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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两会安全聚焦
作者:编辑部   文章来源:《劳动保护》杂志社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4-1 9:24:24
 

全国人大代表 浙江台州医院院长 陈海啸 

    在工亡认定中 先行试用脑死亡标准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款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48h内死亡的认定为工伤。死亡采用呼吸心跳死亡标准,对脑死亡不予认可。
    此类案件涉及医学界的2套死亡标准——呼吸、心跳死亡和大脑死亡。死亡的认定标准已直接涉及劳动者的财产权,决定了脑死亡职工能否获得工亡保险待遇,是一个与劳动者有直接利益关系的重大法律问题。
因此建议,从立法技术角度来讲,如果脑死亡法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有难度,可以考虑小范围内先行试用,如规定劳动者48h内脑死亡,视为工亡,即在工亡认定中先行试用脑死亡的标准,以保障公亡职工的切身利益和权利,也减少一些社会矛盾。

全国人大代表 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电公司官地矿工人栗俊平

    以具体的法律法规 尊重劳动尊重矿工
 
    重视矿工身体健康,提高矿工劳动保障,对于搞好安全生产,构建和谐矿区具有重大意义。
多年来,煤炭行业一直沿袭“三八工作制”,就是一个工作队3个班,规定每班工作8h。但井下地质条件复杂,从井口到工作面的距离少则三四km,多则10多km,工人从入井到升井实际时间长达12h,许多矿工长期处于疲劳状态。如果矿工处于疲劳状态,就可能产生注意力不集中、情绪急躁等现象,进而导致麻痹大意和违规操作,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栗俊平已经连续3年在全国两会上提出改变“三八工作制”,有关部门也了答复,但栗俊平对答复结果并不满意。2011年, 栗俊平第4次提交改“三八工作制”为“四六工作制”的建议。就是一个工作队4个班、每班工作6h。而且仅有文件、政策是不行的,必须上升到立法的高度。”

全国政协委员 河南省政协副主席 梁静

    超16层高楼须设避难层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逾百米的高层建筑越来越多。2005年发布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明确要求,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而在实际建筑设计中,很多建筑高度都控制在100m之内,按照现有规定则不需要设置避难层。
但是消防专家指出,火灾发生时从楼外施救,一般的云梯车最高只能达到50多m,相当于16层楼高。50m以上很大程度上需要居民自救。
因此建议,应修订相关规定,要求16层以上的高楼必须设避难层,并对设置的楼层高度提出要求。要鼓励高层建筑建设避难层,比如规定高层建筑避难层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不收土地出让金,也不核发产权,不计入分摊面积。

全国人大代表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周洪宇

    建议实施全国“校车安全工程”
 
    随着农村学生数量减少和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农村“一村一校”已变为“多村一校”,农村学校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由于农村交通相对不发达,加上经济条件所限,许多学生家长和部分社会人员利用农用运输车、拖拉机甚至拼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交通安全隐患突出。
    建议,可以建立负责全国校车安全工程的专门委员会,以《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为基础,选择合格的汽车厂商,制造符合标准要求、有严格安全测试的校车。校车的外观和标志应予以统一,颜色可统一规定为醒目的黄色等。实施全国校车安全工程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国家对学生的车费适当补贴,由各级政府财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东部发达地区自己解决,中部一般发达地区中央和地方各自承担50%,西部欠发达地区,中央承担70%,地方承担30%。同时,政府对校车生产厂商和校车运营方给予政策性优惠,支持企业生产校车和运营市场。
    还建议,校车由国家统一购买,运行线路由当地公安、教育部门和运输公司协定,采取招标方式将运营权交给运输公司,国家给予财政补贴。

全国人大代表 西安交通大学副校长 蒋庄德

    让孩子坐上安全校车
 
    校车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既有校车车辆本身问题,也有司机不称职问题,同时还有超载等多方面的原因。
    建议,加强校车的安全监察力度。政府教育、安监、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校车安全监察管理,包括车型、车况、司机资格等。此外学校也应加强校内监督和安全教育机制,建立起内外监督的校车管理制度。

    完善法规 治理高层住宅安全隐患

    全国人大代表  民革天津市委副主委  曹大正
    治理高层住宅安全隐患是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关系到千家万户。上海‘11•15’火灾的爆发,给我们敲响警钟。目前,部分高层住宅消防设施陈旧、缺失,较高楼层水源不能保证。部分高层底商堵塞消防通道。存在高层住宅出租给企业作为集体宿舍现象,100km2甚至可以住到20人以上。
因此建议,建立、完善有关高层住宅安全管理的地方法规,明确物业管理负责人为居民住宅小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安监部门定期对小区物业责任人进行培训,并实行物业管理责任人安全工作上岗证制度。

    建设轨道交通安全长效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  郑惠强
    由于轨道交通线路大多深埋地下,环境相对封闭,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通风换气、排烟灭火、人员疏散受到很大制约,不仅会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而且危害社会稳定。而当前轨道交通行业人才储备严重不足,管理水平相对落后,乘客的避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远远不够。
建议把轨道交通安全运行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防患于未然。一是建立健全覆盖地铁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等全过程的安全防范和评估体系;二是建立健全覆盖处置机构、分级制度、培训演练等关键环节的安全应急体系;三是建立健全覆盖车站、车辆、轨道以及安全警示、逃生指示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预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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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瑞明    责任编辑: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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