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陈建智
沈阳市是辽宁省省会,东北地区第一大中心城市,是中国重要的装备制造业基地。作为全国的老工业基地,沈阳拥有约30万个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安全生产监管任务十分繁重。
“十一五”时期是沈阳全面发展的时期,工业经济进入快速增长阶段。期间,沈阳地铁、世园会、奥体中心等大型工程项目纷纷上马,年均增长35%的工业总产值的目标及各类建筑工程,都使得沈阳市的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更大的压力、更为严峻的形势。对此,沈阳市安监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创新工作方式,保证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
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从城市建设发展角度看,将安全发展落到实处的最佳途径就是建设安全发展型城市。2011年,是国家“十二五”规划的开头年,“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实现沈阳市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时期,沈阳市安监局将以“创建安全发展型城市、标准化示范城市”为目标,加快建设现代化东北区域中心城市,实现沈阳战略地位的历史复兴,为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创建为了安全发展
建设安全发展型城市,是沈阳市在编制“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过程中,通过对“十一五”规划总结的回顾评价,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判断,对国内已开展安全型城市建设工作的调研,并经过专家论证和研讨所形成的共识。建设安全发展型城市,对沈阳的安全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已作为沈阳市“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的目标,被纳入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中。
建设安全发展型城市,是沈阳市社会经济发展总要求的需要。沈阳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的总体构想是坚持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通过调结构、优环境、惠民生,实现沈阳市战略地位的历史复兴,争取经济总量进入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一集团。在GDP增长、地方财政收入等继续保持两位数增加的同时,实现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而好的发展必须以坚持安全发展为前提,这样才能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同步协调发展。
建设安全发展型城市,是提升安全监管水平的需要。通过分析判断当前沈阳的安全生产形势,发现安全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对安全的需求和期望还有一定距离。通过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十一五”期间的控制指标数据对比,沈阳市安全生产综合控制水平排在第7位,属于中间档次,与一些城市还有很大差距。另外,通过以高危行业数量(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对生产安全死亡人数的影响来分析,沈阳市排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的第5位,说明沈阳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难度和风险度较高,工作任务艰巨。因此,沈阳市必须正视差距,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解决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建设安全发展型城市,是科学确定“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目标的需要。科学确定“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是编制规划的一项核心工作,沈阳市安监局通过规划调研,发现当前建设安全型城市已成为全国推动城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城市安全监管水平的一种趋势,成为创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比如,重庆市在国务院的批准下,正在开展创建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山西省长治市在国家安监总局的支持下,正在开展创建本质安全型城市试点工作。因此,沈阳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目标要符合这种趋势,就必须要创新性地准确定位,从城市区域的整体安全方面进行思考和把握。
建设安全发展型城市,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的需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骆琳局长就《通知》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提出“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安全发展提供难得的历史机遇。”这就需要通过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手段创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从传统重视行业安全监管,向重视区域安全监管转变,将安全发展型城市建设付诸实践,从而提升城市整体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创建安全发展型城市
2010年初,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分组讨论会议上,沈阳市安监局所在的小组就“在‘十二五’期间开展安全型城市建设工作全国应统一名称”一事进行了讨论。在分析了重庆的“安全保障型”和山西长治的“本质安全型”基础上,沈阳市安监局提出了“安全发展型城市”的概念。
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配备的监察设备
通过对重庆进行实地调研,邀请专家介绍、分析重庆和山西长治创建示范工作思路与内容,沈阳市安监局了解了“安全保障型城市”和“本质安全型城市”的核心理念:“安全保障型城市”的核心理念是“安全发展,安居乐业,统筹城乡,主动保障”,突出特点在于主动保障,将“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实现各类安全防范由被动应付型向主动保障型转变;“本质安全型城市”的核心理念是“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突出特点是以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和社区为核心,即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等一系列建设行动。
结合自身实际,沈阳市安监局决定将以上两种安全型城市的特点有机结合,创建“双提高”的“安全发展型城市”,即:对社会层面,提高主动安全保障的支持能力和水平;对企业层面,提高安全标准化达标的本质安全水平。
确定内涵的同时,沈阳市安监局还确定了建设安全发展型城市的规划目标,即: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提升城市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态势,实现安全生产各项控制指标“十二五”明显好于“十一五”;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机构队伍,覆盖城市基本单元的安全监管体系,建立适应社会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使沈阳市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城市前列。
依据现行的安全监管工作体制,沈阳市安监局初步形成了“创建安全发展型城市”的指标体系,包括控制指标和工作指标。控制指标,即: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包括一次死亡3~9人较大事故起数、工矿商贸企业10万人死亡率、亿元GDP死亡率、万车死亡率5项指标,与“十一五”时期相比,都要有所下降,同时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工作指标包括:规模以上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覆盖率,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考核率,城区内安全社区建设覆盖率,县域安全示范乡镇建设覆盖率,安全监管装备水平达标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水平达标率。
确立4项重点工作和10大工程项目
“安全发展型城市”建设规划表现在社会层面,主要是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施道路交通、消防、建筑、危化、非煤矿山等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工程;实施重大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安全社区、乡镇建设;完成应对突发事件的城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在企业层面,主要是完善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考核制度;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程;加快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系建设;完成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工程,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和预警预报体系;大力开展安全技术与管理的研发与应用,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和落后技术、工艺、装备。
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得的各种奖励
沈阳市安监局在创建“安全发展型城市”工作中,明确了4项重点工作:一是实施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工艺技术装备。首先建立执行国家、省淘汰目录工作机制,开展非煤矿山(只在两个县市范围保留)、危化企业(全部从三环内退出向化工园集中)、冶金行业(分级管理)、铸造行业(实施区域集中管理)4个行业的专项整治,开展工业园区评价与管理。二是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强化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考核制度;实施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强化职业危害监管;开展全员职工普及培训。三是强化政府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尤其是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建立打非工作机制,发挥“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开展安全诚信企业和分级管理,实现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与安全诚信等级挂钩浮动,全面开展安全社区和安全乡镇建设,实现100%覆盖面;强制推广先进技术装备。四是技术保障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形成科技研发体系、安全教育培训体系、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并发展安全产业。
除重点工作之外,沈阳市安监局还明确了创建过程中需要完成的10大重点工程项目,包括: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程、危化企业隐患治理工程、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安全社区建设工程、铁路道口隐患治理及其改造工程、安全科技工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工程、重大危险原分级监控工程、职业卫生监督检测工程。
建设“安全发展型城市”,还需要完善的保障体系。在组织保障方面,沈阳市安监局按照《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部署,构建“党政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投资保障方面,在用足用好依《沈阳市安全生产条例》所设立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同时,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金融和保险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安全监管保障方面,按照“强化区县、夯实乡镇、延伸村居”的总体要求,加强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四级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重点提升基层安全监管保障能力,实现安全监管能力水平的全面达标。政策保障方面,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促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立,尤其是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综合协调、激励约束、联合执法、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公众保障方面,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和舆论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监督权。各级政府安监部门要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
编辑 杨 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