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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奥运促平安北京

作者:本刊编辑部 来源:本刊原创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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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北京奥运会已经圆满结束了,北京市在奥运中的表现,令世界瞩目。北京奥运会参赛运动员人数达1.1万人,媒体记者约5万人,还有近百万国际国内游客,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的奥运安保工作压力非常大;从2001年申奥成功起,北京市开始了大规模的城市配套设施和体育场馆建设,建筑安全问题也十分突出;还有大量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问题需要解决。为此,奥运会前后,北京市开展了“平安奥运行动”,效果是有目共睹的。北京市的“平安奥运行动”是如何筹划和实施的?为解答这个疑问,记者采访了北京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副市长苟仲文。

记 者:苟仲文市长您好!北京奥运会已经圆满落幕了,保障奥运筹备期间及召开期间北京市的安全生产及场馆建设、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等一系列工作,对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具有重要作用,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总结北京市的经验,对于其他地区常态和非常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指导作用。请仲文市长介绍一下北京市奥运安全保障工作系统的整体思路和目标,以及运作模式。
苟仲文市长:确保实现平安奥运,是奥运筹办的重要内容,也是奥运成功的重要目标。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平安奥运是北京奥运会取得成功的最大标志,也是最重要的国家形象”。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平安奥运工作。刘淇书记指出,必须把平安奥运作为筹办工作第一位的、最根本的工作,作为全市人民的共同任务。市长郭金龙同志从切实加强城市运行保障的角度提出,针对奥运期间特殊要求,坚持常态管理和非常态管理相结合,确保城市运行保障总体方案和各个专项方案落到实处。扎扎实实地做好安全隐患特别是涉奥挂账的安全隐患消除、重点矛盾排查调解、治安隐患排查清除工作,以及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营造安全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平安奥运行动”确定了“大事不出、小事减少、管理严格、秩序良好”的总体目标。安全生产工作能否做好,关系到平安奥运目标的实现。2008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以“平安奥运行动”为中心,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主线,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动力,创新监管思路,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态势。

记 者:作为主管安全生产的市领导,请您谈谈奥运会筹备的7年中及召开前后,北京市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了哪些成就,有哪些经验?
苟仲文市长:自从2001年成功申办奥运会以来,北京市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促进政府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形势逐年好转,为奥运安全生产保障打下了坚实基础。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北京市委、市政府从政策、法规和人力物力各方面都十分支持。
加强了监管监察机构建设。作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部门,北京市安监局由组建之初的4个内设处室、人员编制30名,扩充为目前的14个内设处室、3个直属事业单位,行政编制和行政执法专项编制89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7名。各区县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均设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全市监管人员由起初的不足百人增加到707人;313个乡镇、街道均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了1358名安全生产检查人员。

加强了监管监察体制机制建设。2004年5月,市政府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京政发[2004]22号),规定了政府部门应当承担的安全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管责任和综合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组织、协调和推动作用,健全完善部门协调沟通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治理行动,促进了属地监管责任的落实。根据各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配合,建立定期沟通交流制度,利用发送工作建议函等方式,监督指导行业监管工作,行业安全生产得到加强。
加强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建设。2004年7月29日,北京市通过了《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2005年9月9日通过了《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根据首都安全生产特点,2006年10月12日,市政府通过了《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北京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规定》《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这5个涉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管理的政府规章。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北京市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安全生产许可办法,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机械、冶金、建材等工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大力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定发布了23项安全管理规范。2006年编发了《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安全生产规划》,第一次将“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3项指标,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调控指标体系。
加强了高危行业安全监管。严格安全许可,加强监管监察,开展专项整治,使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秩序得到改善。在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上,严格许可条件审查,监督指导煤矿企业加大安全设施设备资金投入、改革采煤工艺。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规定,积极推进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2005年至今,共关闭煤矿企业134个。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上,严格非煤矿山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制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上,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加油站、危险化学品运输、打击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设备等多个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烟花爆竹“禁改限”以来,在销售、储存环节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加强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2004年以来,本市连续5年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彻底消除了历史遗留的8项重大隐患,完成了2572个废弃矿硐的封堵工作。市政府共计投入安全隐患整改资金5.8亿元。开展重大危险源的申报辨识和普查登记,查清了全市重大危险源的分布状况,初步建立了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
加强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2006年3月,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挂牌成立,生产安全应急指挥系统投入运行。完成了《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北京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工作,制定了《北京市危险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子预案》,在各区县设立了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确定13支队伍为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市政府拨专款4850万元用于补充完善各支队伍的应急装备。
加强了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种传播手段,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理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得到增强。建立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提高培训规格,扩大培训覆盖面。目前,安全生产分别纳入市委党校区县局级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以及市国资委负责的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内容之中,在“干部在线”学习中增加了安全生产内容。

记 者:奥运筹备期间和奥运会召开前后,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重点和难点有哪些?北京市是如何加以控制的?
苟仲文市长:奥运筹备期间和奥运会召开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是高危行业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
除了常规的手段外,北京市在奥运临近前还采取了4项安全生产新措施: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百日安全大检查;开展城市维护、保养、改造工程作业以及单位内部非主营业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向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等高危行业企业派驻安全督导员;应急救援预案实际应用和事故现场抢险措施专项检查。奥运会期间,北京市开展了安全生产守护行动,全面检查6008家涉奥周边生产经营单位,集中检查涉奥场所周边人员密集场所,严密监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记 者:奥运会过后,因奥运停产和停运的企业陆续开工生产,安全生产工作的压力仍然很大,北京市是如何部署奥运后的安全生产工作的?
苟仲文市长:奥运会后,生产经营单位陆续恢复生产。针对可能存在的抢工期、突击生产、放松要求等情况,市有关部门重点抓了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市安监局联合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小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北京市小煤矿复产安全验收标准》。对复产验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煤矿企业必须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复产领导小组,复产验收前要按照《北京市小煤矿复产安全验收标准》开展自查,制定复产维修安全技术措施,认真组织整改。整改合格后,经矿长和驻矿督导员签字后,向所在乡(镇)提出书面复工验收申请。二是区、乡(镇)政府主管部门分别按照《北京市小煤矿复产安全验收标准》组织验收,层层把关,逐级负责。乡(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签署意见报请乡镇主管领导同意。然后报区主管部门,经区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签署意见并报区政府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煤矿企业方可恢复生产。三是要求门头沟和房山两区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小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根据《北京市小煤矿复产安全验收标准》,结合实际制定验收工作方案。
市安监局制定印发有关复产验收工作通知,明确复工验收的内容、程序和有关部门职责。会同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制定全市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复工验收方案,召开区县专题工作会议进行部署。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矿山生产系统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特别是地下矿山恢复供电、提升、通风、排水,巷道、运输系统等环节,消除安全隐患;在复工前进行一次全员安全培训;组织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并出具检测报告。企业自查合格,须经乡镇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主管乡镇签字同意后向区县复工验收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批准后方可复产。
制定下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停产停工企业复工验收方案,重点对电气、通风、检测、防爆、防雷、防静电及消防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后立即整改。企业自查并整改合格后,经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评价或请化工专家(不少于3名)进行安全评估,评估报告报所在区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并提出复工申请,经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后,企业方可复工。

编辑 王 璇

责任编辑:lwl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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