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专题 标准 论坛 博客 问吧 《劳动保护》 《现代职业安全》

想念一位安监员

作者:商蕾青 来源:《劳动保护》杂志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30日
点击数: 【字体: 打印文章

图:王玉震

  安全是煤矿永恒的主题,作为一名矿工,我对此有非常深刻的认识。安监人员是矿工的专职守护神,他们的敬业精神让人感到敬佩,正是他们视安全高于一切的责任心,才筑牢了矿井的安全防线。我所认识的安监员文鹏,就是这么一位典型的安全卫士。

  文鹏参加工作20多年来,一直担任着井下安监员的工作。领导几次想把他调到井上来,让他干一些比较轻松的工作,都被他拒绝了。他说,他离不开井下,安监工作就是他的命根子。他这20多年来,在井下没少得罪人,也没少处罚人,甚至还动手打过人,但是,谈到履行安监员职责,他可以说问心无愧,许多被他处罚过的人最后还成了他的好朋友。

  文鹏在矿上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工人中有句顺口溜:“不怕矿长科长,就怕文鹏张榜”。文鹏作为一名普通的安监员,却被矿长授予“至高无上”的权力,他是正科级安监员,与安监科科长同等待遇。他查出的事故隐患,可以直接通报、直接处罚,甚至可以调动全矿的人力、物力进行整改。

  文鹏能够有这样的威望,与他扎扎实实的工作是分不开的。他不抽烟、不喝酒,这在矿工中是很少见的。我曾经问过他为什么如此“洁身自好”,他的回答出乎我的意料:“为了使神经元更敏感!”

  在井下巡检,他不用仪器就能判断出瓦斯浓度的高低;看看顶板的岩石就能判断出地压情况;望望岩石的走向,就能判断出煤层的厚薄。他每下一次井,所有的掘进迎头、回采面、大小巷道,都得查看个遍,一趟下来行程约15km。别的工人一年穿一双矿工靴就够了,他一年要穿坏三、四双,工作服他一年也要穿坏好几身。

  有一次,他在井下回风巷里检查时,突然闻道一股烟味。是谁这么大的胆子,敢在井下抽烟?井口查得那么严,居然还有人能把烟带到井下来,他感到不可思议,也感到非常气愤!井下抽烟,这是严重违章,是要开除矿籍的。一定要抓住这个胆大妄为之徒!他悄悄地接近目标,把抽烟人逮个正着。抽烟人就是在矿里有名的刺头丁三,号称“天不怕”“地不怕”。他并非不懂得《煤矿安全规程》,而是明知故犯。

  文鹏对他大声斥责,要按严重违章论处。丁三说:“你放我一马,上井后我请你喝酒。”见文鹏不依,他挥了挥拳头:“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来闻闻老子的拳头有铁性子味没有?”文鹏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一股子劲,迎着拳头上去,抓住丁三的手脖子往外一拧,顺势向前一拉,猛地一脚踢过去,丁三便扑通倒地。等丁三还没有反应过来,文鹏的另一只脚已经踏在了他的脸上,丁三只得连连求饶。文鹏将丁三的严重违章通报了矿上,最后,矿上给予丁三“开除矿籍、留矿查看一年”的处分。起初,丁三不服气,认为是文鹏不给他面子,还隔三差五地找文鹏的麻烦。

  在此后不久的一次安全演讲会上,文鹏以《别怨我的心太狠》为题做了一次安全专题报告,听者无不为之动容。原来,文鹏6岁时,他的父亲在一次煤尘爆炸事故中丧生,当时有108名矿工遇难,据说引起事故的原因就是井下抽烟造成的。文鹏说:“我从6岁失去父亲,是爷爷、奶奶把我养大成人的,他们给了我更多的爱,可再多的爱也代替不了父爱亲情。谁能借我一生,谁能还我父爱亲情?我们煤矿工人要为社会开采太阳,奉献光明,可我们必须有一个完整的家。我们不采带血的煤,我们的社会不要带血的煤!前些日子,咱们矿上的丁三在井下抽烟,我抓了他严重违章,现在他被开除矿籍了,家庭生活很困难。说句实在话,我心里也不好受。丁三,你现在到会场了没有?如果到了,请你接受我的公开道歉。不是因为我抓了你严重违章,而是因为我不该暴打你一顿。”顿时,会场上的气氛异常活跃起来,大家的眼光齐刷刷地射向了丁三。丁三实在坐不住了,他走上台去,泪流满面地说:“我知道是自己做错了,我对不起大家,我是全矿的罪人。我现在认识到,别说开除我的矿籍,就是枪毙我都不怨。现在,矿上每月发给我200元的生活费,这已经很照顾我了……”这时,台下响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

  文鹏对待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给大家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他是我们最值得信赖的安监员。2005年3月份,文鹏被调往集团公司安监局工作,他肩上的担子更重了。我们非常想念他,却很难见上一面。他成了我们生活中非常值得敬佩的一个人。

  编辑 宁 远

责任编辑:tukins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信息
  • 煤矿赞歌(7月作品)
  • "离校离教"事故多发 孩子的暑期安全…
  • 第二届石油天然气质量健康安全环保国…
  • 山西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
  • 国家电监会发布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
  • 观后心情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最新排行
    最新推荐
    论坛精华
    问吧精华
    博客精华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劳动保护》杂志社
    电话:010-84850376-922 传真:010-84854726 主站:www.esafety.cn
    杂志:www.ldbh.com.cn 商城:www.esafetyshop.cn 安全月:www.anquanyue.cn 京ICP备11028188号
    友情提示:分辨率1024*768显示效果最佳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2号欧陆大厦B座9层《劳动保护》·易安网
    邮编: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