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 毕传国
2009年8月4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的一条斑马线上,一个17岁的女孩被飞驰而过的保时捷撞飞,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关于斑马线前的行车安全,早在2003年出台、2007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就有明确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这一条款从法律角度确保斑马线上行人的生命安全,然而斑马线上的交通事故仍然屡禁不止。
斑马线为何不安全
以浙江为例,2009年1~5月,发生在浙江省人行横道线俗称“斑马线”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多达247起,死亡47人,原本是保障行人安全横过马路的斑马线,如今却成了“死亡线”。
针对这一情况,杭州从2009年5月18日起先后在市区设立了8条“爱心斑马线”,以鲜艳的色彩和显著的标志警示过往车辆减速慢行、礼让行车。杭州市公交公司更是率先从职业道德规范出发,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全公司的公交车辆“必须在人行横道线前减速、礼让行人”,并列入企业安全规范考核,与薪金挂钩。
这一制度提升了公交车的行车安全,但斑马线上的交通事故仍不断发生。究其原因,目前还是有一些车辆不遵守斑马线前“减速慢行、礼让行车”,这实际上会对横过马路的行人构成更大的威胁。当公交车或部分车辆在斑马线前发现有行人横过马路时,就会主动减速、停车、礼让行人。但这些车辆后边的其他车辆,由于前车(特别是大型车辆)遮挡形成盲区,没有发现行人横过马路的情况,又不主动在斑马线前减速,仍然以常速甚至超速从前车左右两侧越过,可能正好与行人发生碰撞。
由于实施斑马线前“减速慢行、礼让行车”,也给城市的道路交通带来了新的问题。城市道路的斑马线一般比交叉路口多,斑马线前“减速慢行、礼让行车”大大降低了城市道路的车辆通过率,斑马线成了道路“马拉松”的起跑线,使城市道路交通更加拥挤。另一方面,频繁的停车、堵车,会使随车赶路的人们和随车货物的流通花费更多的途中时间,极大冲击机动车辆快捷运输的优势。
斑马线前“礼让行车”是否可行
鉴于上述问题,有人开始质疑,我们是否还要履行机动车辆斑马线前“减速慢行、礼让行车”的规定呢?回答是肯定的。人的生命重于泰山,人的生命贵于财富,这就要求我们把交通安全上升到关注民生、尊重人权、关爱生命的高度上去认识和实践。在斑马线上,机动车与行人抢道,无疑是强者与弱者的抗衡,是驾车者无视行人的生命尊严的表现,受威胁、受伤害的肯定是行人(弱者)。诚然,尊重生命,弱者行人要学会自我保护,不受他人伤害;而作为强者的驾驶人更要严于律己,不去伤害他人。
践行机动车辆斑马线前“减速慢行、礼让行车”,我们需要正确理解和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四十七条规定。具体来说,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首先要减速慢行;其次,遇行人正在通过时,应当停车礼让。这一规定的前提是该路段有人行横道的标志线,具体又可分为2种情况。
第一,不但有人行横道标志线,而且有交通信号灯。在这种场合,机动车应当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或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当信号灯指示行人通行时,机动车不得通行;当信号灯指示或交通警察指挥机动车通行时,行人不得通过人行横道。如果行人违章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也应当避让行人,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第二,仅有人行横道标志线,没有交通信号灯或交通警察指挥。在这种情况下,行人具有优先通行权。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有行人通过,必须让行,在保障行人安全通过以后,方可通过。
在上述2种情况下,机动车都有减速行驶的义务,尤其要注意仅有人行横道标志线而没有交通信号灯或交通警察指挥的情况。在此情况下,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不了解或不遵守“行人具有优先通行权”,仍不减速行驶,而行人又恰好根据这一规定穿过人行横道,却没有注意来往车辆,此时,非常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斑马线前安全行车建议
在明确了斑马线前,人、车行为的正确规范后,我们还是应该采取相应的对策来减少甚至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在具体的措施中,可以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提高广大行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行人在横过无交通信号设施或交通警察指挥的人行横道时要注意,当车辆临近时,不要急于横穿;而在人行横道的交通信号显示红灯或交通警察指挥车辆通过时,要让车辆先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人车互谅互让,或者稍候其他欲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集群而过。特别是在越过让行车辆前方时,要注意让行车辆后方可能会有其它未减速让行的车辆超越而过。
2.加强驾驶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驾驶人员应具有的职业道德规范是“忠于职守、遵章守法、安全驾驶、钻研技能”,而在斑马线前“减速停车、礼让行人”更是驾驶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中最基本、最具体的行为实践。在驾驶执照考试中,不仅要将“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列为理论课考试的专题,更应在道路驾驶考试中列为实践操作的重点考察项目。
3.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首先就是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的交通法规,特别是“在人行横道上的规定”,实施全民的普及教育。从幼儿园寓教于乐开始,在小学列入相关的教育课程中,机关、企事业单位业建立相应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全社会形成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真正把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意义融入每个公民思想和行动中。同时善于借助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斑马线上安全通行的专题宣贯工作,选择一些典型案例,让血和生命的教训警示抱有侥幸心理的驾驶人和行人。
4.加大道路基础建设投入,严格交通管理
路政部门在为道路的安全畅通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应对现有的人行横道有一个长远的规划,包括新建和改建人行过街天桥、隧道,增设人行横道的信号标志,增加行人过街信号灯的手控开关,改进斑马线信号灯的时间,增设人行横道马路中间的安全岛,增加斑马线上车辆违章的监控和摄像设施等等。交管部门应加强人行横道线上的交通管理,在交通高峰时段、繁华的人行横道线旁,增设交通警察或交通秩序维护人员,针对斑马线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更要严格处理。
在斑马线前的减速慢行、礼让行人,只是千百条道路交通法规中的一条,我们的初衷是要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地引领广大交通行为参与者,去全面领悟和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摒弃有章不循、遵章不严的陋习,并通过营造文明驾车、文明行路的氛围,达到以人为本、弱者优先,确保交通安全,从而构建更加和谐的社会。
编辑 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