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针对省内外人员聚集场所火灾事故不断发生的实际,积极探索寻求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防范的治本之策,取得显著成效,人员密集场所防范火灾事故的整体能力明显提高。今年上半年,全省发生火灾起数达到同期历史上最低的水平。
大场所”创平安
密集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说明,单位消防安全“硬件”建设的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到位、完好率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致使“静态”下的火灾预防基础欠账,单位一旦发生火灾往往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后果。为此,山东省2004年开始,在全省5429家大型商场、医院、学校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四大场所”,深入开展了以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打通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安全出口、增加大型疏散指示标志和整改火灾隐患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平安创建活动。在这一活动中,全省共整改消除各类火灾隐患1.2万余,其中包括重大火灾隐患29处。共拆除影响安全疏散的铁栅栏918处,打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926处,悬挂大型发光疏散指示标志8743块,粘贴地面发光疏散指示标志线53861条,安装推闩式外开门1272樘,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自动消防设施、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等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设置配备和报警及通讯装置完好有效率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
大场所”消防平安创建活动,有力提高了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了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包括消火栓、灭火器、指示标志等完整有效的保障度,增强了单位对通道出口是否畅通的敏感度,检验了各种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度,为解决单位消防安全“硬件”建设奠定了基础。
“两个能力”
解决单位员工不会引导人员疏散、不会组织扑救初起火灾?为解决这一问题,2005年,山东省在巩固“四大场所”消防平安创建成果,继续大力整改火灾隐患的同时,着力加强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两个能力”(即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和及时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建设。在解决好火灾预防“硬件”建设完好有效的前提下,再将火灾预防关口措施前移至提高单位具备及时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及时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两个能力”建设上来,帮助单位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解决好一旦发生初起火灾的“动态”下的火灾防控问题。
期间,全省共举办培训班410余期,培训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人员5万余名。消防监督人员深入2.5万个单位培训辅导,受教育员工近百万人。各支队、大队分别从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选取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等7类共1212个试点单位,按照“两个能力”建设标准建成了示范样板。在此基础上,全省17个市均提请当地政府召开了推广试点单位经验的现场会。消防监督员变单一的消防监督执法职能为“消防执法的监督员、‘两个能力’建设的辅导员和消防知识的宣传员”的“三员”职能,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具体承担起现场示范、培训和指导任务。2005年底,全省近万家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90%以上基本达到了标准要求;9.6万余家“九小场所”(各类小学校、小医院、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美发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中,60%以上的单位从业人员基本做到了“三会”(会报警、会引导人员疏散、会扑救初期火灾)。
实施“七项标准”
固“四大场所”消防平安创建和“两个能力”建设成果,2006年初,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结合消防法律、法规和相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制定下发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消防设施建设标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两个能力”建设标准》《多产权、多家合用同一建筑物单位消防安全“五个统一”建设标准》《人员密集“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建设标准》《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建设标准》《社区消防建设标准》《农村消防建设标准》等“七项标准”,并通过召开现场会的形式在全省推广实施。通过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实施,山东在全省构筑起覆盖全社会面的火灾防控体系,为全面深入地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工作规范化建设发展奠定了基础。
2007年以来,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消防责任明晰化、标准悬挂统一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培训演练经常化、检查巡查常态化的“六化”要求为核心,继续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目前,全省已经有6800余家人员密集场所、7710余个易燃易爆单位达到标准要求,分别占总数的76%和72%。
小场所”除隐患
小场所”存在大量火灾隐患。为此,山东省出台了《山东省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进一步明确消防监管职责,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人员密集“九小场所”由公安派出所负责监管,当地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指导,从而有效解决了以往对社会单位特别是对“三合一”建筑和“九小场所”的消防监控措施存在失控漏管的问题。
07年6月至9月,山东省安委会部署在全省集中开展“三合一”建筑及“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整治。活动中,各地对辖区内的人员密集“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建筑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摸清辖区“九小场所”的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建立起“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台账。随后,各地按照包片、包街、包户的“三包”要求,把“九小场所”的检查、整治职责划分到每一个派出所民警,确保做到底数清楚、责任明晰。哪一个地方、单位或场所由于监管不力出现问题,随时启动问责机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针对夜间营业的“九小场所”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等动态性火灾隐患屡查不改的问题,按照公安部、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实施“错时工作制”的要求,对夜间营业的商场、旅馆、洗浴、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夜间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等火灾隐患,切实加强了对火灾高发时段、薄弱环节的消防安全监控,提高社会单位接受消防安全检查的“见警率”。通过推行多警联勤制度,依托公安机关现有的治安、交通巡逻、巡警队伍,赋予消防巡查职能,对营业性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动态性火灾隐患,严肃查处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消防违法行为,并及时扑救初起火灾,切实提高对社会面消防安全的动态监控能力。目前,全省已经检查单位50万余个,排查发现火灾隐患45万余条,整改火灾隐患44万余条;依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案件2706起,依法查封、责令停产停业822家。这些措施,为保障“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提供了保障。
编辑 玫 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