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各地基本建设工程全面铺开,许多建设项目面临工期紧、任务重、难度高、风险大的巨大压力,随之而来的安全生产风险与压力则更为严重。一系列无土地批文、无施工许可、无报建报监、无“三同时”审查、无工程监理、无委托设计依据和设计合同及其审定批准而擅自违规开工的工程项目中的重大伤亡事故不断发生。分析事故的原因,目前各地建设单位在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上,突出表现为“六缺失”现象。
“六缺失”现象
1.风险责任缺失
建设单位面对项目大量开工,安全风险加剧等因素,主要负责人或主要经营者在决策上往往重经济效益、重建设速度,放松安全生产的管理,忽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因此,造成施工、登高、用电、防火、搬运以及特种作业等重点工作和现场安全缺人抓、无力抓,事故隐患一大堆。
2.培训教育缺失
在多起建筑施工的死亡事故中,100%为外来务工人员,且全部是违章操作。各施工工地绝大部分的作业人员来自于外地,来自于农村,还有的是“马路民工”或“家庭民工”等。他们缺乏安全培训教育,缺乏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知道如何规范作业,违章操作和盲目操作现象十分普遍。个别施工单位的外来务工人员,从到工地至因工死亡只有短短的几天,甚至在一起打工的外来务工人员还不知道死者的姓名。从没有人为他们进行安全培训,他们成了违章操作的牺牲品。
3.申报审批缺失
许多出事故的建设单位对将建设项目未执行国家关于新建、改建、扩建、搭建等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规定,即使在开工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也不向有关部门补办申报审批。而且有的项目费用高达几百万、几千万,甚至改变了原有建筑设计的用途、结构和承载,都照样不办施工许可和报建报监手续就擅自施工,出现了项目无立项,开工无报批,搭建无验收,转包无资质,施工无监管,安全无介入的现象,这些都给事故的必然发生造成严重隐患。
4.安全把关缺失
一些项目从平衡到设计,从招标到发包,从施工到验收,从选材到用料,以及现场监督和监理等都出现了安全把关的疏漏和真空现象。不少施工队没有一个有资质的项目经理和安全专职人员,有的也仅仅是挂名而已。而且,在项目平衡或项目发包中,建设单位的投资、财务、物业、施工等部门都参与了,唯独忽视了安全管理部门,施工过程中没有安全专职人员的介入,没有监督把关的介入。有的安全专职人员对建筑施工不专业、不熟悉,从而缺失了对施工方、外包方、外协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显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措施和施工安全的保证根本得不到落实。
5.承包制约缺失
各地建筑工程层层转包是目前一个十分突出的现象。在多起死亡事故中,施工项目无一不是多层分包,多层转包的,而且在分包转包中均无视对方是否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的资质。大部分建设单位犯的同一个错误,都是把施工项目发包给自己熟悉的但又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项目发包后,建设单位与设计方、施工方或承包方均缺乏严格的安全把关措施,特别是在多方交叉作业项目中,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均存在责任不清、职责不明,甚至不签协议等漏洞。而承包方为了经济效益,不管是大项目还是风险项目,不顾自己有无能力,均一揽为之,然后再分包、转包。再承包施工的企业大多数为无资质、无许可证的挂靠施工队。
6.监控管理缺失
由于安全责任不到位,安全监管不跟进,加上施工负责人关心工程施工进度,忽视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单位与施工方、监理方等之间缺乏协调,缺乏有效的安全监督制约措施,因此,建筑施工出现了项目承包一包了之,往往都是进度指标压缩掉了安全要求,造成施工现场中安全生产无法监管,应急预案无法实施,违章行为无法制止,人员进出、上下施工、货物吊运、交叉作业等安全保障无法落实,安全用电、高处防坠、施工防护、特种作业、防火管理以及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等措施均无法到位。
落实安全管理6项措施
为防止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缺失现象,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在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实践中,应着重抓好以下6项措施。
1.落实安全责任考核体系
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建设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以加强各级安全责任制为核心,深化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相应经营责任人的安全责任,结合基本建设的特点,贯彻“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安全领导,落实主要负责人、经营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的签约考核,建立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和绩效挂钩的考核体系,把安全生产结果考核转换到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全过程的系统考核,从抓好安全责任考核入手推进安全生产体系管理的建设。在责任考核中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严重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进行问责和究责,提高各级责任人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能力。
2.落实“三同时”审批监控
健全和重申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规定和相关“三同时”的审批管理流程,严格按照审批制度和程序,落实建设项目申报审批、报建报监、批文许可,并加强对制度执行、流程控制的检查。
在“三同时”审查中,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建筑面积达到100m2以上的,须经所在地区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等部门的审批、验收;建筑面积达到200m2以上的,在上报审批的资料中须具有其设计、施工、初装修的图纸,出图要盖章,要有委托设计依据;建筑面积达到300m2以上或投资额达到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还须向所在地区建设部门办理施工许可和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筑面积或投资额无论是否达到上述规定的,都须申报行业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完整保存建设项目及其设计、申报和批准的相关资料。
3.落实“准入”把关措施
建设单位要从源头上加强安全把关,设置和提高“准入”门槛,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招标单位资质审核和其设备、设施、人员进场的“准入”制度和审核流程。
一是把住建筑施工单位的“准入关”“入驻关”,须掌握和查验以下必备资料:①建筑设计、施工、装修、监理等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②吊装、爆破、拆除、施工、监理等特种作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件;③电梯、起重设备、压力容器(含气瓶)等特种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使用许可证、安全检测合格报告等相关的资质证件和数量;④电气设备、设施和接地装置、移动电具、绝缘用具、避雷设施等产品合格、安全检测合格的相关资料;⑤相关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等人员的安全上岗资格证书,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证;⑥施工单位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诚信、资信记录;⑦分包、转包方上述相关的资质证件、证明;⑧个体承包经营者的身份证等。
二是在“准入”审核中须严格执行“六项禁令”:①禁止将建设项目发包给无证、无照,不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②禁止违法改变原建设项目使用性质、建筑结构、安全生产条件、耐火等级等进行施工作业;③禁止未经建设单位同意许可,擅自将施工项目分包、转包;④禁止使用、改装国家、政府和行业明令禁止或淘汰的特种设备、设施;⑤禁止相关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操作;⑥禁止“三合一”现象或在同一防火区内设置施工人员宿舍及国家、政府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明令禁止的行为。
4.落实签约档卡备案
建设单位要加强建设项目的安全基础管理:
一要加强施工区域的统一协调管理,从横向和纵向上加强建设项目的联系沟通,形成投资、财务、物业、施工、监审、安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席管理;稳定安全管理队伍,安全专职人员要介入招标准入、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和安全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渗透。
二要健全“一中一签”“一户一档”和“一查一备”等基础台账。
“一中一签”,是及时与中标施工单位签订项目经济合同,同时须分别签订合法、有效、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和安全职责。
“一户一档”,是对建筑施工单位建档立卡,其中包括建筑施工单位“准入”核实的必备资质资料的复印件,入驻登记表、审核表、安全施工承诺书、入驻须知、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规章制度等,并定时进行实效性的核查。
“一查一备”,是经常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活动,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和管理问题,要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开具整改通知,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印章,并监督查实对方整改,做好记录备案。
5.落实人员培训教育
建设单位要结合建筑施工的特点,对不同层次、不同对象开展遵纪守法、反“三违”“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自我保护和应急处置的意识和技能。
在领导层面上,开展针对提高投资人、经营责任人、项目负责人等主要领导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在技术层面上,要抓好安全生产、特种作业等管理人员上岗安全培训,并强化对建筑施工、装修装潢、监督检查等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技防管理的能力。
在管理层面上,要加大反“三违”宣传教育的力度,落实到安全用电、高处防坠、施工防护、防火管理和正确穿戴的具体细节上,并完善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经常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在作业层面上,要督促建筑施工单位抓好以农民工为重点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教育培训和岗前“三级教育”,做到施工人员知晓危险因素、知晓自我防范、知晓事故应急措施,并加强对特殊工种、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等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
6.落实动态预防管理
依据国家“一标五规”(是国家建设部发布的行业标准和规范,“一标”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五规”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这是安全监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依据,更是建筑施工企业的遵循标准),通过专项、定期、重点、集中等监管方式,落实危险源的人防、技防、物防等措施,重点抓好动态管理,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及时落实隐患整治整改,预防人员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伤亡、机械伤害及火灾等事故。
要抓好安全用电的管理检查,严格控制临时电线、电气装置的接拉,严格落实接地装置、移动电动工具、绝缘用具、避雷设施等安全检测、检验。
要抓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落实对危化品、仓库和流动危险源的监控,严格燃气使用、动火作业、防火禁烟等措施;电焊、气焊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十不焊”规定(即焊工无操作证不能焊割;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作业,未经审批不得擅自焊割;不了解作业现场及周围的情况,不能盲目焊割;不了解焊、割物内部是否安全,不能盲目焊割;盛装过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各种容器,未经彻底清洗,不能焊割;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的部位及设备,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能焊割;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彻底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焊割;作业部位与外单位相接触,在未弄清对外单位是否有影响,或明知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作业场所附近有与明火相抵触的工种,不能焊割),严禁违规使用乙炔、氧气和电焊气割。
要抓好重点口子的现场检查,落实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三宝”;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通道口、楼梯口“四口”和楼面临边、屋面临边、阳台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加强“六个必有”(即: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有轧点必有挡板、有特危必有联锁、有洞必有盖、有台必有栏)措施,做好安全带“高挂低用”,安全搭设脚手架及部件,警告、警示等安全标志须完整、齐全。
要抓好特种设备的运行检查,确保机械、电气联锁、防护装置和安全附件的有效、可靠和合格使用,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十不吊”(即斜吊不吊、超载不吊、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指挥不明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六级以上强风不吊)规定,划定禁止区域,严禁违规使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特种设备等。
要抓好危险作业的预防检查,涉及动力电源、燃气管道、压力管道的变更、调整,涉及爆破、吊装和塔吊、起重设备的安装、拆除等危险作业,建设单位须参与现场检查、安全监督,做到任务、技术、安全等交底“三清”,确保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编辑 边 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