制上进一步丰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内涵。2009年,西藏自治区和海南省先后出台了安全生产条例,至此,全国31个省(区、市)全部出台了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法律体系进一步健全。其次是在体制上明确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如吉林省出台了《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41个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第三是在机制上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工作制度。北京市制定了《关于建立本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制度的指导意见》,确立了形势分析预测、工作例会、联席会议、情况通报、联合发文、督查检查、约谈函告等10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制度。
记:2009年,各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综合监管工作中如何丰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内涵,运用了哪些手段,去推进“两个主体责任”落实?
苏:近年来,各地经过探索,普遍建立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重特大事故“一票否决”等制度,把指标和责任分解到基层政府和重点企业,严格考核奖励,推动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如吉林省将8个安全监管任务较重的厅(局)纳入省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签订范围。山东省与28个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诺责任书,对考核突出的部门分别通报表彰,并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云南省新增了建设、交通、农业3个责任状签订部门;全省各级人大、政协也形成了审议和视察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将其纳入监督工作范围。
记:各地综合监管部门如何组织协调解决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履行了哪些职责?各级安监部门进行了哪些专项整治活动?
苏:2009年,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履行综合监管职责,集中深入地开展了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
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如黑龙江省开展了“百日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了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如上海市开展了“迎世博、保安全”打击整治攻坚战,对世博工地、重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进行集中整治。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如北京市组织实施“新中国成立60周年安全生产执法‘护航’行动”,开展了“雷霆行动”“合围攻坚行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7.2万余件。开展了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如江西省开展了反水上运输超载、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运输、运砂船施工船专项整治。开展了铁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如甘肃省对境内860条地方铁路和铁路专用线交通(路外)安全,开展了为期40天的专项督查整治活动。这些对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起到了积极作用。
各地综合监管部门还积极组织协调解决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如河北省安全监管局协调省卫生厅和教育厅,明确了学校附属医院安全管理责任。山西省安全监管局会同有关厅局,对省政府挂牌督办的8个军工企业外部安全距离和龙门水库、太原一电厂灰渣库、神头二电厂灰渣库等安全隐患进行了协调解决。
记:在今年1月19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张德江副总理讲话指出,要紧紧抓住道路交通、煤矿、建筑施工、铁路交通、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火灾和工商贸其他等7个重点行业领域,切实做好事故超前防范工作。张德江副总理把道路交通放在首位。从2009年全国事故情况看,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占全国总事故起数的62.85%,死亡人数占到总死亡人数的81.45 %。所以,采取积极措施,努力推进道路交通动态监管工作是降低全国事故总量的一个关键环节。在这方面,我们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苏:为进一步遏制和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加大动态监管系统推广应用力度,2009年初,国家安监总局研究决定开展动态监管试点工作。经商有关省市安监局同意,选择了天津、山东、浙江、福建、重庆、四川、贵州、陕西、新疆等9个省(区、市)作为道路交通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安装和推广应用动态监管试点。2009年7月,总局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对试点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进行了部署。邀请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形成共识。11月,总局在天津召开了道路交通动态监管工作现场会,总结交流了9个试点省区的做法。
9个试点省区市的安装率由推广前的64.4%提高到85.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率由推广前的93.5%提高到97.63%。特别是重庆、福建两地升幅较大,重庆市总安装率由推广前71.7%提高到93.2%,福建省总安装率由推广前的74.5%提高到91.7%。9个试点省区市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分别下降了17%、8%和12%。9个试点省区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27%和37%;特别是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0%和57.5%。
长途客运车辆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安装和推广应用,为事故调查提供了科学证据。浙江、贵州、四川等地安装的汽车行驶记录仪,当车辆发生事故后,能够详细记载事故发生时车辆的速度、刹车状态、方向灯状态等情况;福建、重庆等地安装的GPS,既能发挥实时监控作用,也能准确记录车辆各项技术参数、速度等,为事故调查提供了可靠证据。
记:2010年,综合监管面临着哪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苏:当前,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仍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
一是经济的快速发展给综合监管工作带来挑战。随着经济形势平稳回升,经济活动日趋活跃,公路通车里程、公路客运量、旅客周转量以及新增机动车驾驶员数量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继续保持高位增长,仅2010年铁路基建投资额就将比上年增长17%,大量基建项目在今年集中进入开工建设期;水上货运量、货物周转量、客运量、旅客周转量增长加快,以上因素将给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较大压力。
二是2010年以来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发展趋势不容乐观。截至3月14日,全国共发生15起重大事故,死亡225人,其中:道路交通重大事故7 起、死亡103人,同比增加40%和75%;渔业船舶重大事故3起,死亡和下落不明35人,同比增加3起。特别是进入3月份以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渔业船舶较大以上事故多发,这些行业(领域)事故的多发趋势值得警惕。
记:根据安全生产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2010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重点放在哪里?
苏: 2010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总局党组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以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降低事故总量为目标,以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铁路交通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加大对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和监督配合力度,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为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做出不懈努力。重点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探索创新综合监管工作机制。抓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工作通报、工作协调、考核评估、形势分析、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推动行业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二是夯实安全基础,推动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和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办法。推动道路运输企业推进安全评估标准化建设,实现对驾驶员和车辆运输企业、站场的规范化管理;推进水上交通运输企业体系审核和渡口渡船安全标准化建设,提高水运企业和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水平;推进铁路运输企业安全责任标准化建设;推进民航运输企业安全审计标准化建设,督促民航企业不断完善管理体系。
三是加强事故查处,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事故调查的组织协调,健全完善事故调查的程序和各种工作制度,密切与有关部门的配合,提高事故调查的实效。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剖析每一起重大或典型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通过事故约谈、下发建议函、督查检查等有效手段,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发挥社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及时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负责调查处理的各类重特大事故的查处结果,强化事故的警示作用,引导全社会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重大事故结案报备制度。
四是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动态监管工作取得新突破。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二司将扩大道路交通动态监管试点范围,在去年9个试点的基础上,今年扩大到20个省(区、市),新增加北京、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北、广东、广西、云南、宁夏等11省(区、市)。扩大动态监管系统安装范围,将动态监管车载设备安装范围从长途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扩大到全部客运车辆和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提高安装率,实现试点省区全部建立省级监控平台;GPS安装率达到85%;建立省级示范企业。加强道路交通动态监管系统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对已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的客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执法和监控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及相关部门用好管好系统,真正发挥系统的监控作用。推动水上交通动态监管工作,2010年总局决定在天津、浙江、福建、重庆开展水上交通动态监管试点工作,在船舶上安装使用卫星定位系统和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水上交通动态监管系统,提高船舶航行安全和避险能力。2010年通过试点,力争实现运输船舶动态监控系统安装率达到70%,其中,海洋运输船舶达到80%;60马力以上功率机动渔船达到60%。
五是重点抓好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4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道路交通以防范营运车辆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无照营运、违法载客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超载、超限、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
——水上交通以防碰撞为重点,严厉打击农用船非法载客,无证照和达到报废年限的船舶非法运营以及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
——建筑施工以防范坍塌、坠落事故为重点,加大对建筑工程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擅自从事施工活动,无资质及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行为的整治力度。深化对高支模、脚手架、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工程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消防安全以防范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场所重特大事故为重点,着重查处使用易燃可燃有毒材料装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等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严重消防违法行为。
编辑 晓 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