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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内容:
1、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2、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3、熬制沥青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放,一般应距建筑物25米,锅与烟筒距离应大于80厘米,锅与锅之距离应大于2米,火口与锅变,应有高70厘米的隔离设施,堆放沥青场所离锅不小于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