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以下简称“安保体系”)工作自1998年形成地方标准并试运行,到2001年全面推行至今己有5年多时间。安保体系工作运作是以法律法规和地方标准(规范)为依据,以施工现场为对象,通过引进中介机构参与安全管理,形成了“工地贯标、企业内审、机构认证、安全监督”的新型管理模式。
近年来,随着《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出台,上海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工作得到了深化和拓展。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3个显著成效:安全生产从突击应付到持之以恒;完善了企业的现场安全管理,实现了群防群治;创新了行业安全监督模式。
基本情况介绍
安保体系是一个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主要是参照ISO9000族的方法,突出了对现场“人、机、物、料、环”5个方面进行安全全过程管理和控制,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提供了有效的管理手段,体现了4个基本思想,即:(1)职责分明、各负其责;(2)建立体系、依法办事;(3)预防为主、把握重点;(4)有始有终、封闭管理。安保体系标准运用了16个安全管理要素,封闭了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力求在施工现场建立有效、受控、可运行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以此推动和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水平。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作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的内部运作。从工地开工施工单位的总体要求到进行安全策划,具体实施,企业内审,过程控制,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二是由第三方实施的对项目部的外审认证,包含初访、外审、监审等几个阶段,通过审核机构的审核,促进安保体系有序规范地运作,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安保体系体现了全新的理念
(一)明确了“项目经理为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安保体系的运作将施工现场作为一个体系,项目经理担任这个体系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体系的运作,在项目安全管理活动中起主导作用,从根本上改变了“安全生产工作只是安全部门(安全员)的事情”的认识,确立了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安全的管理新理念。
(二)体现了“职责分明、各负其责”的管理思路
以往安全生产责任制往往落不到实处,特别是到了项目部,安全工作只是安全员的事了。与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不同,安保体系的运作强调了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新理念,项目部的所有部门(人员)都是分管(或相关)要素的责任人,按照16个要素规定的具体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具体负责实施,以消除事故隐患和防止事故的发生,体现了安全生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要求。
(三)步入了“建立体系、依法办事”的良性轨道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重点是建立一个以文件为依据的责任体系,凡事都要以文件支持,规定做什么和谁来做;何时、何地、如何做;使用什么材料、设备和文件;如何对活动进行控制和记录等,合理有序地运行。做到依法办事、照章办事,克服了工作的随意性。
(四)体现了“预防为主、把握重点”的要求
作为施工企业在现场的管理主体,项目部工作应围绕工程开工后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事先进行策划评估,强调每项工作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控制,包括安全设施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和分包方的控制,从而对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两个方面实施全面管理。安保体系特别强调应针对项目的规模、结构、环境、施工技术和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等实施安全策划,识别出危险点、部位和过程,制定并采取与之相适应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措施,使之得到有效的控制。
(五)完成了“有始有终、封闭管理”的安全目标
安保体系的运作和其有效性体现在PDCA循环上,即能及时地发现并消除隐患。坚持通过开展检查、验收和体系的审核活动,对发现的隐患和不合格项,根据“立项、整改、复查、销项”的原则,实施封闭管理。做到“不合格的安全设施不使用、不合格的过程不通过、不安全的行为不放过”。对重复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和不合格项,必须调查不合格原因,制订纠正及预防措施,并确保纠正措施的执行和有效性。
(六)实现了施工现场的本质安全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作突出了对现场可能引发事故的主要因素“人、机、物、料、环”5个方面进行安全全过程管理和控制,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提供了有效的管理手段。而PDCA循环封闭的运作模式,及时解决了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从根本上消除了危险源和事故隐患可能带来的危险和危害,实现了本质安全。
安保体系的成效
(一)五大环节推动安全生产持之以恒
1.规范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施工现场实施贯标后,必须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策划,制定完善的从基础到主体施工,再到装饰阶段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交底、检查,都必须在安全保证计划中予以明确,从而改变了“技术人员编方案不交底、施工负责人不按方案交底、工人仅凭经验进行操作”的3个环节相互脱节的弊病。
2.加强了对“采购”和“分包方”的控制
施工现场采购安全物资和对分包队伍的使用,都必须严格按照安保体系标准要求,对供应商和分包方实施严密的评价和考察,从源头上加以控制,防止假冒伪劣的安全物资混入施工现场,防止素质低下、管理不善的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有效地实现了“预防为主”的思想。
3.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实施安全贯标后,将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始终贯穿于施工作业的全过程中。针对施工现场民工流动性大,强调新工人进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必须结合本项目的施工特点及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进行现场安全教育,节假日前后、上岗前、变换工种等安全教育,都有具体的规定,由专人适时负责进行。
4.严格执行安全交底
严格按照“安全策划”后编制的“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在各个施工环节中明确各项安全交底工作;安全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由方案编制人向施工员、安全员、作业班组长进行交底;工人上岗前则由该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向作业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员参与监督交底,保证交底的效果。
5.检查与复查
项目部按“安全生产保证计划”文件的规定,展开各项安全检查,分工明确,依法办事,克服随意性,每周、每月都有序地按照计划要求进行定期和专项的安全检查。检查出的问题,按封闭管理要求,严格按整改“三定”的规定,由项目主管生产的项目经理负责整改复查。对重复发生的隐患,按体系标准要求进行“事故隐患处理”,分析产生原因,针对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二)完善了企业的安全管理,实现了群防群治
施工企业通过现场实施安全贯标以后,树立了安全管理是个系统化工程的理念,明确各层次、各部门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改变了过去单纯有安全部门管安全的传统管理方式。从过去只重实物投入转变为管理资源上的开发投入,增强了综合竞争能力,有利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初步显示了安全生产群防群治的效果。
(三)创新了行业安全监督模式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推行,给建筑行业的安全监督增添了一个新抓手,其结合点是“工地贯标—企业内审—机构认证—安全监督”的新管理模式,实现了由实物的监督检查为主,转变为实物安全和管理行为并举的监督方式。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的推行,适应了规范建筑市场施工主体行为的客观需要,对推动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四)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得到了初步发展
认证机构是安保体系贯标的孪生姐妹。由社会化需求推动产生的安全服务公司、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大型机械检测机构等,形成了安全中介队伍。这些单位又培养、吸收了大批的安全监管干部,提高了安全监管干部的素质。
编辑 宁 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