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不同于政府,不具有监督职能;协会也不同于企业,它不负责单个企业或某个具体工地现场的安全管理。协会作为行业组织,按照中央的规定,其职能是3句话: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那么,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以下简称“建筑安全分会”)是如何履行职责的呢?本刊记者近日走访了建筑安全分会主任秦春芳。
记者:目前,我国建筑安全的监管体制是怎样的?建筑安全分会目前的职责和任务是什么?
秦春芳:一方面,按《建筑法》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从中央到省、市、县级都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面管理建筑安全工作。建筑安全的管理分两个部分:一是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有专管或兼管的机构,设置专管或兼管的人员,如建设部设有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北京市建委设有施工安全管理处。二是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有建筑安全监督站,建筑安全监督站又分两类,一类是专职的安全监督站,像黑龙江、北京、天津等省市;另一类是质量安全监督站,即质量与安全管理职能合一,像上海市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依此,建筑安全监督站具有管理施工现场的职能。
另一方面,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施工企业,二是施工现场。企业的安全管理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而施工现场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目前,安全管理的好坏或者说伤亡事故发生与否主要在施工现场这一个环节。
中国建筑业协会是一级协会,下设10个分会和7个专业委员会,建筑安全分会是其中之一。各省市也有各自管辖的建筑业协会,也设置建筑安全分会。2003年,建筑安全分会把全国从事建筑安全工作的一级协会、二级分会或专业委员会都组织起来,成立了“全国建筑施工安全协会联谊会”,以发挥更大的组织优势。目前,建筑安全分会主要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的服务、咨询、技术推广、专业培训、信息交流、调查研究、书刊编辑等工作,这些工作的最终目的是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
记者:建筑安全分会成立的背景是什么?在安全培训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秦春芳: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需要,发挥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的作用,成立了建筑安全分会,希望其能起到政府参谋和助手的作用。1997年,建设部委托建筑安全分会承担建筑业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几年来,建筑安全分会在建筑安全培训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4项工作。
一是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建筑安全分会坚持每年举办建筑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培训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已培训1.2万多人次。
二是对师资力量进行培训。建筑安全分会先后举办了临时用电工程、脚手架和模板工程、安全防护技术师资培训班,还开展了企业安全教育师资的培训工作,现已培训近300名师资人员。
三是组织专家编写教材。建筑安全分会相继组织编写了脚手架、模板及临时用电等培训教材以及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和企业负责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教材中的安全技术部分。此外,还编辑制作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图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片》DVD光盘及《建筑施工重大伤亡事故案例》等。
四是协助一些省(区)市和相关部门做好安全培训工作。2006年6~7月,受建设部质量安全司委托,举办了4期全国建筑施工重大伤亡事故案例分析培训班,有1100多人参加了培训。
记者:建筑安全分会通过什么方式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一些政策措施或建议?
秦春芳:建筑安全分会经常组织一些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调查研究活动,对一些新问题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或改进措施。比如,我们曾经接受委托,调查过建设系统监管队伍的组成状况等,通过调查,我们摸清了目前建筑行业安全监管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层次,为政府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供了决策依据。
受原国家科委和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的委托,我们参与了在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安全发展战略及目标的课题研究工作,组织了“小康社会建筑业安全发展战略及目标”的研究,提出了建筑施工安全2010年~2020年的发展战略目标及具体的对策措施建议。
2004年,我们受建设部质量安全司的委托,组织了对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指标体系的课题研究,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写出了上万字的调查报告,提出了较为科学的指标体系。
此外,我们还对全国建设系统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与监督模式进行了调研,并写出了2万字的调研报告,对建筑安全管理及监督机构、人员配备、资金来源、监督方式、日常工作等情况做了调查。2005年,我们又对安全监督站的监督模式和存在的问题做了调查,并提出了加强工作的措施建议。
记者:创建“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活动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该活动的由来和未来发展方向是什么?
秦春芳:自2003年起,由建筑安全分会牵头,开展了“施工安全文明工地”发布活动。“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的条件和标准是:已是“省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且达到一定规模,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经省级主管部门检查达到90分以上,所在的施工企业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有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也没有违反国家建筑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每个省、市、自治区推荐3~8个,经复查合格后进行发布。2006年,又以中国建筑业协会的名义发布了2005年度全国313个“施工安全文明工地”。
这项活动起源于90年代初。1991年,建设部在全国建筑施工现场开展以贯彻安全标准为中心的安全达标活动,要求所有的施工现场都必须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达到合格以上。1996年,上海市在开展安全达标活动的基础上,还要求厂容厂貌、“五小设施”也都符合安全标准。建设部总结了上海市的经验,要求各地学习上海市创建文明工地的做法,如施工现场要有围墙,地平要硬化,办公室、食堂、宿舍、厕所、洗澡间等要符合卫生标准,改善职工的生产和生活条件。目的是把施工现场变成一个花园式的工作环境,彻底改善原来职工工作和生活脏乱差的环境。此后,全国都在开展文明工地活动,创建地区的“文明工地”。
1997年,建设部开展“以人为本”创建文明工地活动之后,于2005年又在全国建设系统开展了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并提出了2006~2008年、2009~2010年两个阶段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达标目标。届时,我们将把“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活动与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有机地结合起来,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评价活动,继续为施工企业服务。通过安全评价,查找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和不安全的隐患,帮助企业整改,使其达到相关要求,从服务的角度来开展工作。
记者:农民工的施工安全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建筑企业对这个流动性很大、文化素质比较低的群体进行有效教育和管理的经验有哪些?“十佳民工学校”活动的作用是什么?
秦春芳:进入施工现场的民工要接受三级教育。由于很多工程开工时间很短,民工的流动性很大,施工企业很难对其全部进行三级教育,对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难以进行有效的管理。在这一方面,我们正在学习香港特区的做法,实行“平安卡”管理。这张“平安卡”记录工人在什么时间受到过哪些教育。另外,还记录一些自然条件,比如:工人初到工地的时间,什么时候离开的,哪个月领工资了等基本情况。“平安卡”随着工人走,以后他到了另外的工地,还记录着他以前学过哪些东西,接受过哪些培训等情况。
“十佳民工学校”是对民工进行安全教育的有益尝试。建筑工地实际上是一个大学校,可以把一个农民培养成城市的文明人和建筑工人。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里也提到,要给他们创造学习的场所。有些地方利用食堂当作教室,利用业余时间对工人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这项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是浙江省。
记者:安全技术的发展可以为施工现场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在建筑业,安全技术的进步体现在哪些方面?
秦春芳:建筑业是高危行业,单纯依靠安全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也难以完全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技术的应用可以大大提高本质安全程度,大幅减少事故的发生。
比如,高处坠落事故是建筑业的多发事故。要想减少高处坠落事故,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变高处作业为地面作业,变现场作业为工厂作业。日本就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日本的很多建筑需要的钢结构大部分都是在工厂生产,然后再运到施工现场安装,这样就比较安全,可以大量地减少高处作业人员。但是我们现在的经济条件不够,还不能做到这一点。不过,我们现在已经有了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具体方法就是把脚手架在地面搭好,附着在墙上,随着墙体的升高而升高脚手架,这样就不用在空中再搭设脚手架了。建筑安全分会是建设部科技司认定的咨询服务单位,负责鉴定这种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自1999年以来,我们对全国42家研制生产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企业,从产品的结构设计、计算、试制、试验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多个环节进行了一系列的咨询服务,并主持对这些产品进行了部级产品鉴定。
另一个技术进步就是把各种防护设施、防护用具变成工具化、定型化、标准化,比如施工现场的“四口”,即:通道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和楼梯口。这些防护设施已经定型为门或栏杆了,可以作为标准化的备件拿来用,方便地安装,免去了临时搭建的麻烦。
再如,外脚手架和外墙的连接,以前都是随意连接,现在脚手架的连墙件也标准化和定型化了。还有一个就是垂直运输的变化,过去运输建筑材料的时候是肩挑人扛,现在有了外用电梯,人货一起上,这样就比爬楼梯方便和安全多了。
电气方面的变化是,为了区别施工上的用电和工程上的用电,将施工上的用电叫作临时用电。目前,临时用电实行三级配电系统、TN-S接零保护系统、二级漏电保护系统,可以有效防止职工触电事故的发生。
记者:建筑安全分会如何对安全技术和安全设施产品进行评审服务?
秦春芳:自1993年开始,我们组织专家开展了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漏电保护开关、标准电箱等安全技术和安全设施产品的评审活动。通过对使用功能和产品质量审核、质量保证体系考察,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对考核合格的产品发给“经评审可用证”,在施工现场推广应用。同时,对考核合格的产品进行跟踪抽查,实施动态管理。这项工作的宗旨是为了给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站和广大施工企业提供信息,防止假冒伪劣防护用品流入建筑市场,保证建筑施工能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条件。不仅如此,我们在对部分安全技术和安全产品生产厂家进行质量评审的基础上,对各地建筑安全监督站和建筑施工企业优选安全防护用品方面也开展了咨询服务,很多地区只使用经过我们评审合格的产品,为遏制劣质劳动防护用品进入建筑施工工地发挥了积极作用。
编辑 宁 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