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是全国最大的产煤省,也是煤矿事故多发省。近年来,针对煤矿事故频发势头,山西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狠抓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全省煤炭产量在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实现了煤矿事故逐年减少,百万吨死亡率连续7年递减,由2000年的1.85降到2007年的0.748,连续4年保持在1以下。
山西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推进“三大战役”狠抓源头治理
山西省煤矿资源分布的一大特点是“多、小、散、乱”,这种局面给全省的安全管理带来了极大挑战。近3年来,全省推行了“小煤矿关闭、资源整合、大集团战略”三大战役,特别是采取了大集团兼并、收购、控股、托管小煤矿等方式,加强了煤矿事故源头治理。
以重点产煤市太原和忻州为例,太原市根据省会城市的发展方向和特点,决定将全市86个年产量9万t以下的小煤矿全部关闭,并逐步退出煤炭采掘业。为此,在2008年财政预算中,太原市列出专项资金4.5亿元,用作关闭煤矿的费用补助,目前,全市已有70座煤矿完成关闭。忻州市作为一个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实施了“民退国进,小退大进”的战略,积极引进了神华、山东新汶、山西潞安、大唐煤电等大集团,对保德、河曲、静乐、宁武等县的地方煤矿进行收购、重组,将原来全市的34座煤矿整合为10座,产能由原来的1067万t/a提高到现在的3000万t/a。同煤集团不仅兼并、整合了大同、朔州、忻州所属区域的19座地方中小煤矿,由新组建的朔州煤电公司、轩岗煤电公司等进行管理,而且从集团选拔优秀管理人员到子公司主持管理。目前,山西省煤矿数量已由2001年的5000个压缩至目前的2806个,其中省属国有重点煤矿124个,市属煤矿56个,县营煤矿263个,乡镇集体煤矿2363个。省内外大企业集团已兼并、收购、托管改造山西省内地方煤矿100多座,国有大集团和地方区域小集团产量已占全省煤炭总产量的60%以上。三大战役压减了全省煤矿数量,同时还对符合资源、财力、管理的煤矿实施了机械化升级改造,提高了办矿质量。
此外,全省从源头上加大了打击非法违法开采力度。山西省露头煤较多,煤炭埋藏较浅,非法开采一度十分猖獗。从2005年9月开始,全省开展了数次“打非”专项行动。去年临汾“12·5”事故后,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煤炭的通告》,持续保持打击非法违法煤矿的高压态势。2005年来,全省累计打掉非法开采的矿点9000多处。
推行五项制度 强化事故预控
为了强化事故预控,山西省推行了五项制度。一是推行了各负其责的监管制度。建立了省、市、县、乡镇四级安全监管网络,明确了煤炭、国土、公安、劳动等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煤矿安全监管基层队伍人员充足,县区煤炭局监管人员基本都在100人以上。其中,吕梁市还拿出事业编制,向每个煤矿派驻安全、技术矿长和驻矿安监员,总人数达960人之多。二是全省实施了隐患“分类监管”制度,通过隐患排查,确定煤矿属于A、B、C三个安全等级中哪一个等级,同一煤矿连续3次被评为C类等级的,则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三是要求煤矿“五职”(矿长及安全、生产、机电、技术副矿长)矿长必须是中专以上学历,并配齐五个职能科室,提高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素质。四是加强治理“三超”行为,在全部煤矿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了人员定位系统和产量监控系统建设,全省仅产量监控系统一项就投入资金6.9亿元,并专门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加强了产量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五是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在2007年12月6日死亡105人的洪洞矿难及2007年6月被媒体披露的黑砖窑事件后,全省加强了劳动用工管理,强化了用工备案、规范了劳动合同签订,落实了职工培训标准化和工伤保险参保,出台了《山西省农村地区务工人员食宿条件基本标准》,不仅改善了农民工工作生活条件,而且扭转了用工混乱的局面。
在此基础上,全省还针对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威胁,强化了事故预控。在瓦斯治理方面,按照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严格实行了对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先抽后采,各类矿井必须装备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监察,要求所有矿井必须无条件执行“以风定产”的制度。在防治水患方面,严格实行了对煤矿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制度的监察,同时要求企业配备足够的防治水装备。在掘进管理方面,加强了对探水、支护、通风、放炮等重点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
结合“三项监察”促进隐患治理
为了深入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省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推行了隐患排查治理与“三项监察”(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定期监察)执法的结合。在“三项监察”执法中,全省隐患排查治理监察工作方案的制订以三项监察执法计划为基础,月度三项监察执法计划的修改以隐患排查治理的进展情况为依据。山西省煤监局将季度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中上报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煤矿纳入月度重点监察计划,将重大隐患排查报告为“零报告”的煤矿列入月度专项监察计划进行部分抽查,使执法计划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此外,各煤监分局还紧紧盯住管理薄弱、基础差的矿井,立足于治理大隐患、防范大事故,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隐患。如太原分局推进了“本质安全型”矿井创建活动;忻州煤矿安全监察站采取“联合执法查煤矿、巧借外部聚合力”的监察方式,对存在不同违法行为的煤矿,监察时邀请具有不同职责、职能的部门人员联合执法,提升了执法效果;大同煤监分局采用“换位监察”的监察方法,在监察时聘请相关专家及煤矿矿长等人员一道监察,使监察双方有了更深的沟通和了解,提高了被监察对象对监察工作的认识、了解和配合力度。
把隐患排查治理融入到“三项监察”中,加大了煤矿安全监察力度,促进了隐患治理。全省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还将隐患排查治理与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煤矿安全许可、检查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吸取煤矿事故教训相结合,促使煤矿隐患排查治理逐步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日常化。
今年上半年,山西全省煤矿死亡事故与2007年同比下降14.6%,死亡118人,与2007年同比下降19.73%,百万吨死亡率下降至0.423。虽然取得了这些成效,但目前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还相当严峻。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还有很多地区不到位;超层越界现象在个别地区还相当严重;火工品管理混乱,私制炸药屡禁不止;部分小煤矿弄虚作假现象严重;部分地区、部分企业非法生产、违法建设问题比较突出;中介机构运行不规范;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还有不规范、不到位现象;部分地区煤田火灾严重,个别地区煤田灭火工程不规范;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产量监控系统、入井人员定位系统使用效果不好突出问题均说明山西省煤矿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还任重道远。(图片由余茂君提供)
编辑 余茂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