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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开展
作者:安监总局   文章来源:安监总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28 10:27:29
 

    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文通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安监总厅应急〔2010〕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于2010年5—8月联合开展以“树立安全意识,提高应急能力”为主题的“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活动是宣传应急管理,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公众尤其是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和逃生、自救、互救等应急能力,推动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的有效手段。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工会组织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有关中央企业和其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竞赛组织领导机构或指定机构、部门承担竞赛组织领导职责,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好竞赛活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精心组织、广泛参与。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工会组织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安全生产月”活动实际,层层动员、广泛组织社会公众和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以及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竞赛活动;各有关中央企业和其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都要按照要求,全面动员、积极组织员工参加竞赛活动。

附件: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七日

 

文章录入:蓝泽    责任编辑:蓝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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