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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生产的核心

——第四届北京安全文化论坛话题实录
作者:本刊记者 宁丙文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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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企业·安全·责任”为主题的分论坛互动现场

  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静安区一座20多层的公寓突发大火,导致58人死亡。这一事件使得企业如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2010年11月26日,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服务世界城市建设”为主题的第四届北京安全文化论坛在中国石油大学开幕,来自境内外的10余位专家和企业负责人的精彩发言,为我们提供了多角度与多层面的思考与探讨。

预防性安全文化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刘铁民在论坛上首先提出了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中国安全监管人员的数量是世界上最多的,颁布的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的总量也是世界上最多的,而且除了中国,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成立正部级的单位来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但我们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在分析原因的时候,我们不能忽略一个问题,那就是安全文化。

刘铁民

  刘铁民曾借到中国浦东干部学院讲课的机会,到上海“11·15”火灾事故现场。他说,看到事故后的现场惨状,大脑中不免萌生了几个“如果”:如果对这个工程项目事先进行了风险评估,确认了事故发生的概率、严重程度;如果对施工人员进行了有效监督,对使用的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进行了严格审批和过程监管;如果这个28层高的公寓里有良好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隔温层、保温层等避难空间以及有效的应急通道等;如果所有的消防措施非常有效……遗憾的是,“如果”在现实中却一一落空。那么,怎样才能确保大楼的安全呢?不仅要依靠大楼的本质安全、安全设计、应急设施,更要依靠城市管理者、社区管理者以及大楼里居民的安全文化状态,这才是最关键的因素。

朱常有

  国际劳工组织北京局项目官员朱常有在发言时指出,预防是安全文化最核心的内容,而国际劳工组织一直在倡导建立预防性职业安全卫生文化。国际劳工组织《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1981年,第155号)第4条规定:“各会员国应根据国家条件和惯例,经与最有代表性的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协商后,制定、实施和定期审查有关职业安全、职业卫生及工作环境的一项连贯的国家政策。这项政策的目的应是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把工作环境中内在的危险因素减少到最低限度,以预防来源于工作、与工作有关或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和对健康的危害。”朱常有认为,该条款强调预防与保护并举,且更突出预防的作用。我们应建立一种基于预防的制度,使风险得到评估与控制。

傅贵

  中国矿业大学傅贵教授从狭义的角度这样解读“安全文化”:安全文化等于安全管理理念。根据安全文化的定义,傅贵教授提出了预防事故的措施: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建立并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加强行为安全等。

徐小林

  北京地铁运营公司副总经理徐小林在介绍北京地铁40年的安全文化建设经验时,对预防在减少事故方面的作用很有感触和体会。在北京地铁的安全运营中,他们提出了“抓小防大、安全关口前移”的事故预防理念。所谓“抓小”,就是小的事故苗头一定要抓住,并且控制住,才能避免出现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在建设企业安全文化的时候,北京地铁一直在倡导“八零”理念,即:在行为方面零违章;在操作方面零差错;在设计方面零缺陷;在维修维护设备方面零故障;在工作环境方面零危害;在安全管理方面做到零盲区;在设计制度方面零缺陷;在监督方面零宽容。

行为安全与过程安全

  在一些事故分析的过程中,人们往往重视查找事故责任人违章违纪、责任心不强等方面的因素,较少关注违章违纪行为背后的心理因素。中国交通大学宋守信教授通过10多年来对多家企业事故致因的研究表明,人因事故占77%,物因事故占21%,偶然事故占2%。

宋守信

  1994年,一家大型电力企业集团的安监部部长找到宋守信教授,倾诉内心的苦恼:他们企业一直在杜绝电气误操作问题,虽然制定了很多规章制度,实施的奖惩力度也很大,但违章违纪现象却屡禁不止。宋教授认为,生产事故的发生大多是由人因差错引起的,人因事故从根本上说是受消极心理状态支配的。其中,既包括人们经常说的“明知故犯”的主动心理,还包括所谓“鬼使神差”的被动心理。工作压力、生活压力过高,认知能力不足,缺乏自信心,以及工作中情绪波动、心情不佳等种种心理问题,是难以控制的安全隐患,往往会导致误操作。

  曾经有一家企业的基层员工告诉宋守信教授,他们班的安全记录好,主要得益于有一个好班长。他们的老班长每天一上班,一眼就能看出十几个人心里在想什么,倒不是真正看出班组成员在想什么事,主要是对他们的心理状态一目了然。然后,老班长针对每个人的不同心态来安排不同的工作。比如,对于有非常高兴的事情或非常沮丧的事情的员工,一般不安排重大操作。那么,如何做一个合格的“老班长”呢?宋守信教授认为,应从以下5个方面入手:一是对从事安全生产人员的心理职业适性(如认知能力、性格特质、心理机能、情绪等)进行全面把握,做到“人-事相宜”;二是采用外部干预、内部干预和自我帮助等方式,帮助员工改善和消除不安全心理;三是对员工个体的心理健康进行辅导与咨询,有效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心理问题;四是对发生事故的员工进行事故后心理重建与辅导,而不是只对事故责任者处理完就简单了事;五是进行安全生产职业能力的训练与提升。

Thomas Paul

  挪威船级社亚洲和太平洋区域业务总监Thomas Paul 在发言中首先讲了一起事故。2005年3月23日,BP石油公司位于美国德克萨斯州的炼油厂异构化装置发生了严重的火灾爆炸事故,导致15名工人死亡。从最初的危险源到事故的发生,中间本来有12道屏障。如果任何一道屏障是完整的,这起事故就不会发生。

  那么,如何控制过程安全事故的发生呢?Thomas Paul总监认为,应依靠人员屏障、装置屏障和程序屏障。首先是人员屏障,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素质要足够高,并具有风险才能。相关人员要意识到有风险,并且认可该风险,以及掌握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同时,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程序与规范,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其次是装置屏障,硬件设备设施的屏障,按照过程可分为预防性的屏障、探测性的屏障、控制性的屏障、缓和性的屏障和恢复性的屏障。对于硬件设备设施,应当建立相应的标准,明确其功能、可靠性与可用性,以及在发生紧急状况时的持续能力。同时,还要系统地衡量其目前的状态,看看是否存在超期检验或维护等现象。最后是程序屏障,为了确保程序的完整性,要对管理系统的完整性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关标准,使每个员工明白什么时候需要完成某项工作,接下来对管理活动进行评价、奖惩和纠正,以持续提高遵守系统要求的水平。

责任落实与安全监察

  2003年12月23日,重庆市开县发生特大天然气井喷事故,造成243人死亡。2004年4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马富才引咎辞职。2004年9月,6名直接责任人被分别判处3~6年有期徒刑。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专家张国顺在分析这一事故时说,这是一起由于层层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所导致的事故。

张国顺

  2010年7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发布,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那么,如何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内部监管体系呢?张国顺以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的经验进行了说明。

  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从一把手开始逐渐建立,也就是行政正职作为第一责任人,副职领导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好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各基层单位直至各班组都要搞好安全工作,形成贯穿全局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要建立安全生产内部监管体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公司系统实行内部安全生产监管制度,自上而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监管机构和制度,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各企业依据管理关系,上级对下级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司系统各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由企业安全监管人员、部门安全人员、班组安全员组成三级安全监管网,行使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公司系统各级安全监管机构由各企业行政正职主管,或受行政正职委托的行政副职分管,业务上受上级安全监管机构的领导,机构的资质及人员的资格接受上级安全监管机构的审查等。

刘景凯

  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过程中,不应忽视劳动监察的作用。国际劳工组织《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第9条规定:“实施有关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的法律和条例,应由恰当和适宜的监察制度予以保证。”

  国际劳工组织北京局项目官员朱常有介绍了2010年6月在中国山东和宁夏两地进行的执法和监察调研情况,调研组提出了改进劳动监察的一些建议:一是要加强联合的综合执法。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和劳动监察是一起进行,而中国是分开的。二是要综合监察执法。安全监管部门到企业执法的时候,一定要将安全与卫生通盘考虑。同时要制定执法策略,更加突出预防的作用。不能等到有举报或发生事故才去企业监察。三是监察员的能力建设。监察员不能只会检查、罚款,还应为企业提供好的建议和咨询服务。四是要强调雇主的责任。不仅是企业法人,还有作为自然人的企业负责人也应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五是领导要对安全做出承诺,并身体力行,否则很难指望他们能将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地实处,更难期望他们能够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相关的管理制度。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王德学的讲话,为此次论坛做了一个精彩的注脚:“本届安全文化论坛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服务世界城市建设’为主题,既很好地体现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任务,又十分切合北京的实际。本届论坛的举办,定会开阔工作思路,进一步推动北京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

  编辑 宁 远

责任编辑:kerry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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