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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不能“单打独斗”

作者:查 任 来源:《劳动保护》杂志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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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王玉震

  2008年9月20日22时51分,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三河旧货市场3楼舞王俱乐部发生特大火灾,造成40多人死亡,50多人受伤的惨剧。

  深圳舞王俱乐部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们敲响了消防安全的警钟。尤其是娱乐场所,大都存在人员密集、空间拥挤、声光电等物集中的情况,更应该从源头上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据有关部门对该事故的调查发现,舞王俱乐部属“三无”经营单位(无营业执照、无文化经营许可证、消防验收不合格)。就是这样一个无牌无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娱乐场所,竟然存在长达1年之久。试问,难道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事故前就一点不知情?是否存在幕后“黑手”或更加隐蔽的腐败行为?为什么对这类娱乐场所没有依法取缔呢?为什么当地政府就没有采取果断措施呢?众多疑问,不一而足。直到酿成事故,一切都为时已晚了。

  眼下,在不少地方还有相当多的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没有真正纳入地方政府部门的监管,监督检查流于形式。不少娱乐场所连基本的消防措施和消防通道都没有,存在严重的安全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对娱乐场所的管理和监督还缺乏相应的措施,没有形成协调联动机制,“单打独斗”的现象比较普遍,造成监管不力、执行不力。表面上大家都在管,实际上大家都没有管。加上不少管理部门存在重量轻质现象,实质上在很多方面并没有管理到位。

  另据一些娱乐场所的经营者们反映,有关部门在例行检查中,对娱乐场所要求不一,今天这样做,明天那样做,经营者们难以应付,有的甚至提出特别要求,如安排部门活动或在来人消费等方面给予优惠,或者干脆以缴纳管理费的形式代替管理。种种迹象表明,不少经营者也知道娱乐场所本身存在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由于受自身因素的影响,如在安全规章制度的制订、安全措施的采取等方面还缺乏相应的指导,加上有关部门在检查、指导方面各自为政,检查时对本部门履行的职能要求较严,对不涉及本部门的检查项目或内容不加干预,当被检查者问及有关要求和知识时,检查者不能正面予以回答或无法给予令人满意的解释,有时也让被检查者感到难以接受。

  针对当前娱乐场所客观存在的实际情况,笔者呼吁各地各部门在加强娱乐场所管理和监督的同时,务必要从自身做起,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各地工商、公安、安监、文化、消防和辖区政府基层管理机关都应该迅速行动起来,尽快形成联动机制,努力做到统一发证、统一执法、统一管理、统一检查、统一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防止娱乐场所的不安全行为。

  编辑 玫 尧

责任编辑:tuk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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