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9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企业安全管理、技术保障、监督管理、应急救援、行业安全准入、政策引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温家宝总理7月24日在“民进常州市委关于落实‘领导应与工人一起下井’制度的建议”上批示:“这项决定要认真落实,否则失信于民,影响政府公信力。”
但是,7月份以来,相继发生的多起重特大事故,都在考验着《通知》颁布的新措施能否“落实”。
7月16日,大连中石油管道爆炸,造成原油大量泄漏并引起火灾。大火持续燃烧15个小时,事故现场设备管道损毁严重,周边海域受到污染。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关于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指出,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事故单位对所加入原油脱硫剂的安全可靠性没有进行科学论证;二是原油脱硫剂的加入方法没有正规设计,没有对加注作业进行风险辨识,没有制定安全作业规程;三是原油接卸过程中安全管理存在漏洞,事故单位对承包商现场作业疏于管理,现场监护不力;四是事故造成电力系统损坏,应急和消防设施失效,罐区阀门无法关闭。总之,应该落实的企业各项安全措施及属地管理职责、现场监管责任、作业许可管理、作业过程监管等统统都被落空。
7月28日,南京市栖霞区原塑料四厂的场地内发生丙烯泄漏导致的爆炸,截至8月1日, 已经13人死亡,120人入院治疗,其中14人为危重病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时的违规操作。8月2日晚,南京市市政府召开市长专题办公会议,市长季建业强调,反思“7·28”事故教训,我们看到,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南京作为重化工城市,监管网络还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城市规划管理上还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还不到位;应急能力亟待提高。
7月31日,鸡西市恒山区恒鑫源煤矿发生透水事故。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26人,除生产矿长和值班井长成功升井外,有24人被困井下。舆论纷纷质疑,就在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矿领导必须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后,为何被困的矿长和值班井长可以安全升井,而24名工人却困在了井下。“硬规定”在这些煤矿只是“软执行”,领导带班制能否得到落实?
8月16日,黑龙江省伊春市乌马河区华丽实业有限公司在组织人员进行倒库作业中,发生爆炸。截至8月19日,事故造成20人死亡,4人失踪,153人受伤入院接受治疗,其中重伤14人。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报道, 2010年6月11日,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暂扣了华丽实业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责令该公司停产整顿。初步认定该企业为非法生产,超许可范围生产,生产现场管理混乱。整顿整改中的企业发生事故,显然整顿整改也是被落空的。
国务院《通知》颁布后,各界认为有来自国务院的强调要求,各地一定会严格贯彻执行。但是,仅仅20天过后,事故就接二连三,从这些事故中我们看到,国务院的《通知》在很多地方和企业并没有得到落实。为此,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8月16日接受新华网专访时指出:“我们要切实提高公信力和执行力。”
由此我们也看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仅靠“发发文件、开开会、收收费、提提要求”这种做法,把“抓好落实”只停留在嘴巴上、会议上、文件中是远远不够的。如何不让《通知》在“落实”声中落空,是我们当前首先要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