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五大举措中,将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作为完善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单独列出。这些重要的表述,都反映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安全生产认识的提高和工作思路的深化。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把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包括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明确。今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包括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在内的整个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最近,国务院又向全国人大提交了《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有关应急预案,推动“一案三制”(预案、体制、机制和法制)及应急管理体系、队伍、装备建设,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目标是,在“十一五”期间,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到2007年底形成覆盖各地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和国家、省(区、市)、市(地)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区域、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依靠科技进步,建设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系统和应急救援支撑保障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目前,我国的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正在逐步完善。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和应急救援体系规划制定及实施工作步伐加快。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演练、培训工作逐步开展。我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有了一定规模,总人数已达25万多人。应急投入逐步加大,救援装备水平正在提高。这些都表明,我国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已经有了较大提高。为减少事故起数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化解一部分重特大事故险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