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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旧房屋过程中的安全工作由哪个单位负责?

作者:本刊编辑 来源:《劳动保护》杂志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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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请问,拆迁旧房屋过程中的安全工作由哪个单位负责,具体如何实施?
齐付军
齐付军先生:
来函收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的情形下,生产经营活动实际上是由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来进行的,因此,要求承包人或者承租人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资源条件。
拆迁旧房屋的过程中,生产经营单位将其承包给外单位,那么应签订承包合同,还要考察外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的资质,在承包合同中应详细约定各方的责任。
施倚
责任编辑:小洋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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