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对未按期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关闭工作十分重视,有计划、分步骤地采取了一系列符合本地实际、行之有效的措施,关闭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至3月10日,江西省5 754家非煤矿山企业已有5 071家(包括矿山生产系统和采掘施工、地质勘探企业)提出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已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1 663个,占已申请数的32.8%,占应颁证数的28%。其中,景德镇市181家非煤矿山企业,有146家提出了许可申请,其中已发证119个,占已申请数的81.5%。35家未按期申请矿山已关闭25家,占71.4%,其余10家已报当地政府,并全部停产。九江市864家非煤矿山企业,有573家提出了许可申请,其中已发证553个,占已申请数的96.5%。291家未按期申请矿山已关闭173家,占60%,其余118家已报当地政府,并全部停产。
在江西省尚未提出许可申请的790家企业中,566家已经依法实施关闭,占应关闭数的72%;98家正在实施关闭,126家已经报请当地政府准备关闭。目前,江西省关闭的非煤矿山做到了100%停产和100%提请政府关闭。
政府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领导
江西省对未按期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的关闭工作,早布置,早安排。江西省政府、省安委会和省安监局根据全省近年来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成果和去年全国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精神,先后下发了5个文件,对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进行部署,并明确了未按期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关闭工作的基本原则、关闭范围、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下发了《江西省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关闭工作方案》,对各地关闭工作程序、相关部门联合行动、跟踪督查和联合执法等工作进行了部署。江西省依据省政府138号令《江西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的规定,针对全省应关闭非煤矿山,按照地下开采和露天开采的不同类型,制定了分期、分批、分监管层次的具体关闭计划,各地(市)也相应制定了本地区关闭工作方案,促进了全省关闭工作的有序开展。
江西省安监局在《江西日报》要闻版刊发了未按期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一律关闭的消息;在江西安全生产信息网上公布了未按期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名单,并向全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报送了《关于提请关闭未按规定时限申请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函》,抄送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并附矿山企业名单。
注重政策宣贯 夯实基础工作
非煤矿山的特点是规模小、地点分散,加上部分露天矿山开采技术相对简单、开采方式近乎原始,给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关闭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针对这一问题,江西省在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宣传、培训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景德镇市印制了国家、省有关非煤矿山安全许可的法规、制度单行本400多册下发企业。九江市的瑞昌市印制了国家有关规定,逐个送到分散的小矿山企业主手中,为他们解析国家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瑞昌市工商局还逐一摸清采石场的企业登记情况,为企业申报和后续关闭工作打下基础。为了扎实做好关闭工作,景德镇市浮梁县还制定了关闭工作责任制,明确各企业关闭工作责任人及其职责,内容涉及乡镇政府、派出所、工商所和基层安全监管员,这些措施为关闭工作创造了条件。
部门密切协作 落实关闭措施
关闭未按期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江西省在联合多部门共同执法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省安监局首先与省相关厅、局进行沟通、协调。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向当地政府报送了未按期申请企业名单和提请关闭的请示;地方政府依法做出了关闭的决定,并通知有关乡镇和相关执法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吊销了采矿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了企业营业执照;公安部门收缴了民爆器材购买和使用许可证;安全监管部门收缴了原省安监局颁发的安全合格证。关闭矿山现场的电力供应被切断,生产设施大部分被拆除。
江西省安监、国土、公安、工商4部门在2003年底即联合下发了《江西省非煤矿山办证管理办法》,明确了非煤矿山企业有关证照办理的规范要求,理顺了相关部门的职责与相互关系,形成了部门联动机制。在关闭工作中,江西省各部门密切协作,特别是全省民爆器材的管理与安全监管工作步调一致。
根据实际情况 创新监管思路
从江西省全省范围看,江西省按照法律和国务院有关法规的规定,出台了省政府138号令《江西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以地方行政规章的形式规范了全省的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工作。这一在全国首开先河的做法,解决了一系列许可工作中的法律障碍,如委托发证、工伤保险等问题,也为后续关闭工作创造了条件,打下了基础。
江西省各地按照省政府138号令的规定,针对本地情况提出了一些切合实际的做法。如九江市根据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需要和下一步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治工作思路,对全市非煤露天矿山提出了2006年1月1日持证生产的要求,凡1月1日起没有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按照新建矿山的要求重新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手续,依法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九江市尚未关闭的118家露天矿山,进行资源整合后,要求矿山按照新建企业的标准依法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