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是全国第10个“安全生产月”,其主题是: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不可理解的是,国家有了主题,地方和个别企业也出了一些活动主题,从政治的角度看是政令不畅,从安全生产的角度看,纯属“无事生非”,不但给基层企业和员工带来“麻烦”,也是增添了一种安全教育的隐患。地方和企业也许根据自身的生产特点制定符合自己生产特点的主题,所谓的“量体裁衣”,实际上地方和企业有的是时间去表现自己的主题,不需要也来六月份凑“热闹”,衣服穿多了也是一种“累赘”。尤其是夏季,给防暑降温带来“隐患”。地方和企业本身也违背总局制定“安全责任,重在落实”其主题意义。
洛阳安环师博客
抓安全生产多年,细细想来,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安全员只能用两种方法来抓好安全生产,一种是责任,一种是教育。我认为并不违反专业安全管理中的3E原则也好,3E政策也好,3E强制管理也好,比如: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而基本原因可以归结为技术、教育、身体和管理四个方面。针对这四个方面的原因企业可以采取以下3种基本对策:
(Engineering——技术对策),即运用工程技术的手段消除生产设备和作业环境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Education——教育对策),即提供各种层次各种形式的教育和训练,使全体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树立安全的基本观念;
(Enforcement——法治对策),即利用法律、规程、标准和制度等一系列的强制手段约束人们的行为,避免事故的发生。
今年的主题: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目前的各行各业,各各级别都有安全生产责任,都会以红头文件出示,估计千差万别,除了《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以外,没有标准性的,或者说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安全生产责任。谁在查找责任制,谁在检查责任制。在事故案例中,很难查找到违犯地方或企业某某多少条“责任制”,承担什么职责。这就是我们所谓的责任制,实际上是一个“不值分文钱”的责任制,又谈何“落实”,落实起来又有什么意义,这就叫“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实际上真正落实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一定有“质”的飞跃,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约束领导,管理者的行为法宝,不应是一纸空文。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全员、全过程的,也应包括基层员工,而实际上对企业员工查出的责任制力度,落实的程度,可以说是最好的。这种“本末倒置”现象,必然产生安全生产“两张皮”,“责、权、利”很难统一,标准很难科学合理。员工自然有抵触情绪,这种情绪诱发抵触一切科学的教育。企业本身安全教育就一定很“欠缺”,可以说有些企业,安全教育就是一个“零”,谈何提供各种层次各种形式的教育和训练,使全体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树立安全的基本观念;又谈何抓好安全生产。
企业安全生产真正做好落实责任,抓好安全教育,技术对策自然迎刃而解,不需要太复杂的管理因素。
今年的主题:安全责任,重在落实。说的很诚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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