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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国(青岛)国际安全生产及新技术装备展览会

展单位收到确认书后,须在一周内将展出费用汇入筹委会指定帐号,七日内未收到汇款视为无效申请。(汇款单请注明:安全会字样)

展位安排以展出费到款先后顺序为准安排,为保证展览会布展的总体效果与合理性,所定展位不得私自转让,违者取消参展资格,筹委会有权对少量展位予以调整。

办公室: 宣传部:

电话:86-0532-83869391 电话:86-0532-83886532

传真:86-0532-83868795     网站:www.sdsw-expo.com

联系人:窦 先生 E-mail:sdsw_exp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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