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是江苏省南京市的重要中心城区,也是江苏省委、省政府机关所在地。鼓楼区面积26.62km2,常住人口70万人,7个街道办事处,60多个社区,法人单位7000余个,各类企业和个体经营户1.6万多家,各类市场、商场近百家,娱乐场所、网吧200余个,辖区内还有20余所高校,30多家医院,是一个典型的中心城区。
针对中心城区人员居住密集、非公企业繁杂、大型建筑林立、团体机关集中、交通错综复杂、商贸市场和人员密集场所众多等特点,近几年鼓楼区政府从实际出发,发挥领导的组织、指挥、协调、激励作用,目标管理的控制、牵引、绩效作用,监管机构的监督、执法、宣传和企业责任主体作用,探索出一条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路子,全区工矿商贸企业连续5年未发生亡人和重伤安全生产事故。
推行行政“一把手”挂帅制
为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到实处,鼓楼区政府推行行政“一把手”挂帅制,成立安全生产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区政府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及安监部门、监察部门、总工会等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质监、卫生、劳动保障、工商、交通、消防等28个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所有企事业单位均以行政“一把手”挂帅,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由安委会发文,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进行界定。形成了政府、部门、街道、企业、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多级多层次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网络体系。除此之外,还在街道办事处设立安监站,配备专职安监员,社区明确指定一名社工协助安全生产工作。
推行“一岗双责”制
鼓楼区政府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与其他工作一并逐月考核。每年年初,区政府都要根据各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先将年度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进行分解,再与全区相关责任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区政府办公室下文,在全区推行“一岗双责”制,即:领导班子各成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对其所分工的条口、下属单位、分支机构等的安全生产工作行使第一责任人之职。“一岗双责”制规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承担具体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协调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配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推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鼓楼区政府为使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彻底贯彻落实,相继出台了《鼓楼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鼓楼区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规定》《鼓楼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鼓楼区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调查处理办法》《鼓楼区责任事故单位或个人追究处理意见》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制度、办法、规定和意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严肃认真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和“四不放过”原则,查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政府还推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和交纳风险抵押金制度,对各安全生产相关责任单位按目标控制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年终考评。对没完成控制指标的单位或个人,将没收其所交的风险抵押金并对年度工作一票否决,对目标完成好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要求所属企业能够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用,确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企业及其负责人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推行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和每一位从业人员;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积极采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条件认证和安全评价、评估等方法,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编辑 吕楠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