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2006年4月17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对近期发生的几起危险化学品事故进行通报。指出,3月中旬以来,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使用等环节的事故频繁发生,给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其中,3月19日,山东省潍坊寿光海圣化学有限公司在进行设备安装时,认为联通3个反应釜的排空总管妨碍操作,擅自决定截断排空总管,导致空气倒流进入1#、3#反应釜内,与釜内上部的易燃易爆气体混合后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
通报指出,这些事故主要集中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从业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差;生产工艺落后、设备带病运行;违章行车、疲劳驾驶、运输及非法经营等方面。暴露出一些企业、单位和个人在化工产品市场供需旺盛的形势下,片面追逐利润,忽视安全生产的问题。
为此,通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强化两个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许可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指导和督促化工企业深入开展反“三违”活动,加强联合执法检查,深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