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15号令)第四十四条第(一)至(三)项指出: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给予警告,并可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请问:1.其中的操作规程是否有统一标准,企业是否可以自行制定操作规程?如果有统一的标准,到哪里可以找到?2.其中的违章指的是违反什么规章制度?因为在平时检查中,我们发现很多企业,尽管相同的工种却有不同的操作规程。
山 西 王海俞
王海俞先生:
来函收悉。
操作规程没有统一的标准。针对某一行业的某一工作,我国的不同行业曾制定有可供参考的行业安全操作规程,但企业应根据其具体情况来制定本企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违章”是一个广义的概念。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制定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同时,还要遵守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制定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凡违反上述所列内容的行为都属于违章行为。
施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