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加工
186、机械加工车间应遵守哪些安全规范?
答:(1) 未经指导师傅许可和不了解机床性能时不准开车。在开始工作前要穿好衣服、紧好袖口,女同志必须戴好帽子,但不准带手套。(2) 开车前,必须检查各操作手柄应于正常位置,车头刀架、工作台在运转时不受到阻碍,并注意润滑及润滑油路畅通。(3) 要变更转速时,必须停车变速。在操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并遵守工艺规程,不得任意改变切削用量,在切削过程中不得用棉纱擦工件或刀具等。(4) 要根据被加工零件来选用刀量、夹具并保证夹紧牢固。(5) 保持文明生产,要爱护机床,在导轨和工作台上,不乱放工、刃、量具及夹具等清除切屑时,必须用铁钩或毛刷进行。(6)下班时必须擦净机床,整理场地,并在指定部位加注润滑油,关好电门。
法律法规
187、处理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答: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188、《建筑法》规定,对于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作业人员有什么权利?
答:有权提出批评,有权检举和控告。
189、《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
答: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190、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职责有?
答: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人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91、《安全生产法》明确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有?
答:知情权、赔偿请求权、检举权、安全保障权。
192、从业人员的义务包括?
答: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193、事故发生后,谁是事故报告的主体?各主体应该依照怎样的程序报告?
答: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194、在紧急情况下,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如何报告?
答: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19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的期限是什么?
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196、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哪些地方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答: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 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人通道、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197、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对哪些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答: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98、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如何才能使用?
答: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199、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总承包单位负有哪些安全责任?
答: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00、企业取得安全许可证,应当具备哪些安全生产条件?
答: ⑴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⑵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⑷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⑸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⑹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⑺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⑻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⑼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⑽依法进行安全评价;⑾)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⑿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施工单位采购、租赁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有什么要求?
答: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进入现场前进行查验。
202、施工单位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多长时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何要求?
答: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203、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采取哪些措施?
答: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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